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赏
书之以为法,全赖艺之精、境之深,得赏心悦目之效至于书家之法,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者。
万人自有万人之法,虽或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亦为法也。
观者,以心度之,以世间法绳之,以格调境界求之。
书家,以心为之,以自法为法,以观世为效。
自此,书者、观者以为交互。
如此,法之为法,当不以某人为例。
抑或,某人之例,风行以为世间法。
法之所以为法,若破壳而生,如化茧为蝶,若行千里路。
当有知天下之大而不知法者
所谓,成法者当以为一破一立
未成法者,知法而后为,法而后为法,天之奇才。未法而成法,古来未之有也。
[ 本帖最后由 风月小轩 于 2007-5-22 16:54 编辑 ] 文思不错.
如化茧为碟应为化茧为"蝶". 呵呵,不好意思,提键盘忘字了
先生说的是 哥哥,你太有才了.em1 不错!!!!!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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