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XJY 发表于 2006-10-25 23:27

我对(书法社会)的看法

书奴=爱书者

书法家=卖书者

书法名家=书法经纪人

书奴+书法家=书法老师

书奴+书法名家=书法大家

书奴+书法家+书法名家=书法大师

书法大家-书法名家=书法家

书法大家-书法名家-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书法家-书奴=书痞

书法名家-书奴=书法骗子

书法大家-书奴=书法恶霸

LBXJY 发表于 2006-10-25 23:33

有人会发现怎么没有"书法大师-书奴",哈哈,书法大师不可能不是书奴.

书法家可以通过炒作成为书法名家,书法名家可以通过炒作成为书法大家,书法大家就是炒煳了也成不了书法大师.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10-26 07:53

呵呵,精辟
声明:老宫此意见于书法本体无关

虫甬 发表于 2006-10-26 15:41

有趣。

LBXJY 发表于 2006-10-29 04:45

:Q

www.sy158.cn 发表于 2006-10-31 04:4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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