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691|回复: 3

[独家] 丑书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丑书论
                         刘传奇
   当代书坛丑书甚嚣尘上,是偶然还是书法发展到特定阶段所特有的现象?还是我们对丑书在审美的认识处于滞后的状态?
    假如说丑书有人会提起唐代颜真卿的书法,李后主讥颜真卿书法为“田舍翁”,后人有人认为这就是唐代的丑书,可历史证明,丑书演变为了时代的大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书法,变是主体,不变则是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这种求变思想似乎贯穿了整个书法史。
历史真的是这样的吗?
     颜真卿从四十多岁的《多宝塔碑》到五十几岁《颜勤礼碑》,再到七十多岁的《自告身书》,这一变的过程中变与不变的因素各是什么?不变的是笔画构成及其方正结构,变的是笔画的形态从而形成变的审美性质。这一变的思想动因是什么?求笔力,把主体的情感灌注于字的点画之中,在笔画的起承转合中在笔画与笔画之间的连绵性上,依然具有强烈的关联性,因而可以说变的是形但不离书法在法中求道的本身。可以说颜真卿的这一变是在求道的自然统帅之下的自然求变,这一求变具有渐变性,由量变到最终似乎很不关联的质变。因而我们在分析这一变不能割裂开来看,而应该审视其变的因素与不变的因素,以理解这一变合理内核。
我们可以用此方法分析历史上任何大家,都可以寻觅到基本相同的变与不变的因素。
那么我们也可以用此观点对照当下的书家作品,以检验其变与不变的流程。
     一个书法家总喜欢把自己的书法冠上传统的帽子,不传统就容易离经叛道,就会被认为是“丑书”,于是他们总能也能写上几手“传统”的书法,他们会拿出自己临帖,也是颇见功力的。可是否能拿出就可以代表他后期变后的书法就是传统的呢?我想答案绝不是这样的。因为照葫芦画瓢的本领其实是简单的事情,难的是这葫芦当中蕴含的道没有弄清,而一离开帖就完全不知怎么写字了,就如邯郸学步,最初还能走路,学了之后竟然是不知怎么走路,书写本该具有的自然性竟然是完全消失了。所以拿来依葫芦画瓢的临帖作品,并不能代表其就有很深的传统功力,而是在自然的书写下流露出对传统的悟性,那才是传统。传统不是文本本身,而是蕴含在传统文本本身的审美性质,一种自然书写的精神之道。
举个例子。
   沃新华是很能临帖的,不管是碑还是帖。可他后期创的风格与早期临帖作品有哪些变与不变的因素呢?一结构已经不是传统了,笔画之间的内在联系已经基本没有了,也就是割裂的书法作品笔画中蕴含的内在情感,传统笔画内在的起承转合也已经没有了;其实这才是传统书法的灵魂,灵魂没有了,我们还说他的作品具有传统的功力,那就是无稽之谈。传统是落实在笔画上,蕴含在情感的自然流泻当中的。沃新华求变丢掉的是在书法中求道,书法只有在求道的统摄之下的那种渐进的求变才是追求传统弘扬传统。一味求变抛弃传统文化内核道显然是得不偿失的,这也许就是丑书之源。
    我们可以用这种方法对照曾翔的行草书王镛的行草书,他们也不是如此吗?也能临写字帖,可他的字与临帖已经毫无关系。字形扭曲求变,笔画内在联系割裂,笔画起承转合抛弃。
所以很多人的书法被冠之以丑书,也就不足为奇了。
朱熹《近思录》认为一有求变心,就知道其人心术已不正。书法的学习是在求道中自然生出的渐变,这才是书法正道。很值得书法学习者深思。
                           20171130日于散花书轩
发表于 2017-12-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一概而论,世人都知道美之为美,怎么可以呢?比如曾翔的书法,也有好的,不能一棒子打死。看看下面这件,不丑啊?
7 Z4 ^- p. h. d* W! ^% L' p/ V
001nrYyizy6GPMgWEyne3&690.jpg
001nrYyizy6GPMgLtKG0a&690.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笔沉稳,“弦弦掩仰”一般,比那些所谓的“俊书”,好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