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077|回复: 7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8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 R& k# [' t/ v3 t# D6 F/ S7 V

. X2 X" z3 }. M: e! Z/ Y  G: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
! x% p" R, }0 G/ o/ D5 |9 q) D) t# o9 x+ N! Z: L) ?9 U6 s5 h
附:$ `+ t) x- v+ R# R& A5 {, c8 C
公众人物(Pubilc Figure)一词来源于一起在美国新闻史上里程碑性的案例---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法官威廉·布伦南认为沙利文作为警长,社会地位特殊,媒体对其进行批评不构成诽谤,从而树立了"确有恶意"原则。为了把这样一类人归集起来,最早有人称他们为"公众官员",但"官员"一词的涵盖面似乎又不够宽,于是又找到"公众人物"这个词。现在新闻学上,公众人物是指公众非常感兴趣或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名人。——摘自新华网。
- ~0 ^, r, c- o6 S% ?( S; a& ^% e  m5 a! A1 G+ ^+ }6 w. G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7-8 22:47 编辑 ]
发表于 2006-7-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8 01:45 发表
. B4 E3 w  k- G* N9 Q0 Q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2 q0 n& `4 @0 b" `4 m. \1 `( a
, M' T+ x/ z" v. ~  v3 T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 c- ?2 t$ l; _+ Q5 `# Q: _
, v- y7 O, i' H( L) K% w& Q
(大家可以否定这个命题,也可以琢磨一下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 m; t; s+ f0 F3 a; I. J( M这不重要了,有时候公众人物的说服力反而让人猜疑,真把其等同公众人物群内,岂不天下大乱,说是某一学科的带头人更贴切些,炳森的贡献仅此匠隶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上 于 2006-7-8 09:51 发表+ h/ S# @6 Q) X* u  z4 Y' y3 l
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
2 |+ l6 I- q4 K) W# }$ I
6 _0 {% p& x# G7 O刘炳森不是公众人物!+ D7 G5 Q; k( O+ W$ @

+ D0 U& L9 H, O( D3 C( W(大家可以否定这个命题,也可以琢磨一下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7 T4 l+ k1 a. W4 j% S1 P
- U3 J5 a0 v' I: z+ q是准公众人物9 l+ S) W3 h3 b: f# L' R
没有理由,只有纳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帖下的跟帖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6-6-25 14:53 发表
. N1 y" v8 O' g% |, m0 M( a
1 z  r0 F* t8 x1 F+ O; a' G" d8 c0 ?" h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 m$ l4 m4 L- \4 t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0 F5 q$ D5 k1 F0 U) y" m9 q# }6 @" ?( M
明白了!你可能是想把话说得更宽一些更厚一点。6 O' @; Q# y  M

4 M4 r  G. X0 a我最近想到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W$ X9 {) ?- P; o' \! f
- l5 S$ C, E2 o- v2 ]8 Q- [
查了一些资料,似乎得出:7 P5 o; j2 ^% L' L, X; y
& U2 U/ S1 c3 H- c/ `; [+ U
一、公众人物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概念。在民法上,其有一定的确认的必要性。基本上,公众人物是社会学或者新闻学中比较明确的概念。
, G  a& E2 o  d6 {
( W3 Z7 g$ l% l* F" f二、公众人物是指领导人、艺术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 K% p6 P5 F% I
' x) l4 X- V5 s5 y- a* M
三、“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其“举止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较多的监督。
$ m% C) R. W% b8 m- \" d; B  a, R* w# o) n) O7 z
# z7 O1 |) I9 n" y; d
9 V2 b$ ]; h- L, z  _" q2 _' @
公众人物(Pubilc Figure)一词来源于一起在美国新闻史上里程碑性的案例---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法官威廉·布伦南认为沙利文作为警长,社会地位特殊,媒体对其进行批评不构成诽谤,从而树立了"确有恶意"原则。为了把这样一类人归集起来,最早有人称他们为"公众官员",但"官员"一词的涵盖面似乎又不够宽,于是又找到"公众人物"这个词。现在新闻学上,公众人物是指公众非常感兴趣或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名人。——摘自新华网。
; ~/ t) d( T1 k
8 ?- ~0 R- t5 g. s+ ~& ~  {+ P关于公众人物该如何面对媒体的监督权现在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公众人物是一个自然人,应该享有全部的民事权利。另外一种得到更多认同的观点是,名人无隐私,因为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当他们作为社会的一种形象性代表出现时,他的举止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他的每一言行都可能对社会造成这样那样的影响,对他无所不在的监督是保证社会公益的需要。
0 _. p. U, ?- n$ G
* j- t# g3 L- ?# @  L: {7 D我们在起草《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的时候,写了一条关于公众人物的条文,这就是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这个建议稿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民商法前沿》上。在此之前,曾经还有一个更为详细的条文草案,详细地说明了公众人物的界定,就是"领导人、艺术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当然,说的这些都是专家的意见,并不是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中,也并没有规定这一内容。——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宫兄,上面有个"林荫上",挂我门面.
$ o; P' Y  q" n/ n  U  v7 F
9 u3 I* U/ v+ U; {6 n8 ]/ Q' C留上几天,还是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刘炳森是公众人物,这是现在的说法。' X% _. ^: m3 Q: Y0 @

6 D9 z8 Y  F. r# @) m& k# U# k7 T传统的说法对君子人的特殊要求!
  K8 l; c, P9 q; Z- E$ A/ o* f" {1 S
) ?0 f$ l8 q, m& l7 T6 ^  }" t民间有身子正不怕影子斜。
3 Q& @) m4 m) C9 \" i3 o5 t, D+ H) F. y4 K
还有“举头三尺有神明”!
* V8 b9 {0 m: R& }) B
3 Q% q6 h; P; S7 U信息化很强的现代社会,就是有人不肯承认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