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08-6-13 11:39

提倡写简化字书法//李伍久


提倡写简化字书法



李伍久

身居边远之地,很少有参观书画展览的机会,但因喜爱,不论专业的、非专业的报刊,看到上面刊登的书画作品,总要欣赏一下。可是在欣赏书法作品的时候,发现这些作品几乎没有使用现行规范用字即简化字的。即便是少年儿童的作品,也都无一不写繁体字,好像不写繁体字就不是书法艺术了似的。我以为这一现象应当引起书法界的关注才是。
就本人学习楷书的经验而言,有这么一点感受:前人的作品都是繁体字,所以我们书写繁体字,有现成的范例,写起来觉得顺当。再则,繁体字笔画较多,一幅字写出来,笔画多的字与笔画少的字互相搭配,容易具备疏密相间的美感。如果一幅字都是笔画少的字,往往就会显得单调。上述这两个方面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学书的人都习惯沿袭繁体,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这种做法与国家文字规范化的要求是相悖的。
此外,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在某些书法作品和一些国画作品的题款中,繁体字和简体字掺杂使用,这就更显得不伦不类了。
我国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具有法定地位,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练书法,还是创作书法作品,都应该写简化字,尽量少写或不写繁体字。简化字由于线条简单、空间大,故比繁体字更难写好,但是只要掌握了汉字的间架结构,写简化字与写繁体字一样,都是可以表现出汉字的美感的。笔者特别希望那些功夫深、造诣高的书法家们能带头写简化字,为人们做出好榜样。



(原刊2001年1月11日《中国书画报》)

李行健 发表于 2008-6-13 14:30

的确,繁简相杂很浅薄。

现在的作品,繁体字写错的很多。误区,无趣。

吴众之 发表于 2008-6-13 14:47

同意上述看法。不过,据了解,在国家推出汉字简化规范之后,也相应作出了一些补充规定,对哪些方面可以使用繁体字都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在艺术领域或其它特定的场合,是允许使用繁体字的。当然对于学校教育必须推行以简化字作为规范。
本人也主张多写简体字,正在研究简体汉字书法

飘飘墨客 发表于 2008-6-13 15:43

提倡

國展中應該設一個簡體字項目。
對于秦代人來說隸書是篆書的簡化。對于漢代人來說楷書是隸書的簡化體。剛一出爐一定會有老學究反對,忘傳統、喪失原有字形字意等等。前人都寫自己所生活的時代的字體,直至印刷術的出現終止了字體的變遷。我們這個時代的標準字是簡體字,看的學的都是簡體字,未感覺到任何不便,也未耽誤我們繼承傳統文化。有代表這個時代的字體,卻沒有用這種字體所創作的書法作品,這是很矛盾的現象。
看見簡體字書法就嗤之以鼻,口里高喊創造具有時代性的作品,書法進萬家云云,其實滿腦子頑固不化。啟功先生在世時寫過簡體字書法,遭到到部分人的反對,說老先生不傳統趕時髦,啟先生笑而不答。啟先生不傳統?老先生就差扎根辮子了。大家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承前啟后。後之視今猶如今之視古,千年后寫書法史時會給這位當年的這位書協主席一個“敢吃進化螃蟹,當之無愧的世紀書家”的贊譽的。(到時候我也雙手贊成。)
   書法是以文字為表現素材的傳統藝術,應該從古開始,但也要提倡素材(包括字體在內)的時代性。簡體字“不古、難寫”等等不是理由,因為大書家們從未想去怎樣表現她,打扮她。
    所以建議書展中設置簡體字項目,中國書協先帶頭。
   (這臺電腦用于打有關文獻,所以字體一直設為繁體字,請見諒)

云鹤道人 发表于 2008-6-13 21:46

理由不充分,反对!!em6 em6 em6 em6
em4 em4 em4 em4 em2 em2 em2 em2

851 发表于 2008-6-13 22:01

邪恶边缘 发表于 2008-6-20 22:35

应该允许百花齐放……

王一山 发表于 2008-6-21 19:42

提倡书法写简化字的人简直是书法的政客啊,满脑子是政治

你们想想啊,你在书法创作时写简化字不就是死路一条吗,我晕尽然写简化字,你把繁体字写全就不错了,我现在就后悔莫及,小时候受简化字的毒害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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