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海南省企业界书法作品展”展览时间推迟至7月中旬
为响应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推广书法普及活动、逐步把我省建设成为书法之乡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中华书法艺术,为全省企业界搭建展示才华、相互交流、共促发展的平台,“以书会友”,共同打造海南“书法之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海南省企业界书法作品展”。现将展览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参展对象:省内企业家及其员工、各级工商联(总商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投稿须知:
1、作品内容:有关社会主义企业生产建设及成果的名言警句;歌颂祖国、歌颂党、讴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反映我省企业界良好精神风貌的诗词歌赋;唐宋诗词,古今名句,自撰诗词、对联(必须符合诗词格律和联律)等。要求健康向上。
2、作品形式和规格:字体不限,形式不限(中堂、对联、扇面、圆光、斗方、立轴、横披皆可)。中堂、条幅限6尺以内(含6尺整宣);横批、扇面、斗方、册页、手卷限四尺以内;篆刻作品(6—8方)设计在50×80CM(竖)印屏上。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地址、电话、邮编,来稿无须装裱。
三、作品评审:由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创作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机制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细致、公平、公正的评审。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需退稿者请在通讯地址处一并注明。
四、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5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展览时间、地点:评选作品若干于2007年6月底在海南省书画院展出。
六、投稿地址: 570203 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1号楼307室省工商联调研宣教处
胡艺怀 收 (联系电话:65344990)
附注:请各市县书协、各有关企业和省书协会员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收集作品选送等工作。多谢合作!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07年2月5日
“首届海南省企业界书法作品展”展览时间推迟至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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