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怡轩主
发表于 2006-11-14 08:26
杂耍!
yjw
发表于 2006-11-14 08:48
胡来!毫无报道价值!亵渎书法艺术!
wwg
发表于 2006-11-14 11:07
恶心。。。。。。。。
木鱼堂
发表于 2006-11-14 19:27
无聊的媒体,无聊的人
泾行士
发表于 2006-11-14 21:22
看完
晚上又要做噩梦了
wwssgg
发表于 2006-11-14 22:17
原帖由 仲清 于 2006-11-13 19:26 发表
标题应为:株洲奇人写字、 皮鞋代笔堪称一绝
丑书及"现代书法”、王镛等又有了新的同志! 那些丑书鼓吹者所说的书法“创新"和"发展"就是这种东西!谁要是反感,按他们的说法,谁就不懂书法!还可以加一句:中央电视台都播了 !王镛鼓吹者可要珍惜这位新同志呀!
青柳依然
发表于 2006-11-15 10:29
如果不说是用皮鞋写的,如果参加兰亭奖比赛,没准也能博得一片掌声喝彩,弄不好还会获奖!你信不???
LBXJY
发表于 2006-11-15 18:25
可谓之行为艺术
LBXJY
发表于 2006-11-17 12:46
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