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八届“鹏城金秋”文化艺术节优秀书法作品展方案
一、活动宗旨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展示我市书法篆刻作者的最新感悟和成果,特举办此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化局
深圳市文明办
深圳市民政局
总协办单位:
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电局
深圳六区文化(体)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赞助单位:(拟请赞助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
深圳市博物馆
深圳市《宝安日报》社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艺术馆
深圳市宝安区书法家协会
《墨林》报
深圳市双月艺术沙龙
中国艺术论坛(http://www.china-yishu.com/)
名誉主任:
王京生(深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组委会主任:
阎小培(深圳市副市长)
组委会主任:
陈威、段亚兵、李南生、祖玉琴
组委会委员:
钱强、杨素贤、李瑞琦、邓小敏、梁二平、胡洪侠、周石星、李雷鸣、张远翔、陈琼英、姜广华、吴少平、曹卫星、
刘兴范
秘书长:李南生(兼)
副秘书长:钱强、杨素贤、李瑞琦、邓小敏、陈朝龙、刘冬、刘兴范
项目负责人:
赵永金 13902448636
三、征稿对象
全市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在本市居住和工作的所有人员。
四、征稿要求
1、凡内容健康向上的书法作品均可。特别欢迎热爱和平,讴歌党的领导、改革开放和深圳建设的自作诗词、联、赋等书法作品。
2、书法篆刻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长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包括册页、扇面、条屏、手卷等形式),草书、篆书附释文。篆刻作品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形式不限,篆刻须另附释文。
(2)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讯址、电话及邮编。
(3)投稿件数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最多选一件参加展览。
(4)作品需自行装裱。
(5)落选作品和入展作品展出完后一个月内(11月30日前)于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办公期间自行取回(逾期不退)。
五、投稿、评选及展出时间
1、由参赛人员自行直接投稿,统一收稿日期为9月1号起(上午10点—下午6点),9月15日截止,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稿地址:深圳市嘉宾路都市名园A-10A号,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王志远82484359,82484359(传真),手机15999656102
邮编:518001,邮箱:szqnsx@163.com
3、9月20日,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4、展出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11日—10月14日,在深圳市博物馆中央大厅首展。
2007年10月20日—10月2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文化艺术馆再次展出。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展览设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6名和入展奖100名左右(含邀请作者)。
2、获奖、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和深圳市双月艺术沙龙资格。 em8 em8 em1 em1 em21 em29 em2 em2 em2 em1 em1 em11 em11 em14 em5 em5 em1 em11 em8 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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