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斋主 发表于 2006-11-22 17:22

书法是不断创新而成为艺术的,是以可读识的汉字为表现对象,从而也留下了供后人学习的范本。我们今天的创新是昙花一现?还是能留下一点可供后人们学习的东西呢?我想这是书法人特别是热中创新的书法人应该思考的。

[ 本帖最后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26 20:29 编辑 ]

liang640316 发表于 2006-11-23 09:52

胡说

无意斋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2

原帖由 liang640316 于 2006-11-23 09:52 发表
胡说
何谓?请说理由.

痕迹 发表于 2006-11-26 22:11

哈哈哈。。。。。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6-11-28 19:07

只要是表达思想的.都是允许的.
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11-29 02:20

学点美学

无意斋主 发表于 2006-12-1 10:26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11-29 02:20 发表
学点美学
然也。愚认为书法有她的特殊性,如果连专家都不认识的书法作品,只能是书家自我欣赏。

墨痴子 发表于 2007-3-5 21:14

就这样!书法才能繁荣!哈哈!!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潇翰 发表于 2007-4-16 09:15

原帖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14 15:1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1.书体尽量夸张变型,让他人努力才能辩认,甚至不认识。
2.墨色浓得成团或枯得几乎不见。
3.用笔不要提按。
4.多用鼠尾,折笔等病笔。
5.章法尽量杂乱。
(注意:还要用宣纸,墨汁。 ...


终于找到书法获奖的经验啦!em1 em1 em1 em1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