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剑 发表于 2006-9-4 14:37

姑妄评之

张国辉先生书,我总觉得有一种外强中干的感觉,先生字不可不谓不大气,但用笔似乎有些燥,这种燥或许是先生故意为之的一种风格,先生的字形势开张,气局很佳,但我想近视必觉得线条干燥而欠温润,即先生字不够浑厚.

陈忠康先生字,我相当佩服其功夫,以前先生书总给我一种集字的习作感,后来又觉得先生字有点油,但现在似乎渐入佳境了,先生近时书似得白蕉,韵致尚好.精进如斯,诚为吾辈效法,不足之处在于线条不够古.太过干净了.

张有鱼先生字,爽利多姿,用笔矫健,以是自家法了,但先生书似乎有一种非常明显的故意取势的动作,即在作品中亦能明显地感受到先生的字是以势胜,则视之既久,即给人一种紧张感.

肖文飞先生书给人以性情中人作性情之书之感,用笔随意,笔划虽有尖刻之嫌,但饶有小趣,先生之书宜题小品画,不过我以为当代书家不应总在小趣中自足.

桑文才先生大篆,线条很好,有古味,惟水墨用之过甚,即有刘正成先生表示担忧的"美术化"效果了.

其他几位,恕在下眼生,平日关注不多,不敢妄加品评.

                                                                                        6年9月丁剑 于丁厂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6-9-4 20:26 编辑 ]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6-9-4 14:57

几位书家技法,功力有一定水准.
但如果作为书法艺术品还需要在艺术境界上多下工夫.
光靠技法泼墨显得匠气.
另外各位作品在气势上还有些拘谨和做作.
看起来总没有爽气.
你们继续努力吧.
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奶油冰淇淋 发表于 2006-9-4 15:09

我是 一个酷爱书法的人,但水平不高,各位老师的作品都是我学习的榜样,特别是张国辉,陈忠康老师的作品更是让我敬佩,这次谢谢有鱼老师举办这次活动,虽然很想得到作品,但是自知水平有限,也不敢有更多的奢望,如有鱼老师能送一本作品集,我将感激不尽,谢谢!

我的地址;吉林省双辽市第三小学南门伯仲课后班
               卢金伟收

邮编:136400

戈鸽 发表于 2006-9-4 16:29

从个人的审美而言,更喜欢忠康先生的平和、肖文飞先生的沧桑、梁培先先生行书的流畅、张国辉先生的开阔大气以及有鱼先生的缠绵。
当然其他人的也很好,但说不出喜欢之所在,也就不敢信口!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9-4 16:38

突然之间有这么多养眼的大作实在有些无所适从,就不骂人了,等老宫仔细品品,再和哥几个探讨

朱汉轶 发表于 2006-9-4 18:05

说好话没有意思,大家都说了。
说实话,又怕不爱听。
只能说祝贺!

少主 发表于 2006-9-4 18:20

各们高手们书体各有各的技巧,或多或少。

论技巧的变化、复杂和难度,行草的技巧要求更多,也更难。但这个不是说技法相对简单的篆、隶、楷不重要。东明与忠康与国辉的书法留意多些.

相反,这些静态书法的研习对于我们掌握动态书法(行、草)有着重要的意义。林散之先生是当代草书大家,他成功的基础是隶书。老先生每天悬腕写隶书,慢悠悠的。这种对笔的控制力和稳定性的学习对他的草书影响巨大。

而相反,我们看到现代的一些书家,专好写草书,线条打滑,留不住笔,明显是静态书法的功力不够。所以说,技巧的训练要全面。五种书体的学习可以同时展开。即把静态书法和动态书法的学习结合起来。学会每种书体用不同的状态书写。美院那边还有一种方法,同样的一个内容,用同一种书体,尝试用不同的状态来表达,这种训练难度更高,但也更有效。

书法家 发表于 2006-9-4 18:31

哇!有奖品耶!想瞎掰几句.:lol:lol:lol
这几年一直关注陈忠康,很喜欢他的作品,估计已经"爱"上他了,宁静脱俗,潇散闲适,是我的偶像.说来也凑巧,我叫陈钟.不知这算不算一种缘分.
其他的也很喜欢,但是我资历浅薄,说不好.
喜欢张国辉参展的第一个条幅
桑文才的第一幅篆书对联,用墨看不懂咧~~~
肖文飞也很好,第二幅看着像毛边纸.(不知是不是啊?)
梁培先的看着还是传统面目多一点.
崔伟的看不太清楚,不好说
符书铭的,喜欢第一幅行书,有点董其昌的味道(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啊?)
有鱼的不用说了嘛,早就是偶像了,哈哈.
很喜欢有鱼的奖品之一-------对联哦,我很是垂涎,不过,肯定是得不到了,在电脑上饱一下眼福也不错.也很喜欢张国辉的胡子哦.以后也想留成那种.:lol:lol:lol哈哈.
最后声明一下,我和第三页的"借暇草堂"是好友,也是高二的,贼喜欢书法,说得不对的地方,还望各位老师多多指教.(其实就是想要本作品集学习啊:lol;P:P:lol;P:P:lol;P:P)

[ 本帖最后由 书法家 于 2006-9-5 18:38 编辑 ]

叶发础 发表于 2006-9-4 18:40

好事,值得认真探讨和评论。

土匪 发表于 2006-9-4 18:47

顶!推!!
爱给不给,不给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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