大可山人 发表于 2006-10-5 23:21

书法追求的是内涵与形式的高度统一

书法追求的是内涵与形式的高度统一书法追求的是内涵与形式的高度统一:):)      
      看见蛹版主对书法形式与内涵的讨论后,引起思考。
      如前所述,书法,应当具有更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技巧性的东西。反言之,仅仅依赖技巧的提高,固然能达到相当的书写水平,但决不会脱壳而化,而恰恰有蛹版主所说的“作茧自缚”的可能。中国的书法先贤们其实对这个问题早已有明确的论说,指出,“书者,如也。。。总之,如其人。。。”“书品即人品,心正则笔正”,姑且不论这些观点是否片面,我总以为很有一番道理。书法,在古人眼里,是“小技”,而与此相对而言,“修身、齐家”等等才是“大道”,才是做人的根本。因此,书法,作为文化载体的一种,它所要承载和表达的信息,不仅仅是书迹本身,而且还有书者的性情、气质、。。。。。。等等。同理,在学习、欣赏他人的书法作品时,也不能仅仅停留在技巧或者说技法的层次,还应当细细品位其内蕴之气势、神韵。。。。。也只有“道”与“法”相承相长,努力追求书法内涵与形式的高度统一,才是作为一个真正热爱书法的人所应当孜孜以求的。
   不当之处,莫怪!

王裕昂 发表于 2006-10-5 23:23

就应该有这样的高度!否则是不会提高的。

大可山人 发表于 2006-10-5 23:30

紧握你的手-----致王裕昂

很高兴有人和俺一下!也还不睡?握你的手!
到哪里欣赏您的近作?
顺祝中秋愉快!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6-10-6 00:18

同意.

大可山人 发表于 2006-10-6 01:28

回复 #4 日出出日 的帖子

谢了!

童人杰 发表于 2006-10-6 09:57

拜读了!!!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10-6 11:18

这个观点有一定代表性,技法与艺术是两个概念,两者缺一不可,正所谓熟能生巧,巧的概念也是好多写字的人的一种追求,更何况还有个无巧不成书的民谚前提……。
古人的书写工具就是毛笔,书写的过程也有一些的名利、审美、想法在内,从不记人事开始,耳濡目染全是毛笔、墨、纸、砚,眼前感受的也大多与此有关,于是把书写的过程当成创作的过程的情况只在很特殊的情形下发生,技法起到了一个很大的作用,没有技法的书写前提,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掺杂着可能艺术的正常人事的来往信札逐渐被现代人所顶礼膜拜,大多宣称从中看到了书法的真谛,实际果真如此吗,老宫看未必,世都有人欺,何况作为被称之为艺术的书法呢。

大可山人 发表于 2006-10-6 21:31

向宫版主致意!

版主好!以后还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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