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
发表于 2007-11-28 07:02
原帖由 陈学高 于 2007-11-27 21:0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对代笔的也应该追究
根本不可能,Game is over.
纪伟
发表于 2007-11-28 08:36
原帖由 陈学高 于 2007-11-27 21:0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对代笔的也应该追究
既然降为入展作品,也就是认为其现场发挥不好,是不是代笔肯定不会再查了。
闻山
发表于 2007-11-28 09:22
em6 em6 em6
wscz22
发表于 2007-11-28 12:45
原帖由 纪伟 于 2007-11-28 08:3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降为入展作品,也就是认为其现场发挥不好,是不是代笔肯定不会再查了。
"现场发挥不好",可比赛是以投稿作品为准啊!
你能等评审结果出来后对评委如此说吗:"我上次投稿的那件作品不好,我现在重投一件好的作品(假如确实写得很好)参与重评?"
同理,投稿的作品很精彩,事后写的不怎么样,是很正常啊!二次复试后中书协不是也给出了结论:考虑到现场即时创作与长期调整进入创作状态有一定的区别,考虑到托裱与不托裱在效果上的区别,考虑到静心书写与在一定压力下书写的区别.
没有哪一个人敢于站出来说:我只要下笔就是精品,而且每幅字都是<<兰亭>>!
那你不成了世界首富!
所以说,既然比赛以投稿作品为准,就不应该降级!
[ 本帖最后由 wscz22 于 2007-11-28 13:49 编辑 ]
邪恶边缘
发表于 2007-12-7 12:40
热闹的事情啊~~~
孜求斋主
发表于 2007-12-23 00:16
见怪不怪吗?不应该就这样算了吧?
亦海
发表于 2007-12-24 09:45
简直是侮辱艺术!fac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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