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有需要毛笔的可找我!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原帖由 笑 于 2007-7-13 09:3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
征稿启事
为了不断开拓创新书法作品的表现形式,进一步丰富我省书法展览的风格样式,不断推进我省书法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决定举办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承办单位:大庆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黑龙江省籍的广大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高雅健康,古今诗、词、歌、赋格言等均可,自作诗词尤为欢迎。
2、创作形式为书法小品,包括:扇面、册页、尺牍、手札、手卷等各种式样,每幅作品最大不得超过三平尺。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布展,以竖式结构为宜。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不需装裱,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勿在信中夹寄),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审评。请务必在作品的背面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笔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邮件封面写清“书法小品展稿件”。
四、作品评审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来稿进行评审。
2、本次展览拟评出参展作品150件,入选作品100件,其中金奖5名、奖金2000元,银奖10名,奖金1000元,铜奖1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30名,发纪念品。
3、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请附会员证复印件)投寄作品免初评。
4、入展作品由赞助单位收藏,限于人力,落选作品原则不退,如要求退还者请注明并另寄退稿邮寄费20元,或于展览开幕后30日内由作者联系自行取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入选待遇和出版权
1、展出开幕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或奖品和荣誉证书。
2、向每位入展作者赠送《黑龙江省首届书法小品展作品集》两册。
3、非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包括入选),视为加入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凡投稿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示的规定。本启示的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六、有关事宜
1、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寄稿和汇款地址:大庆市直属机关第四小学校(东风新村万宝小区)
邮编:163000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59--6683526
小灵通:0459--5388083
3、展出时间和地点:9月初在大庆举行,敬请关注。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 本帖最后由 北国书画 于 2007-7-14 19:07 编辑 ] 汇寄评审费20元.给钱.给钱.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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