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王冲 发表于 2007-2-21 15:33

书坛就是屁,大家快装逼

书坛就是屁,大家快装逼

朋友放下电话,对我说,这已经是第三拨了。我问什么。他说,兰亭奖获奖入展的青年书法家联系来走穴的,每回三两个人,在这儿写一天,酬金三两万。呵呵,我说。
我是来朋友处借杂志看的,一下拿了十多本《中国书法》,跨度三四年。大致翻过后,我有点明白,为什么网友对我的两篇文章,那样评价了。的确,我文章里提到的好多问题,期刊上早已讨论过,也知道了“娟娟发屋”的典故以及“王小二”不是书法家但可以写“书法艺术”的高论。但我有点不懂,同样的论据为什么没人发现书法审美的特殊属性:权奴性。为什么没人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书法作品不宜直接进入市场。—————他们都是书法的既得利益者。有一期刊登了“兰亭奖的问题说明”,我才知道书法参赛者必须是中国书协会员,我觉得这样不好,这只能是叫“协会奖”。兰亭嘛是中国文化的兰亭是人类的兰亭。强烈建议参于对象为:是活人即可。
还有一期有邱振中的专题。他在《关于书法创作》一文中说,在他看来“一件能称得上艺术作品的书法,难得一见”“进入书法专业领域十年以后,有几件创作或许能称得上是艺术作品”。这话很有意思。这标准恐怕含糊得只有他自己知道。书法作品生产的确是有成本的,而且书法市场又客观存在。但面对市场,要想让“书法艺术家”保持这样的艺术良心几乎是不可能的。书法审美有权奴性,要想梳理当下混乱的书法市场,只能权奴到底。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建立书法作品进入市场的准入机构,使每一个作品都有条行码似的许可证书,这样书协会恢复原来联谊的面目。
去年一个当过少年作家,叫韩寒的说: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可以写几十首现代诗。套用一下,只要不要脸,谁都可以创作现代书法。他还说,文坛算个屁,谁也别装逼。这句话对书坛就不好套了。因为写作的可以不接触写作的人,写好了可以直接给书商。什么文坛不文坛的,无所谓。书坛就不行了,你光写不行,还得有“书名”,谁给你书名?书坛。你得成为书协会员,得个奖什么的,甚至得到书协混个一官半职的。即便没这样,也得让书法家们共同认可,这样才能换钱。(韩寒写的东西所谓的文坛上有几个说他写的好的?你再说不好也只是自己的事情。本人没看过。)书坛对于“书法家”进入市场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所以只能这样套用:书坛是个屁,大家快装逼。因为照那些兰亭奖书法家走穴捞钱的速度和书协领导成亿卖字的数目,就目前混乱的书法市场再不装恐怕连味儿也闻不到了。
后记:说到装,有一个叫石开的亲笔写到,“我不屑于和上层人物交往。”呵呵,一个印章卖一万多,我们底层人只能考虑用冥币买了。于交往来讲,人只是分喜欢和不喜欢。

濮阳王冲 发表于 2007-2-22 03:02

em4 em4 http://bbs.china-shufa.com/viewthread.php?tid=10418&page=1&extra=page%3D1#pid90815

[ 本帖最后由 濮阳王冲 于 2007-2-22 03:04 编辑 ]

濮阳王冲 发表于 2007-2-25 22:39

这好的帖子,没人看?提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7-2-25 23:42

我同意支持.
连屁也不是.
书坛就是几个人拉在一起跳小丑.
还是老老实实练点字陶冶情操吧.

濮阳王冲 发表于 2007-2-27 14:19

关键是多数书法爱好者上了这些人的当。em29 原帖由 日出出日 于 2007-2-25 23:42 发表
我同意支持.
连屁也不是.
书坛就是几个人拉在一起跳小丑.
还是老老实实练点字陶冶情操吧.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7-2-27 23:32

回复 #5 濮阳王冲 的帖子

所以我只自己练字.
其它没必要理.

濮阳王冲 发表于 2007-2-28 21:40

原帖由 日出出日 于 2007-2-27 23:32 发表
所以我只自己练字.
其它没必要理.

但写个小文就不能用这态度了em13

五柳闸人 发表于 2007-2-2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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