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江西心得 于 2007-5-12 17:44 发表 $ b9 W" i) C# K. B2 ]3 k1 V. S
事实证明林岫先生要告的新闻制造者非胡圣虎先生.此次事件中,可能二位先生行事也需略做反省,我们也应同时明白自身要为曾经的过往而负责.我们谁又没做错过事了,谁又没趁暗做过不该的举止了,装出一付清高洁净的模样 ...
原帖由 青玉案 于 2007-5-13 10:49 发表 " T0 `( l5 b; }4 x9 Z
“将‘谤言’公之于众,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真可谓天下奇谈。胡氏既然有这样的可笑逻辑,还煞费苦心地“洗什么澡”。他是相中了诽谤信这盆污水,用其大作文章而已,目的昭然,行为可耻。
原帖由 一鸟 于 2007-5-13 09:34 发表
林的回复是哪一年,胡的炒作又是哪一年?搞清楚时间再来胡说八道!8 d6 n7 x x" B7 U2 @* z
见过弱智的没见过这样弱智的!em4 em4
您说,究竟丁圣叹是胡圣虎,还是胡圣虎是丁圣叹?连我老婆都不一定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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