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7-12 17:20
吴对郑的回应,可谓“漏洞百出”,是经不起推敲的。而且还引出了一些道德问题——一个真正的大艺术家的艺术是高超的,胸怀是宽广的,对待后学是提携的。
将自己定位在自尊的高度,对后学不屑一顾的嘴脸——大失风度——大失水准——大失德性!
新闻报道的倾向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公德何在?公理何在??公正何在???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7-12 17:32 编辑 ]
繁體字
发表于 2007-7-12 19:32
郑维江擅长炒作,吴冠中先生炒作擅长,恭喜你们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改日我家的狗生了几只小猪,一定在《书法网》报道,题目是《狗生了猪,书法怎么办?》或者《公猪爱上了母狗,书法的出路在哪里?》,到时候俺必然名声大操(对不起,打错了一个字,应为名声大噪)。
河东南
发表于 2007-7-13 01:44
吴冠中的建树仅仅是局限在绘画一道之上,其他的不要指望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尤其是为人甚至还带着三分愚蠢;黔墨的数问正中其要害,很值得玩味,更值得品读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07-7-13 01:46
吴先生近来又请求取消美协了。我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07-7-13 02:40
个中是非,局外人如何清楚?首先,郑有没有给吴寄去作品,吴有没有收到作品?解决了这个问题后,再进行讨论如何?
心语
发表于 2007-7-13 12:47
黔墨兄分析得有理.看问题就应该理性一点.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7-16 15:00
农民画---农民画家,并非贬称em17
心语
发表于 2007-7-16 16:19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7-16 15: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农民画---农民画家,并非贬称em17
黔墨兄说得还是有道理的,你说的话是没错.就看这是用在什么场合.出自谁的口.现在吴冠中和郑先生是对立起的.就不得不让人这样看了.
心语
发表于 2007-7-19 20:40
吴冠中对别人一种独创模式不但不鼓励尊重.反而自己称独创了.而且以自己的地位和有利条件大势宣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郑维江打这官司也合情合理.并非象有的人一味以炒作视之.
oliverlu
发表于 2007-7-20 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