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花落 发表于 2007-10-7 11:09

2007中国80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征稿启事

2007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
                           征稿启事
       近年来,我国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些年轻书画作者,经过不断的冲刷、历练,以自己的实力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当代书画艺术创作的后起之秀。这群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如今正是青春好年华,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浩瀚的丹青翰墨,激励着他们的成长,构成了中国书坛画苑最具潜力和冲劲的一群生力军。
       为全面展示八十年代出生的青年书画家、爱好者的艺术风采和创作成果,推出书画新人新作,通过深入传统,以新手段、新材料、新意识提高书画创作能力,拓宽审美范畴、丰富艺术表现形式,促进我国八十青年书画创作水平的提高,中国高书画研究院(原中国高校书画研究会)与中国高校书画网发挥自身的学术及传媒优势,决定举办2007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即日起面向八十年代出生的海内外书画作者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高校书画研究院
                      中国高校书画网
    承办单位:成都汉唐书画文化中心

二、征稿范围
    1980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书画家、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投稿要求
(1)作品类别及内容:<1>书法类: ①书法作品、②篆刻作品、③硬笔书法;<2>美术类:①中国画、②油画、③水粉画、④版画、⑤素描、⑥其它画种。作品内容积极、健康,风格不限,紧扣时代脉搏,提倡张扬个性,鼓励在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充分展示八十年代书画人的新风貌。
(2)作品规格:书法、国画作品横竖不超过八尺(册页除外);篆刻作品在14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斗方或条幅宣纸上;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油画、水粉作品可翻拍为7—9寸的800万像素以上高清晰数码照片。
(3)来稿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及所在单位,另外一律用A4打印纸工整写清作者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所有来稿一律通过挂号信邮寄。
(4)每件作品须交参评费18元(海外汇18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所有来稿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新作,谢绝一切敷衍应酬之作。严禁投稿作者找枪手代笔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且证据确凿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投稿资格的处理。
(6)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中国高校书画研究会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免予初评。
(7)所有获奖作品一律不退,承办方拥有其所有权及出版权;未能获奖的作品如需退稿,须交退稿费(含邮费、手续费)每人20元,原中国高校书画研究会会员如需退稿免交退稿费。
(8)凡组织20人以上的集体可参加团体奖的评选。

四、作品评审及获奖待遇
    (1)本次大奖赛由中国高校书画研究院专家会同全国知名书画艺术家、教育家组成评委会,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本届大奖赛最高奖——“中国青年书法羲之奖”和“中国青年美术精彩奖”(各8名),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及价值4000元的奖品(书画类豪华礼品装图书),并进入下届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评委库;
    (2)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名额根据本届大奖赛来稿情况而定),均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向所在单位寄发喜报和贺信。
    (3)组委会根据各团体参赛的获奖情况,评出“先进单位”,组织者授予“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老师授予“全国书法(美术)教育名师奖”(12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4)由主办方编辑出版《2007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作品集》,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具备入编资格。同时将由主办方策划举办《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专题展览》,并在各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巩固大奖赛成果。
    (5)凡在本次大奖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即具备加入中国高校书画研究院艺术委员会会员资格。获书法羲之奖、美术精彩奖的作者分别聘为中国高校书画研究院理事。

五、征稿日期及大奖赛揭晓
         即日起至2008年1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008年2月底左右在中国高校书画网及各大专业媒体发布获奖名单。

六、收稿地址  
         中国成都温江两河路东段18号附79号汉唐书画文化中心   邮编:611130
      八十年代书画大赛办 收          E-Mail:zgsh80@sohu.com
       电话:028-80218840   028-80218832       网址:www.gxsh.org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大奖赛法律顾问:成都君义律师事务所。
    4、大奖赛最终解释权归2007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组委会。
2007中国八十年代青年书画艺术大奖赛组委会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

[ 本帖最后由 似曾花落 于 2008-1-6 15:38 编辑 ]

hawdz 发表于 2007-10-7 11:18

em4 em4 em4

会员 发表于 2007-10-7 12:23

又来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em1 em1

一鑫 发表于 2007-10-7 12:41

总的来说的好事,呵呵,支持!
em1 em1 em1 em1 em1

鱼凫书斋 发表于 2007-10-7 12:44

祝贺!face18 face18 face18
em1 em1 em1

高云川 发表于 2007-10-7 16:10

八十年代的圈子,支持!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田雷 发表于 2007-10-7 16:38

em1 em1 em1

看到此贴,有苍老之感,我是七零年生人_还应祝贺,因为我们同在路上!

逸墨斋 发表于 2007-10-7 17:23

八零后幸福啊em1 em1

经天 发表于 2007-10-7 21:34

em2 em2 em2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7-10-7 22:17

em1 em1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