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总务 发表于 2008-7-30 17:06

【公告】论坛“九不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函


重要提示:今日接到网站服务器托管商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函,特转发于论坛!请各位社员朋友在发表言论时注意以下九点重要规则,若是出现违反以下规则的我们将发帖者的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公安部门,也请各版主管理团队请在第一时间及时清理删除,谢谢大家支持合作!另外,初始注册会员将实行后台验证审核制度,经过论坛管理员审核后您方可正式在论坛发帖,谢谢合作!
其他会员不受此限制!
书艺公社
2008.7.30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函

尊敬的客户: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请贵单位对通过我公司网络接入的服务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九不准”信息立即予以清理删除并报送公安机关。

“九不准”信息如下:
1、政治性新闻信息
2、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3、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
4、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5、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
6、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
7、开办赌博的信息
8、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
9、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集团客户中心

                     2008年7月30日

李庆元 发表于 2008-7-30 17:20

执行!!!em13

薛明辉 发表于 2008-7-31 09:47

大家都注意吧。
有些论坛已经下了死命令了,谁发,尅谁。
都不容易。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8-7-31 10:11

9、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支持!!!!em1 em1 em1 em1

黄记文 发表于 2008-7-31 11:02

应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制。

舍者 发表于 2008-7-31 12:34

坚决执行!

甘泉 发表于 2008-7-31 12:53

face18 face18

吴亚非 发表于 2008-7-31 13:50

haode 好,坚决执行

竹林起舞 发表于 2008-7-31 17:41

回复 #1 论坛总务 的帖子

坚决执行em2

蓬池小生 发表于 2008-7-31 18:29

支持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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