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sy158
发表于 2007-10-4 11:51
em1 em1 em1
sanqiner
发表于 2007-10-4 12:09
一睹风采,幸运幸运。em1 em1 em1 感谢书法网。
jmlibing6810880
发表于 2007-10-4 17:05
看到我的,很高兴,谢谢本次创意!em1 em1 em1,
[ 本帖最后由 jmlibing6810880 于 2007-10-4 17:07 编辑 ]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41
原帖由 书法网 于 2007-10-2 23:5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说点真心话吧,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42
原帖由 夏大男孩 于 2007-10-4 07:4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网这一招也是够恨的,封了那些想要借机造假的人的路子也给网友吃了颗定心丸。
但断人财路,小心啊!
胡说,你了解实际情况有多少,不了解情况,闭上黑嘴
抱石斋文澍
发表于 2007-10-4 18:48
孙老让我代表他老人家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以后这样的活动还会接连不断的搞的,我们应该也感谢孙老.老人家眼花了,腿脚不便.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了大家.em13 em13 em1 em1
夏大男孩
发表于 2007-10-4 18:58
原帖由 抱石斋文澍 于 2007-10-4 18:4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胡说,你了解实际情况有多少,不了解情况,闭上黑嘴
但愿我是胡说!但要我闭嘴很不明智!我好像隐约看清楚了事情的真相了!这里还涉及道德良知和孝道的问题!呵呵!看来我有必要就这一事件写一篇分析报告了。用经济学的原理结合道德问题来写,哈哈,看来我也要借着孙老出名了。
jhb1976677
发表于 2007-10-5 09:11
em1 em1 em1 em1 em1
御史桥人
发表于 2007-10-5 11:20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渭水散人
发表于 2007-10-5 11:37
看到孙先生原来枕腕写字,也算是开了眼界。
孙先生治学严谨,功力深厚,我是很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