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5-4-14 22:10

虞晓勇--南北朝书法私学教育观念对比研究

南北朝书法私学教育观念对比研究
               虞晓勇
  本文所研究的书法私学教育是在南北朝时期士族及一些寒族中进行的一种书法教育方式,它分为家学式与师授式两种。这两种教育方式渊源久远,影响巨大,在中唐以前,最具神秘色彩的名家笔法都是通过这两种方式流传绵延的。然而,南朝和北朝,南朝前期和后期的书法私学教育观念却有所不同,本文拟就此进行粗略的研究。
                 一
  南朝前期的书法私学教育受门第观念影响颇深。在《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传中·柳冲传》中有一段常为论南北朝门第的人援引的话:“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与也。”“尚人物”者,陈寅恪诠释为“尚人伦,尚才识”,书法俊逸即为才识卓荦的表现之一,是高门士族善加保守的“家法”。正是出于这种认识,庾翼才会有“家鸡”、“野鹜”之恨,南朝人论书才会将门第风仪与书风联系起来比照。与此相适应,南朝前期书家风尚也表现出极强的士族化倾向,具体表现在耻于做应由文吏、工师和佣书所职的一切事情上,对从事书记文案的下层书佐高门士族更是鄙夷轻视。例如《宋书》卷六十二《羊欣传》记:“会稽王世子元显每使欣书,常辞不奉命。元显怒,乃以为其后军府舍人。此职本用寒人,欣意貌恬然,不以高卑见色,论者称焉。”又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第七》记:“梁孝元前在荆州,有丁砚者,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孝元书记,一皆使之。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时云:‘丁君十纸,不敌王褒数字。’”
由于这种门第才识观念的存在,士族书家在书写日常实用的“尺牍书疏”时,更愿意将个人的风仪与审美追求融入其中,形成颇具审美情趣的实用书写的倾向。换言之,实用的“尺牍书疏”在不自觉地为展现士族的萧散风度而服务。因此,书法私学中所传的书体主要以不拘常格的行草书为主。检索张怀 《书断》,凡入三品的东晋及南朝书家共计36人,兼善草、隶两种书体的有24人、善草书的有32人、善隶书的有26人,而善古文、大篆、小篆及飞白书的只有3人。可见自东晋以来的南朝书法私学所传书体以草书和真书为主,其中更为私学所推崇的是颇能表现人物风致的草书。即便是多用于抄写奏章、道经、诗文以及史论等,而较少施用于尺牍书信的真书,也决无唐以后的呆板之气。这些都足以证明在南朝前期书法私学中,士族书家追求的是一种充分讲求审美情趣的实用书写。
  在南朝士族书家中,也有一些家族恪守汉魏时视书法为经学之外的小技的观念,他们并不过多地追求书法的精神境界,而视之为规范化的实用工具,如著名的琅王牙 颜氏家族即是其中的代表。以萧梁颜协为例,《南史》卷七十二《颜协传》称:“(协)博涉群书,工于草隶飞白。时吴人范怀约能隶书,协学其书,殆过真也。荆楚碑碣,皆协所书。”这种家族教育观念的存在显然与颜家以经学、小学传家的门风密不可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南朝前期的书法私学教育主要是建立在高度士族化基础之上,其注重表现高门士族的风仪,即便是日常实用的尺牍书写也追求一种审美意趣。但是这种状况随着梁以后《千字文》的流传普及与高门士族的逐渐衰败而得到了一定的改变。
  而南朝后期的书法私学教育观念开始向规范化的实用书写方向转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
  其一,《千字文》的流传与普及。在梁代《千字文》未出之前,一般南方与北方的学书者大抵以《急就章》为学习范本,其字体有章草与隶书两种。据今天所能见到的《急就章》颜师古注本可知,颜氏所见古本有崔瑗、张芝、钟繇、皇象、索靖、卫夫人、王羲之、萧子云等人所书之本,均为章草。又据西域出土发现,写有《急就章》内容的汉人残简与晋人残纸的书体均不出章草与隶书二体,真书本的书写时间则在高昌时代,而今草本《急就章》更在唐以后才出现。由此可知,在《千字文》流行之前,南朝士族学习王系风格的真书、行书与今草,并非是依照章法与风格已被规范化了的《急就章》,而是通过把玩和临摹整卷原作的方式进行。此类史例流传颇多,如王羲之曾书《乐毅论》一卷给献之临学。又据虞龠禾 《论书表》记,桓玄爱重“二王”书翰,“乃撰二王纸迹,杂有缣素,正、行之尤美者,各为一帙,常置左右”。这种学习方式使学书者既可以把握到整卷的风神,又能领略单字之间的处理技巧,学书者自书之作自然也会效仿这种不拘常格的神韵。而集王字拓文《千字文》一出,学书者直接面对的只是经过处理的单字,这些单字大小一致,字势渐平,这就在客观上引导学书者的书迹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其二,旧文化高门士族随着其特权地位的丧失,他们不得不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智永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其清望家世,他理应视抄书为“他役”,但事实相反,他反而以规范化的王系书风笔法临抄《真草千字文》800本,散布浙东诸寺,用以规范当时诸僧的实用性书写,这使得原来被视为“秘学”的王系笔法真正大面积地走向普通人的实用书写之中。即便对于草书的观念,智永也异于先祖,其临写草书的目的更多的是出于规范草法,以免传抄佛经有误,而非仅仅出于标榜自己的“萧散风神”。这些现象表明有些旧高门士族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已经抛弃了原先的书法私学重精神、轻实用的教育观念。
