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2 13:22

开宗明义——书法

书:从聿,聿,即笔。〈说文解字〉:书,著也。著,即显明,有表意作用。合起来表示用笔使文字显明。文字就是指大家约定俗成,表情达意的符号。
法:“法”从水,表示 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繁体“法”字去水的偏旁,是神话中的一种神兽,据说能辩曲直,遇理曲之人既以角抵触。在这里具有法度/标准和模式的含义,同时也具有将简单的书写上升到法的境界和意义。
艺术:一词来自西洋[拉丁文Art],大致与“技术”意义相近。从古希腊哲学家亚理斯多得的“艺术是自然的模仿”,看待模仿自然是一种技术。到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把制作一件器物,一幢房子,一尊雕像,一件衣服等等工作所须的技术称为“艺术”。
中国古文字也对“艺”有诸多的解析,大体也是“技术”和“才能”等方面的含义。
现今对“艺术”的解析大概有三种:广义的是指:凡是含有技术与思虑的活动及制作,皆谓之艺术,这和技术的意义很相近:狭义的艺术是指凡含有审美价值的活动以及其活动的产物,而能表现作者思想及情感,并予以接触者产生共感者,谓之艺术。再就是更现代的一种思想,就是“艺术是不可定义的。。。”等等。

总上所述:
书法是指书写的技巧,并由技而进乎道的境界,因此也称为“书道”。胡涂乱抹不能归之于“书”的行列,在古时,“书”是一种崇高的行为,是不容亵渎的。同时“法”的境界在古时亦是高于“艺”的,因此“书”不可流于“艺”。就跟“曲”岂可流于“俗”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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