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樵 发表于 2007-9-9 09:00

第五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12月10日截稿)

第五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12月10日截稿)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在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了四届,受到了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艺教导报》编辑部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现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的老师。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
  (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1、集体类:先进艺教集体(若干名);
  2、园丁类:设金奖50名、银奖80名、铜奖100名、优秀奖若干名;
  3、学生类:设金奖300名、银奖500名、铜奖800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项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证书。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选集》大型画册,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中小学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活动结束后拟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
  4、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区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010-85518463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2007年9月4日

  第五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作品标签(可复印或复制)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作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辅导老师 投稿组别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组织老师 校长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含区号)
备 注

泊斋 发表于 2007-9-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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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 发表于 2007-9-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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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e 发表于 2007-9-9 20:15

骗人,大家不要上当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7-9-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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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贾秀平 发表于 2007-9-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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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 发表于 2007-9-9 23:53

face9 face9

逸墨斋 发表于 2007-9-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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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堂 发表于 2007-9-10 22:42

这个活动奖发的很滥的em21

三奔书生 发表于 2007-9-1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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