  其三,南朝后期,随着士族势力的削弱,庶族力量大大增强,一批庶族书家登上历史舞台,客观上促使书写的规范化。他们中间有的日臻高位,有的受皇室青睐,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由于出身原因,视书法为谋生的实用工具,而非宣泄情绪的对象,这种观念很自然地影响到其子孙身上。例如,蔡景历以“笔工文畅”之功,为陈帝知遇,后虽显达,而书法观念仍是“任朴适俗”。在他影响下,其子蔡君知所书“楷隶”堪称工稳,陈朝失祚,蔡君知复能凭借此功,被隋蜀王召为记室,在新王朝中谋生立命。
                   二
  北朝书法私学教育观念的发展不像南朝那样,而是以规范化的实用书写为主,不管是前期的高门大族,抑或后来的寒族书家,大都以规范化的实用书写为主流风尚。
  北朝前期的书法名家大抵出自崔、卢、李、郑等名门望族,其中尤以崔、卢为显。这些名门源于东汉,他们保持了东汉大族的特色,即崇尚显赫的族望和渊厚的才学。对于书碑、题榜、抄写文书等规范化的实用书写形式,这些士族书家也和汉魏的蔡邕、钟繇等人一样,并不轻视鄙夷。从这些书家的传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大多擅隶、草,而实用的隶书更是家学中的主业。以清河崔氏为例,崔宏的六世祖为曹魏司空崔林,崔宏“自非朝廷文诰,四方书檄,初不妄染,故世无遗文”,其子崔浩“道武以其书工,常置左右”,同郡崔宽之子崔衡“学崔浩书,颇亦类焉。天安元年,擢为内秘书中散。班下诏令及御所览书,多其迹也”。有的工于篆体,如陈留江氏,自江氏的六世祖江琼从卫觊学“古篆之法”,其家族便以“古篆”为家学之体,江氏祖江强“内徙代京”之后,“上书三十余法,各有体例”,江氏“篆体尤工,洛京宫殿诸门板题,皆式书也”,江氏兄子江顺和“亦工篆书”。由此可见,北朝前期的书法私学大都是沿袭汉魏风气而来。
  自崔浩被杀,清河崔氏无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之后,北朝旧高门士族的地位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其书法家学,无疑成了他们谋生的一个手段。如崔亮和崔光,均出自清河名门,后受崔浩事件牵连,家族颠沛,到他们时又饱受了沦为平齐户的苦难,为求谋生养亲,二人只能“佣书自业”。
  除士族书家以外,北朝中后期,由于皇室的提携,一些寒门庶族书家先后成为贵胄之师,著名者有沈法会、张景仁、韩毅、姚元标、冀亻隽 等。这些书家出身低微,处世“沉谨”,所善书体则以实用的隶书见长。皇室命他们教授贵胄书法与文字常识的目的与《汉书》、《后汉书》中记载的汉室贵胃“学史书”的情形颇为相类,即旨在使这些贵胄掌握最规范的书写方式,以堪经国之用,而决非偏重于陶情冶性。
                   三
  由上可见,北朝的书法私学教育观念确以规范化的实用书写为主流风尚。那么,同是私学,为何北朝和南朝前期的教学观念存在明显的差异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二:其一,这是由于北朝士族所处的政治文化环境与南朝不同所致。北朝为外族主祚,统治者虽有汉化倾向,但在政治和文化上并非完全依赖汉族名门大族,因此北朝社会也就没有发展成为像南朝一样高度的士族化。北朝士族基本上秉承了汉魏家风,这使得其学风与东晋南朝形成了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南方书家为标榜名士身份,展示风流仪态,不屑从事低级的规范化的实用书写,而北方书家却不以为耻辱。这种风气确是沿袭了汉魏蔡邕、钟繇、韦诞等人遗风,从这个角度说,北朝书法私学教育的规范化实用书写特色也是汉魏风气的延续。其二,与学书者的学习范本有关。我们翻阅史乘,发现北朝士族学书有不少以《急就章》为范本。如《魏书》卷三十五《崔浩传》记:“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少至老,初不惮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冯代 ,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浩书体势,及其先人,而巧妙不如也。世宝其迹,多裁割缀连,以为模楷。”崔浩所书《急就章》不管是隶书或是章草,必以工整规范为务,这是由《急就章》的字书性质决定的,学书者以此为范本,书写也必然趋向于工整规范。
  当然在南北朝后期,随着南北文化融合潮流的日益加剧,“南书北传”也成为书法发展的一大趋势。南朝前期,士族书法私学所崇尚的观念也相应地对北地书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生于北齐的卢昌衡虽系卢谌之后,但其所善书体不同于先人,相反从现有的记载看,倒类似于南朝书家。但不管怎样,一个缺少强大社会政治文化基础的教育观念是不可能行之久远的,这也是规范化实用书写观念在北朝行于几百年而得以绵延下来的根本原因。

静思斋 发表于 2005-4-15 08:11

虞晓勇--南北朝书法私学教育观念对比研究

虞晓勇,记得很清楚,当年北京市大学生艺术节,得的是特等奖,那时侯在中石老师那里攻读研究生.看了他的作品觉得日后肯定是一位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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