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次山
发表于 2007-4-2 17:28
原帖由 耕耘斋 于 2007-4-2 17:1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m1
你在为谁鼓掌?网络时代,读图也很容易让人误解!
寒山
发表于 2007-4-2 17:52
face8
阮次山
发表于 2007-4-2 17:56
原帖由 寒山 于 2007-4-2 17:5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face8
这显示了你的冷漠。虽然你是国展精英。
红太阳
发表于 2007-4-2 18:08
没有东道主现象还是不错的em1 em1 em1 em1 em1 em11 em11 em14 em14
黔墨
发表于 2007-4-2 18:10
感谢张先生的作答。
特别是提出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实现了规范化评审;设立计票大厅,实现了阳光评审;评委的人文精神在提升;没有东道主现象”!
为什么要作答,也算是网络批评后的胜利。
阿力
发表于 2007-4-3 10:03
安心练字,懂点政治,争论那么多有何必.
老子天下第一
发表于 2007-4-3 12:00
老子的反驳
3月20——22日,在各位评委共同努力下,在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公证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在老子思想感染下,我们用3天时间完成了本次大展的评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张海主席、赵长青书记,代表中国书协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何谓成功?更可笑的说是在老子的思想感染下!老子讲无为啊!你们在做什么啊?
本次评审既艰巨又轻松,既学术又和谐,既阳光又规范,可以说,吹响了2007年书法评审活动的第一声号角,吹得很嘹亮。
学术\和谐\阳光\规范体现在哪里?最起码也要自圆其说吧?
一、评出作品共495件,其中获奖作品40件。
这是本次评审的直观成果。特别是特等奖和一等奖,大家比较满意。不同书体、不同形式,体现了多样化原则。作品内容突出了纪念老子的主题,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评审结果,体现了评委集体意志,反映了评委们的责任意识和艺术鉴识水平,反映了国家级展览的水平。
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道法自然"就这么肤浅?连"道"还不知道怎么来的,哪里又能法自然啊?
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实现了规范化评审。
本次评审吸收了兰亭奖的经验,实施了组织与评选两权分离的方法,组织者不再参加投票,集中精力把握程序;评选者专注于专业水平的把握,保证了程序的顺利推进和评委专业水平的发挥。
通过初评、复评和反复几轮投票,把评审程序执行得很彻底。包括评委提名作品实名制和本省作品回避制等,都发挥了规范化作用。
程序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通过严格的程序,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公正和公平。
兰亭奖已经倍受指责,老子展还要吸收了此展经验.怎么能好呢?程序真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吗?没有镁光\谁知道公正\公平呢?
三、设立计票大厅,实现了阳光评审。
计票大厅把原来小范围少数人计票变成了公开场合,多方面人员参加,评委们参加进来,共同监督。包括投票后该淘汰的作品,如何摘除作品,评委都可参加和监督,这一点是本次评审的又一个改革。而且今天会上就可以拿到入展名单,今天就可以上网,告知天下。我想这是最阳光的了。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
一线网络媒体谁去了?在网上是谁发布的?是谁家的阳光?"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怎么没有条件呢?只要网络参与,比如《书法网》对〈当代篆刻艺术大展〉的直播。有什么条件限制啊?没有媒体参与恐怕是唯一受限制的条件吧?
四、评委的人文精神在提升
本次评审在老子故里举行,是一次人文精神、人格理想的洗礼,每位评委都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超越精神,没有发现任何私下拉票行为和其它小动作,说明大家超越了私利,上升到一个较高的人格和思想境界,真正和我们作为一名国家的评委名实相符,没有辜负全国书坛的期望。这是应该大力高扬的一种风气。
在此,我向各位评委表示深深的敬意!
那岳兴华有没有动作?他的动作是什么?是正大光明的大动作?
五、没有东道主现象
本次评审得到了承办单位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的大力支持,为评审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自觉执行了评审现场的纪律,凡投稿作者无一人到现场来,有关领导也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照顾的要求,给评审提供了一片净土,保证了评审的纯洁。我们也向老子故里的地方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岳兴华在没在现场啊?真的是净土吗?
最后,希望把这次评审的人文气氛保持和发扬下去,也带到各地去,把小气氛发展成大气氛。
希望老子故里的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自然、和谐、发展!
如果把以上气氛保持下去,那么这种气氛是很让人气愤的!如果再发展成大气氛的话,就真的会有大气愤出现了!哈哈!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4-3 12:47
老子曰: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Anonymous
发表于 2007-4-3 12:48
原帖由 老子天下第一 于 2007-4-3 12: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点意思,确实和篆刻展相比是一个天上地下!em12 em12 em12
阮次山
发表于 2007-4-3 13:22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论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