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 发表于 2007-4-28 10:47

老汉声明!

一痴兄大鉴:
         今天收到《神州诗书画报》2007年4月20日第16期报纸属名老汉的题为“崔志强就当代篆刻艺术大展等问题答记者问”,在此老汉想说明如下,以免造成一痴兄和诸网友对老汉的误会:
  该报记者在十五天前从甘肃兰州来电话说要将一鸟一篇文章在该报上发表,并说还要将崔先生的答记者问也一同发表,并且问老汉是否可以,老汉说当然可以啊,因为当初正逢崔志强先生在网上回答十问,老汉以为要刊发此文呢,本着为了让更多没有上网的人看到此文,所以老汉就说发吧,好事情。
  就此事后来老汉在南京参加南京印社十周年开幕式时和崔志强先生见面时还谈及此事了,崔志强先生也说看到了一鸟的文章,并没有看到他的十问题一文。
  今天看到该报寄来的报纸,一看竟然是一痴兄采访崔志强先生的答记者问,然而作者属名竟然是老汉,可能是该报记者误认为是老汉所采访的,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老汉今天特此在网上声明更证,该文不是老汉采访的,所有内容均为书法网一痴独家所采访。同时老汉也会给神州诗书画报打电话要求在该报在下期报纸进行更证说明。
  
  五月八日是全国陶印展和九日的当代篆刻艺术大展,到时老汉和一痴要相见于北京,别因为这篇报道给老汉弄的没脸去见一痴兄和书法网的诸位好朋友了!

               顺祝

  一痴兄及书法网的诸友近安


                    老汉顿首于沈阳汉晋堂!

一痴 发表于 2007-4-28 11:00

收到!
美丽的误会!
为了篆刻
不分你我!
em13 em13 em13

老汉 发表于 2007-4-28 11:51

谢谢一痴兄的凉解,如果给稿费老汉就全部交给你呵呵!!
老汉已经将同样的声明发给《神州诗书画报》的信箱中了!

一痴 发表于 2007-4-28 11:56

原帖由 老汉 于 2007-4-28 11:5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一痴兄的凉解,如果给稿费老汉就全部交给你呵呵!!
老汉已经将同样的声明发给《神州诗书画报》的信箱中了!


交给店小二
来个二锅头!

吴邦志 发表于 2007-4-28 12:36

到现在为止,可说是一段佳话了。em1 face13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4-28 13:17

误会总是有的,声明也是要的,二锅头还得喝哈~em4

周继中 发表于 2007-4-28 13:18

如此胸怀
佩服

lhj_2001 发表于 2007-4-28 14:05

em13 em13

望收天 发表于 2007-4-28 15:08

em1 好!君子坦荡荡!

shadong 发表于 2007-4-28 15:12

em1 face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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