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467|回复: 8

[讯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二○○七年****教育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为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将面向社会招收****教育学历生。
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在职、从业人员。报考大专层次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含)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名额、考试科目、学制、学费及教学地点
(一)继续教育学院

培养
层次 专 业 名额 考 试 科 目 学习形式 学制 学 费 教学
地点   
专科起点升本科
  绘  画
(书  法) 60名 楷书、自选书体(楷书除外)、
书法史论、面试 业余(面向北京)  年  元学年  北京     
  绘  画
(国  画) 100名 素描(人像)或白描(半身人像)、速写(人物)、创作、面试            
  绘  画
(油画) 100名 素描(头像)、色彩(静物)、速写(人物)创作(命题)、面试            
  艺术设计
(环艺) 140名 素描(静物)、色彩(静物)、
设计(命题)、面试            
  艺术设计(出版与读物) 100名 素描(静物)、色彩(静物)、
设计(命题)、面试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 120名 素描(静物)、色彩(静物)、
设计(命题)、面试            






科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 100名 素描(静物)、色彩(静物)、面试 业余(面向北京)  
年  
元学年  北京     
  艺术设计
(环艺) 100名 素描(静物)、色彩(静物)、面试         


(二)城市设计学院

培养
层次 专 业 名额 考 试 科 目 学习
形式 学制 学 费 教学
地点   
专科起点升本科  艺术设计
(数码多媒体) 60名 素描(默写)色彩(默写)、多格漫画(命题)、面试 业余(面向北京)  年  
元学年  

北京     
  艺术设计
(产品设计) 60名 素描(默写)色彩(默写)、设计(命题)、面试            
  艺术设计
(室内设计) 60名 素描(默写)色彩(默写)、设计(命题)、面试            
  动 画
(动画、漫画、游戏) 180名 素描(默写)色彩(默写)、四格漫画(命题)、面试         
注:▲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今年只面向社会招收业余学历生。
学生上课地点以录取通知书通知的地址为准。
业余班未满60人的专业不予开班,学生自愿,可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上课。
报名办法
(一)报考步骤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首先参加北京****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随后参加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两种考试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录取。
(二)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的统一报名。
(三)专业课加试报名办法及时间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首先取得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报名资格,否则不得参加专业加试。
2、专业加试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随简章发售、复印无效)。  
▲ 必须携带在北京市文化课报名时,招办打印的文化课复核单或考生报名信息回执并提交复印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三项:准考号、报名号、第一志愿所报学校)。
▲ 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考生,专业课加试报名时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我院审核后,方可参加专业课加试。
▲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报名考试费:260元
3、报名地点:中央美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4、报名时间:2007年9月12日、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4:30
5、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一律不退。
6、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自理,颜料、画具、画板等自备,试卷用纸由学院提供。
四、考试时间、科目
(一)文化课考试时间:按北京地区****教育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统一时间。
(二)文化课考试科目:(仅供参考,以北京市招生办规定的考试科目为准)
高起专:语文、英语、数学(文史类、成绩不计入总分)。
专升本: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以专业课加试报名时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考试时间:2007年9月15日、16日(具体考试安排按准考证上的要求)
五、主要专业课程(仅供参考)
绘画(书法):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书法史论、古典诗词、古文学基础、篆刻技能与表现、中国画基础技法等。
绘画(国画):素描、白描、水墨人物临摹与写生、工笔重彩人物临摹与写生、山水技法、花鸟技法、创作等。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图形信息设计、文字信息设计、品牌设计、CIS设计、设计与营销、媒体广告设计等。。
艺术设计(出版与读物):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图形信息设计、文字信息设计、版面设计、书籍整体设计、印刷工艺、读物设计与营销等。。
环艺: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空间构成、综合材料应用、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照明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体工程学、电脑辅助设计等。
绘画(油画):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创作、中外美术史等。
多媒体设计:美术基础、卡通美术基础、视觉形式分析、平面设计、字体与编排设计、二三维动画、数字音频、视听语言、影视后期、网页设计与制作、创意设计、多媒体制作、信息组织与规划等。
动画:动画造型训练、动画表现技法、编辑理论、脚本理论、影视语言研究、软件绘画等。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基础、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表现技法、设计定位与市场分析、产品综合表达、产品设计等。
室内设计:学年导读、思维表达、现场勘测、空间语言、设计方法、设计表达、方案表达、景观设计、园林植被学等。
六、录取办法
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北京市****教育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控制调档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
七、入学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持假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美术学院****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层次学生符合《关于授予****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其它
(一)学习期间不转户口,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二)学生在校期间,校外写生、参观考察、教材、材料、医疗费及其它有关工资福利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或本人自理。因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不退。学费及相关杂费以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标准为准。
(三)凡需要简章者可到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城市设计学院招生办公室或中央美术学院收发室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购。本简章连同报名登记表每份5元(复印无效)。
(五)报考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书法史论可参考《中国书法简史》,由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各大书店有售,书价32.10元。
(六)学院地址:
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     邮编:100102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
北京市和平里南口砖角楼5号朝阳社区学院(业余班)       邮编:100013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
中央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64771281 陈胜男 张小梅
                   城市设计学院办公室: 80410819 董  艳 刘  静         
                          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七年七月
发表于 2007-8-12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2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2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不收外地学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