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现和推出新人新作,推动我省篆刻艺术事业的持续发展,由和主办,由承办的“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篆刻艺术作品展”即日起开始征稿。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省书法活动中心、省篆刻委员会
承办单位:石峰印社
二、征稿对象:黑龙江省篆刻家及篆刻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篆刻作品6方以上(2方以上附边款)。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风格提倡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勿投姓名印、临摹印。
2.本次投稿作品设命题创作,要求在 “和谐”、“道无穷”、 “义贯金石”、 “领略古法生新奇”中至少选其二。
3.自制印屏并题签,规格为100×34cm竖式宣纸,勿托裱。作者将释文和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和电话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四、本次展览评委会由我省著名篆刻家组成。设获奖作品10件。另外设组织奖若干。
五、本次展览拟展出作品100件,同时出版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篆刻艺术展作品集》 。
六、作者待遇:参展作者均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篆刻艺术展作品集》两册。入选本展可作为加入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资格之一。(省篆刻委员会委员作品直接参展不评奖)
七、投稿办法:可由各地市书协或印社组织集体投稿,也可由作者个人投稿。每件稿件须同时交参评费20元,可通过邮局汇寄。限于展览经费,为回报本次展览赞助单位,所有入展作者需提供印屏内篆刻作品原石一方,作者在收到入展通知后寄交原石,未寄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八、汇款及收稿地址: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石峰印社贾梦强收。邮编:163712 。信封注明“12届篆刻展” 字样。
联系电话:0459-5018600(小灵通)电子邮箱:jmq5591527@tom.com
九、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截稿。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黑龙江省书协篆刻委员会 支持!期待精彩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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