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艺术与理性究竟能不能分家?
希望更多的同道们参与讨论。
谢谢。
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具体说能分,广义说分不了。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圣手妖刀在 2003/12/02 01:42pm 第 1 次编辑]羽一先生提的问题很重要,我也认为很有讨论的必要 :em02: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定义。
什么是理性?据我的研究,理性至少有四种意思。从政治学角度来讲,理性是自然法,或者说是人类普遍认同的行为规则。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理性是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认识。从哲学角度来讲,理性是一种认识真理的能力。最后,从一般意义上讲,理性也可以指清晰的思维。在这里我们取理性的哲学解释,即一种认识能力。那么这种认识能力又包括那些内容呢?首先是逻辑学知识——不论是天赋的还是后天习得的。然后——根据经验主义者的说法——理性还包括把握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能力。何谓两个观念之间的关系?举例来说就是“白不是黑”,“平行线不相交”,“圆不是三角形”。
我认为艺术与理性分家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对于艺术作品的评价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这种评价完全基于个人的审美情趣、艺术修养、生活经历等因素。对一件作品我是这样评价,你是那样评价,他又有他的评价,不应一致,也无法一致。我们不能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来评价艺术作品,因为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或者说原则)独立于作品而存在。比如古典的书法理论认为中锋行笔才是正道,侧锋、偏锋则是败笔。可是经过米芾的成功运用,我们就不能再武断地认为侧锋、偏锋是败笔了。同样,王铎对墨法的成功运用,打破了传统用墨规则,一幅作品中墨色从涨到枯,变化多端,无所不可。正如贝多芬说的:“为了更美,什么规则都可以打破。”在这样的情况下,逻辑是不存在的,因为这里没有真命题。比如“侧锋、偏锋是败笔”,“中宫紧结是美的”这些都不是真命题。无法想象,没有真命题如何进行推理。同样,对于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把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原因正如上所说。米芾之前唯有中锋行笔才是正道,米芾之后不唯中锋行笔才是正道。像这样的例子很多,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书法家的创造,书法的审美标准在不断的变化,从来都没有什么永恒统一的标准。我们的理性何以认识艺术?
我认为,艺术对人类的意义在于感情的宣泄。作者在他的作品中寄托了他的情感,欣赏者在作品中体会到作者的情感,或者作品引起了欣赏者自身独特的情感,这种情感可能与作者所寄托的情感不同。我们爱好艺术是因为我们的灵魂需要得到情感上的安慰,正如我们需要亲情、爱情一样。我爱我的父母不是因为他们伟大,我爱我的爱人不是因为她是世上最美,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和爱人,不需要更好的理由,不需要理性的分析。
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从大体上说艺术是理性与非理性二合一的东西!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我赞成老狂的观点。先说说我们怎样来看一幅书作。当一幅作品挂在面前的时侯,我们先看它的整体,包括章法,气势,用墨,落款,用印等{后两点也属章法的}。那我们怎么看呢?有标准吗?有!
其次,再通过作品看作者的师承{当然也有一上眼就能看出来的},以及所写出的字的结构,造型,点划,墨趣等。这也是有标准的。
再次,还要看是否有新意,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无创新,并做的怎样。这也是要有依据才能说的,否则就是乱说了。
以上诸点都属理性范围的。
而非理性在哪里呢?那就是各人的好恶了。张三说好,李四说不好,王五说还可以等等。他们凭什么说好与不好呢?也就是凭上面说的几点标准{可能还有其它}来说的。至于那些信口雌黄的“评说”,暂撇在一边不去说它了。
纵上所说,书法艺术是理性与非理的二合一产物,一点没错的。
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就书法诸体来看楷书的书写理性的成分占据统治地位
就狂草来看
书史上的颠张醉素,常常狂醉后作草,因此一些非理性的东西就包含在里面。
阴阳不测之谓神也!
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承蒙羽一先生赐教,多有启发,十分感激!昨晚思虑良久,决定放弃使用“理性”一词,因为在“艺术与理性应该(或者不应该)分家”这个命题中“理性”到底指什么是含糊不清的,这使得本来已经很复杂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下面我将代之以“规则”,所谓规则就是独立于作品之外而存在的标准,也就是对任一作品都适用的标准。
创作或者评价一幅艺术作平是否有规则呢?我的先前的出发点是这样:卫夫人《笔阵图》中说“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撇,陆断犀象”……这就是点画的规则了,可是在创作中或者艺术评价中是否遵循这些规则呢?恐怕不是。我们说一幅字好,恐怕不会因为它的点像高峰坠石,它的横画像千里阵云……我们很少这样评价,可见卫夫人的这些规则实际上并不是规则。另外如永字八法、颜真卿八法、欧阳询八法之类也大抵如此。创作中出轨的大有人在,徐文长就号称“八法之散圣”,其书法作品亦可见一斑。然后再看右军的《自论书》:“寻诸旧书,惟钟、张故为绝伦,其馀为是小佳,不足在意。”右军以意论书的确比卫夫人以点画形迹论书高了一层,但是我认为以意论书也不能成为规则。为何?因为我们不同的人用这条标准来评价的时候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说它有深“意”,你说它没有“意”,他说它意味一般。况且“意”这个概念是如此的重要,可是右军没有解释它的含义,让我们凭自身的理解力去猜测,不可能人人都理解一致。对规则理解上的偏差自然会导致运用时的偏差。可见古代书论中的规则实际上是不成其为规则的。
古代书论在确立“规则”方面确有不足,然而当我审视自己的审美方式的时候发现的确是有独立于作品之外的规则存在于心中的。比如一幅作品行气不连贯肯定是不好的;同样气势太单薄、太弱也肯定是不好的。从正面说就是行气要连贯,气势不可太弱因而显得无力。这两条规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我们应该集思广益探讨一下到底有哪些公认的规则或者标准。这些规则或者标准必定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尽量做到清楚明白。像右军的以意论书的标准我认为就不够清楚明白。何谓清楚明白?就是不同的人(也许应该说有一定艺术修养的人)在运用这些规则或者标准的时候能够得出一致的或者基本一致的看法。第二、必须独立于作品之外而存在。对于特定作品的特定评价自然不能算在我们的规则之内。也就是说这些规则或者标准应该是对于任一作品都适用的。比如像我以前说到的,鉴于米芾对侧锋、偏锋的成功运用,“中锋行笔”是不能算作标准的,因为它对米芾的作品显然不适用。
我认为我们的注意力首先应该放到确立规则(标准)上来,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妖刀啊妖刀,你还要看一些现代人的评论文章,才能弥补你的不足。艺术与理性应该分家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圣手妖刀在 2003/12/05 02:11am 第 1 次编辑]先生指教的是,一定多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