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歐陽修的緋聞 ■陳 雄
說說歐陽修的緋聞■陳 雄
歐陽修這一生,很受傷。
轟動一時的兩次緋聞案件,曾將歐陽修置於極為尷尬的境地,推向人生的最低谷。
第一件,是歐陽修與其「外甥女」的是是非非。
這個「外甥女」,其實也不是他的親外甥女。歐陽修的妹妹嫁給一個叫張龜正的人,張龜正有個女兒,是前妻所生。張龜正死後,歐陽修的妹妹帶?小女孩投奔哥哥,在哥哥家中寄住過一段時間。
這個小女孩長大後,嫁給歐陽修的堂侄,和堂侄家的僕人私通,姦情暴露後,案件在開封府審理。不知出於什麼心理,張氏突然說自己未嫁時曾和歐陽修有私情。王銍《默記》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其語皆引公未嫁時事,語多醜異。」也就是說當時張氏想減輕自己的罪行,在公堂上說了歐陽修的一些壞話,很難聽。
其實張氏這樣做,對她減輕罪行也並無幫助。但不管如何,在當時,這件事無異於引爆了一顆重磅炸彈,歐陽修被傳訊到開封府,開封府審理數月,也沒有頭緒,因為原告的訴訟不明確,被告的辯詞也無法驗證,只好將歐陽修放了,但這事被歐陽修的政敵錢勰知道後,他舉出歐陽修詩詞中的句子,順籐摸瓜,對號入座,弄得歐陽修極為狼狽。
歐陽修這首詞叫《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陰。
人微絲輕那忍折,鶯憐枝嫩不勝吟。
留取待春深。
十四五,閒抱琵琶尋。
堂上簸錢堂下走,
恁時相見已留心。
何況到如今。
「人為絲輕那忍折,鶯憐枝嫩不勝吟」,確實給了那些不懷好意者以極大的曖昧想像空間,歐陽修雖然一再上書,說妹妹帶?張氏投奔到他時,僅僅十歲(一說七歲)。但錢勰正好拿他的詩句嘲笑他,十歲,不正是學「簸錢」的時候嗎(簸錢,古時擲錢賭博的遊戲)?
這事越鬧越大,歐陽修的老對頭呂夷簡趁機打壓歐陽修,將他貶至滁州,當了「醉翁」。可以想見,如果沒有這起緋聞案件,也就沒有《醉翁亭記》的千古流傳了。
第二件,是歐陽修與其媳有染的所謂「故事」。
無論古今,打擊敵人的一個最陰險的手段,就是玷污他的私生活。民間傳說中,王安石、蘇軾,都曾對美麗的兒媳表示好感。把兒媳比作琵琶,自己想在上面「彈一曲」,兒媳也風流大膽開放,作詩回應:假如公公彈一曲,肥水不流外人田。好個「肥水不流外人田」,正在翁媳作詩傳情的時候,兒子回來了,公公只好將寫在牆上或者桌上的詩倉促抹掉。
這樣荷爾蒙戰勝道德的故事,既能放在王安石身上,又能套在蘇軾身上,可見根本沒有什麼可信度。
當時歐陽修妻子的堂弟薛宗孺犯了事,受到彈劾,薛宗孺本來希望歐陽修在皇上面前美言幾句,為他開脫,歐陽修卻上書要求及時處理。薛宗孺大為光火,就造謠說歐陽修與其大兒媳吳春燕有染。由於薛宗孺與歐陽修的親威關係,外人當然認為他的話可信度高,以為是「家醜」暴光,這種謠言的傳播速度當然是最快的。
當時有位御史蔣之奇,本來,歐陽修對他有推薦之恩,但此人為了變法黨爭中的個人利益,逮到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此事上大做文章,上書彈劾歐陽修有違人倫、道德敗壞。那時候有個很「文雅」的說法,叫「帷簿不修」。此事鬧得沸沸揚揚,並不亞於前一場緋聞案,但當時不滿二十歲的神宗皇帝很有主見,他是相信歐陽修的,親自過問此事,主持公道,將誣告歐陽修的蔣之奇貶為監道州酒稅。
這兩件「緋聞案」對歐陽修的打擊很大,他心灰意冷,一再請求辭職,但未被允許。這之後,不過幾年時間,歐陽修就去世了。
回過頭來看,對於公眾人物來說,艷情緋聞的確有一殺傷力,但為何能對一下子將歐陽修擊垮呢?這與歐陽修的平時的風流不羈有關。
歐陽修平時喜歡與妓女玩樂,他曾發明一種傳花喝酒的遊戲,就是讓一位妓女拿一枝花,傳給酒宴上的客人,每傳到一位客人手中,這位客人就摘掉花上的一片葉子,誰摘光了這枝花的最後一片葉子,就罰誰喝酒。客人們玩得很高興,往往夜半盡興才歸。
而宋朝邢居實的《拊掌錄》則記載了歐陽修喝酒時另一件佚事。說有一次歐陽修與人行酒令的時候,規定每人各作兩句詩,說自己想做的事,必須達到犯罪判刑的程度。也就是眾人喝高了之後,放縱一下心中做壞事的慾望,假如讓你犯罪,你會犯什麼罪?
有一人說:「持刀哄寡婦,下海劫人船」,有一人說:「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輪到歐陽修,他卻說:「酒黏衫袖重,花壓帽簷偏。」這文謅謅的酒令讓酒客們大惑不解,問他的這兩句詩與犯罪行為哪點沾邊,他笑?解釋說:「酒喝到這種程度,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歐陽修不虛偽,也不迴避。人性中的「黑洞」,誰也無法避免,連「一代道宗」歐陽修,間或都有犯罪的想法,雖然,那只是剎那。
中国执政者,自己偷做若干没事,一旦抓住政敌桃色新闻就会大做文章,致人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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