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6634|回复: 8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4-2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https://www.shufa.org/shikai/pop_04.htm
发表于 2005-4-2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好思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29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流行书风断想
石 开
书法家有明显两类型,一是承续型,一是表现型。承续型的以复兴优良传统为已任,先前的沈尹默、白蕉便是,新近的张荣庆、曹宝鳞、黄淳、孙晓云便是。表现型的早些有康有为、于右任、徐生翁诸家,当代沙孟海、林散之、王蘧常和今天的刘正成、王镛等人都是。
承续”并非与“保守”划等号,“承”字固然有全盘接收遗产的味道,但“续”者却不无开拓之意。因此,承续型书家也追求自家面目,也讲个性,只不过这个性须在适度范围内而已。表现型书家也讲继 承,也用功于各类碑版残帖,但他们以张扬个性为最终指归。看来,追求个性的程度大小是两类书家的分野,彼此并无水火不容的矛盾。
个性在中国文化里历来得不到完全正面的肯定,而制约个性的诸如“中庸”、“正统”之类却是历来大行其道的。因此,一部中国书法艺术的演变史在在下看来是对个性采取张扬还是抑制,妥协还是挣扎的诉求史。
因此追求个性的明确和肯定,流行书风的作者几乎无一不是表现型的书家。
写古人,像古人并不太难,写自己,写个性也不太难。难的在于先找到古人精华的共性,并将此共性化为无形的气味声影,再设法依附在自家的个性里。“根植传统,张扬个性”是流行书风最简单明了的概括。说它是宗旨、是追求、是形象都成。
要成为流行书风的优秀作者,依在下的意见至少必须具备三种能力:理解并消化传统的能力,结构变形的能力,形式构成的能力。而这三种能力也是当代造型艺术家都必须具备的。
流行书风最大的隐患是雷同。因为此中作者艺术理念的相似,吸取传统养份的相近,和相互交流、彼此影响的事实,所形成的个体面目难免有趋同的倾向,个体间的个性差异很难悬殊,这是个大问题。当然,这也是“书风”本身的局限,因为既成“风”,必是群体共识使然。 ----既如此,流行书风作者群之间的“物竞天择”将更激烈参与其间,将更具挑战性,也更锻炼“体魄”更利于开发智慧。如果是这样,也未尝不是好事。
1990年,在下受聘参加第三届中青年书展的评选工作。惊讶于怎么会有那么多作者写一种似碑非碑,东斜西歪、不大连缀的行书,几位评委呼之为“任笔为体、聚墨成字”而非之。该届评选采用张森提议的满分为10分的评分制,在下当时拿不准此类书风的褒贬,一概给以6分完事。会间与数位评委谈及此书风,得出共识:该书风没有近亲,却有“奶奶”四位,他们是康有为、于右任、徐生翁、谢无量。而在下对 谢无量没有好感。
10年过云了,该书风在成长,在下也在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如何 定义流行书风值得商榷,但是“根植传统,张扬个性”的确是一个书法家追求的极致和名垂书史的前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3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所贵者:承续而有所发现,表现而有所发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30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书风断想 / 石开

下面引用由慢步者2005/04/30 11:36am 发表的内容:
所贵者:承续而有所发现,表现而有所发明。
都不容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沈尹默、白蕉滴是再现
康有为写了一张嘴
于右任止于招牌和对联
徐生翁写出了窘迫
沙孟海写了一张皮
林散之写到了门口
王蘧常告诉你书法曾有这么一种写法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