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30 20:29

。。。除了我们始终在研究和不断锤炼的技法这个“法”之外,还应该有更多的“法”,这个“法”就是各自不同的人生经历、审美观念、知识层面等综合而来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没有哪两个人或多个人对书法的体验和审视是绝对相同的,肯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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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当下的书法之“法”的教学中强求一律。

这与千人一面的雷同现象有无关系?

野夫也 发表于 2007-3-30 20:52

一家之言啊em3 em3 em3

吴亚非 发表于 2007-3-31 07:41

em1 em1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31 07:57

原帖由 叶柔 于 2007-3-30 20:1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艺术不是技术,所以是经验论的东西,这个观点我很赞成!但经验论的东西应该是有共性的,一般性的.那么它就应该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这个前提下,权威之所以权威即是因为她总结了一般性,或发现了一般性.反权威 ...

不愧为是北大中文系的,

从学术角度思考问题。

欢迎多多关注本版主题,

发表高见!
衷心感谢~em13

韩州漫士 发表于 2007-3-31 14:19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3-30 10: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的观点是作为技术层面的东西都应当是个人的经验论!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但却很值得展开讨论,因为这对创作是很有利的.而对于史学方面的判断就必须要有考据才能发言,比如孙先生说秦峄山碑或汉礼器碑是当时的 ...
孙的一些说辞未免牵强,窃以为:任何没有创作的理论和任何没有理论的创作都是毫无意义可言的!!!

寂闲草堂 发表于 2007-3-31 15:58

孙晓云先生的《书法有法》是一种个人体验的经验论总结,其中有许多独特而又深刻的体悟,比如她的“书法生理年龄论”是很有价值的。艺术必定不是技术,所以难于统一观点。em1 艺术不等同于技术,所以每个人对书法的理解是不同的~~~~em5

3003 发表于 2007-3-31 16:16

字太小em2 em2 em2 em2 em2

shadong 发表于 2007-3-31 21:23

em1 em1

一笔草 发表于 2007-3-31 22:53

原帖由 郑付忠 于 2007-3-28 23:11 发表


      对《书法有法》一书中关于“举纸书写”的发现,我也觉得非常奇怪:古人的智慧并不比今人低,怎么会不知道把纸放到桌椅或石头上书写,而非要找人抬着纸书写?这太奇怪了!真是奇谈怪论!我看了就直觉这是个伪发现!
      过去中国人有抬轿子的,皇帝坐轿子,达官贵人也坐轿子,但并不代表中国从来就没车子啊!从来就不骑马啊!

stuffmax 发表于 2007-3-31 23:20

孙晓云还谈不上什么大家

看过此女的视频,不谈内容,但是,屏幕上的这位女书法大侠,就让人感觉不舒服,只能说是当代书法爱好者中练的不错的,然后被某某书协,比赛捧起来的,一个书法女爱好者。
现今毛笔早已推出历史舞台了,也就不会有什么大家出现的可能了,有毛笔时代里,那些书法技艺娴熟,被当代人认为书艺不错的人,多如牛毛,现在连名字都看不到,而此女的所谓的书法,呵呵,我想…………,


练毛笔字,就练呗,非要弄那么大动静,明明是闲情逸致,非要成为发财的路,名利双收,招摇过市,明明是个字匠,确要摆出个书家的样子。

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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