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7-12 17:20

吴对郑的回应,可谓“漏洞百出”,是经不起推敲的。而且还引出了一些道德问题——一个真正的大艺术家的艺术是高超的,胸怀是宽广的,对待后学是提携的。

将自己定位在自尊的高度,对后学不屑一顾的嘴脸——大失风度——大失水准——大失德性!

新闻报道的倾向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公德何在?公理何在??公正何在???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7-12 17:32 编辑 ]

繁體字 发表于 2007-7-12 19:32

    郑维江擅长炒作,吴冠中先生炒作擅长,恭喜你们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改日我家的狗生了几只小猪,一定在《书法网》报道,题目是《狗生了猪,书法怎么办?》或者《公猪爱上了母狗,书法的出路在哪里?》,到时候俺必然名声大操(对不起,打错了一个字,应为名声大噪)。

河东南 发表于 2007-7-13 01:44

吴冠中的建树仅仅是局限在绘画一道之上,其他的不要指望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尤其是为人甚至还带着三分愚蠢;黔墨的数问正中其要害,很值得玩味,更值得品读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07-7-13 01:46

吴先生近来又请求取消美协了。我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07-7-13 02:40

个中是非,局外人如何清楚?首先,郑有没有给吴寄去作品,吴有没有收到作品?解决了这个问题后,再进行讨论如何?

心语 发表于 2007-7-13 12:47

黔墨兄分析得有理.看问题就应该理性一点.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7-16 15:00

农民画---农民画家,并非贬称em17

心语 发表于 2007-7-16 16:19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7-16 15: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农民画---农民画家,并非贬称em17
黔墨兄说得还是有道理的,你说的话是没错.就看这是用在什么场合.出自谁的口.现在吴冠中和郑先生是对立起的.就不得不让人这样看了.

心语 发表于 2007-7-19 20:40

吴冠中对别人一种独创模式不但不鼓励尊重.反而自己称独创了.而且以自己的地位和有利条件大势宣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郑维江打这官司也合情合理.并非象有的人一味以炒作视之.

oliverlu 发表于 2007-7-20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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