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93|回复: 5

张公者 | 书法“高级临摹”者,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书法的“高级临摹”,
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
不是艺术家,是高级匠人。
高级匠人同样得到敬重。
只要你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7 y6 }% G6 |& ~, B" _( l
2 u; R) T, S6 J' h8 t
81a9d3fdea63436aa2587f4cd9c910e2.jpg
3 B$ i* [( w: W% {7 O

1 f4 n, t3 L% S0 ^
现在满街都是大师。
国学大师、经济大师、紫砂大师、打鱼大师、红薯大师.....但是最多、最有面子的还是“书法大师”。

3 t, w# W8 N) c' u9 C, ^' |9 }5 F
大师乃是在某领域有开山立派之功者。是本专业的至高峰,是提供规律与方法并不可、也不必逾越者也。
+ f2 @5 @' s  j8 ?$ S6 R$ k* z$ H
因而今天称某某为“书法大师”,大家并不觉得如何不妥,原因就是:本身就是个笑话,某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也便有了“你才是大师”的回敬之语。更不会认真了,跟一个说笑话认真你就是笑话了。
(不过也有真很认真的,名字后面不缀“大师”二字,则“呼其名不应”“介绍之不悦”。)
8 J+ B& j3 A# j/ U) a) T
所以说“书法大师”不可怕。
比“书法大师”更可怕的是“书法家”。

  K. E$ v. p! h$ K5 k, w

$ q  X: f* e  ~
c115c06cc3456030171fed772e22d500.jpg

. X1 T' U/ V/ V; k4 x

" R# o, C+ C! @8 p* J2 X( U/ _$ y7 f
现在有了书法家协会,那么加入书法家协会就是书法家了。
最高级别的是国家级的,据说有会员一万多人,然后是各省的书法家协会,接着是市级、县级,据说有的乡里也有书法家协会,更厉害的有些“注重文化”的村里都成立了“某某村书法家协会”。
这样一算,把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加起来估计得几百万、上千万了。
(各中小学的“某某小学书法家协会”会员以及“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还没有算数进来)。
% D6 n  G+ Q; f- J  l' Y9 U
真是惊天动地!庞然数据!
1 D' h7 V9 i# c4 d& e. W
而今天的书法展都是“高级临摹作品”,是模仿前人、更多的是当代人(被模仿者也是模仿前人),模仿他人是不可以称为“家”的。
7 e) h/ T' R$ w- v3 j
模仿是学习的必然过程,也是入门阶段。
但是模仿不是作品,作品是创作——是只属于自己的作品(包括含有他人的成分比例)。
这种“作品”在其它领域最多就是“仿作”“习作”。在有些甚至是抄袭、造假。而在书法界却成了“大作”,不但堂而皇之的参加大展,还可以获大奖。

8 g2 n4 ]9 X) g# ?, L( g
9 @$ m% h, T% }; S( M7 V( F& [. P* t
785c0be0c4058184f6f6c975e4aa71f1.jpg
2 l9 b1 I2 I7 y: Z4 V& o4 d+ W! c: H
2 Z4 `8 }8 o6 G
这里面有两种“书法家”比较有代表性。
一种是昨天还是某总、某长,今天就是书法家了。“一梦醒来到天明”。
还有一种自己特别委屈的:我练字已经五十年了,颜柳欧赵、大王小王,甲骨石鼓、狂草小篆……我还能用瘦金书写《千字文》……“我难道不是书法家、谁是书法家?”

" B5 F# }: g6 w3 p+ v# P8 d. |
在某些传统技艺(工艺)中,学习前人主要是不使其技艺失传,
是为了传承。
因而可以有“工艺大师”的称谓。只要做到把前人的技艺复制下来就可称作大师。这种工艺传承令我们的精神安慰,令我们今天的生活古雅美好。像我们保存的一些传统生活用品、食品的技术,像日本、欧洲
几百年、上千年仍然延续的老店、采用的“原始”方法制作方式等等。

5 v" }  L7 e! L/ k' K. X
而艺术大师、书法大师,一百年、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两个。因为这需要的是创作。创作的难度要一百倍、一万倍于模仿。这方面我们比他人都有“本事”,但是,教训也是深刻的。
1 H& k; D) C* i! D) R9 u% y# L& _$ R

2 v% G7 J4 L3 @6 j: c2 H  z0 u
f516dbdf2973ceb5b5023ee63b93c563.jpg
, F8 O8 q0 Y6 x! J0 f6 n1 X
( [' m# F$ u+ \- [$ S7 ?6 {
而在艺术领域,最好的传承是创新。继承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与出新。
尤其是书法,它的实用功能已经、几乎等于零了。那么学习书法的目的便是艺术的目的。
4 B* z/ _" S# [; P9 y7 k
说把古人写的一摸一样,这不是传承。我们完全可以用现代方法复制经典作品,远比唐代人高明的多。
把这些前人留下的经典好好保护就是功大莫焉。往下传给子孙,就是传承了。
6 H& w- d5 e' o9 }& V! l* f
书法的“高级临摹”,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不是艺术家,是高级匠人。高级匠人同样得到敬重。只要你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9 t' N$ ^# y; _# r# `& G# }
2018年11月
+ [! r2 N! \2 u; z6 H) d

! Q4 L+ H! @5 I; v# P* W6 O2 j
; c. Q* M6 \$ [/ }4 D- }9 m
: Q! a+ R' i0 H& T5 D, m% h4 @
fabe6796c2632df532f60e84bad82a8c.jpg
$ ]* p' |& M- H; V
张公者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
3 P' t+ @" @4 u" J6 b  B8 ?- B
关于书艺公社微信平台% @( N# V( `; c5 v4 d
文章投稿、合作事宜、客服咨询
4 ]; Q7 v, Y' {/ `7 P请加微信(shiyu798)
5 Q. m7 ?; b) p' S4 X
" H$ V& n; M8 D6 W7 b" P

, y4 F- i3 _% J6 ?7 @ e9fe7cdedf65ee0468259cb6fd569d47.jpg / S! t- A6 J# ]
1 e& Q; v- _) A$ L, P' {
END
7 Z5 i, f5 n% z
2 D0 s( V  S0 `- ~; I/ e4 v
亲近书法的自在生活方式,
从未走远!

4 }9 E$ P' X+ q. y: ^0 y               
发表于 2018-11-1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古人写的一摸一样,这不是传承。我们完全可以用现代方法复制经典作品!/ c% ^* N6 n# v! @0 G
把这些前人留下的经典好好保护就是功大莫焉!书法的高级临摹者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不是书法艺术家,是高级书法匠人。高级书法匠人应该得到敬重,但不值得崇拜!虽有进步但不能故步自封!书法大师,一百年、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两个。但是现在社会上书法家不管是大的、中的、小的,男的女的,书法家、书法大师满天飞,真有赶超xx党员数量之势!喜也?忧也?目前社会上流行的说法是讲到xx党员就是一个腐败的代名词,但愿书法界不是这样!书法家都是徒有虚名,炒作出来的,吹出来的!是笑柄的代名词!书,心画也。高级临摹者,其心何在?脱离了书法的本真,就什么都不是了!一味临摹可休也。真正的创作才是书法的本真!8 e" v2 ?" y% f" X' Q7 V9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1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作才是艺术,不创就是技术,不创载体,躺在老祖宗的身上啃遗产,和复印机功能一样,不过现在人连音律都搞不清,词是创不了,四书五经勉强读完也没能力创作啊,不能创载体书法就只能停留在技术层面,是时代变迁的必然,书法现在其实更多是技术活,离艺术很远。。。不用去辩,自己写篇传世的文章,做个政治风云人物,然后用书法技术传世,这才是书法艺术,脱离政治和正真的创,书法是没生命力的,当做修身养性的爱好吧,比功利书法有趣的多5 A2 r: [1 s* k& V+ U) G5 l; B, q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19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1 0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临摹”说得轻松,可如何厘定呢?类似小王学大王的例子很多,这算不算高级临摹呢?8 o& b) @% c, l4 c# c5 U
“工艺大师”只是属于高级临摹?8 f8 {4 \  H$ T$ o! Y: r. v/ ~! N6 d
高级临摹不是创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临摹创作谈何容易!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