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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篆刻“换印”现象摭考------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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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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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篆刻流通于社会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作为艺术创作存在;二是作为实用的“商品”存在。作者以为,篆刻作为一种交换的“介质”存在也是一种流通形式。印人把篆刻当作一种“资源”,作为一种交换的“介质”,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撷取“印换”史料,可以让我们从特定的角度去了解当时印人的艺术活动和生存状态;可以帮助我们更为全面地解读明清篆刻艺术和篆刻市场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明清篆刻   印章成为“资源”  “换印”

货币产生后,“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无独有偶,在书画等艺术领域,却仍然部分保存着这种形式,延续至今。历史上羲之书换白鹅、东坡书换羊肉等故事脍炙人口。宋代欧阳修《归田录》中记,他请蔡襄书写《集古录》自序,即以鼠须栗尾笔、铜绿笔格、大小龙团茶和惠山泉等物作为润笔,可谓历史上以实物为“润笔”互相交换的先例。在篆刻领域,明清时期篆刻家“金石置换”现象更是屡见。这种“换印”的形式,即便在明代中后期篆刻商品化,甚至到了篆刻艺术市场化相当普遍的清代,依然盛行,并为篆刻家所接受、所采用。出现这种特殊现象值得我们去探究关注。
惯常认为,篆刻流通于社会有两种形式,一是作为艺术创作存在;二是作为实用的“商品”存在。我认为,明清篆刻家们把印章作为一种“资源”和“介质”进行交换,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流通形式。这种“换印”行为在明清印章流通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换印”不单单是文人间的情谊往还,实际上还具有了隐性“商品”的性质,甚至被赋予了其它更多的功用。
一、“换印”的几种主要形式
通过对所知、所见不完整资料的耙梳归纳,明清时期篆刻家“换印”的形式大致有:1、文人间情谊往还;2、艺人间的互通有无;3、应礼求而为之;4、作为“介质”置换;5、作为“技能”“礼物”进行交换。兹分而述之:
1、文人间情谊往还。文人雅士之间,诗书酬答、书画往还,自古被视为无尚雅事,翻览史籍,比比皆是。文人介入篆刻之后,书画之外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媒介,成为文人间沟通的新桥梁。清初画家石涛有诗《凤冈高世兄以印章见赠书谢博笑》记其书诗答谢高凤冈刻印之事。〔1〕“杜茶村曾应千秋命为钿阁(韩约素)题小照,钿阁以一章报之。”〔2〕很少刻印的韩约素,以一印换得大名鼎鼎的杜茶村的题词,可谓“公平交换”。(图1)丁敬记录以印酬答之事尤多,如《世里》印款:“荔惟解得老夫篆刻无法之法,以诗来谢,相应之速,且要次韵并刻印石,亦佳话也,因如其请。”如《两峰十二桥人》印款:“尚山社友以筇竹杖来赠老夫,并赋六字断句见示,既依韵答之,复刻此印奉酬雅意。”如《竹町老人》印款:“丁丑正月,竹町大兄省墓归杭,出金石三例,邗江雅二书见贻,几上偶有旧石,乃刻此印,用答良友慰藉之情。”而在《洗句亭》一印款中直言: “曹子茎九,以诗来乞余篆刻,即应其请。因并来诗附刻此印之上,用托一时清兴云。”“托清兴”一语道出其用意所在。(图2)高凤翰“访卯君兄弟。留廿四日,卯君(张在乙)为凤翰治印三十方,凤翰赋诗答谢。”〔3〕钱松曾为同是印人的胡震刻印70余方,窥见文人间交往之一斑。何元锡观跋黃易刻《金石癖》印云:“黃小松…尝作金石癖印分赠同好,予得大小二印,吴兴陈君抱之笃嗜金石,以龙泓所刻徐袖东名印來易其一,遂以大者归之。”〔4〕则系文人之间以自藏印章相换一例。
2、艺人间的互通有无。王世贞见到一祝枝山书法,极爱,便“以
京兆他书数纸、文太史书一纸、画一张易之。”〔5〕是文人之间的藏品交换。印章的社会需求量,相当大的部分来自书画家。其中,书画家持润求刻占相当比例,也有许多是用作品交换得来,实例举不胜举。徐纪南以所制印泥赠丁敬,丁为刻《徐堂印信》并记到:“纪南以所制相贻,求余篆刻”。(图3)“卯君弟张直安(在乙)为凤翰治印,换凤翰画笔。”〔6〕高凤翰曾为郑板桥刻“七品官耳”印,板桥则刻“凤”字印回报。多家印人为罗聘治印,如:丁敬刻“扬州罗聘”印;黄易刻“画梅乞米”印;奚冈刻“香雪”印;邓石如刻“写真不貌寻常人”等数印。(图4)作为画家的罗聘则为丁敬作《丁敬身先生像》、为黄易作《兰竹图》等交换回报。(图5)邓石如《完白山人诗存》中记:“余与两峰遇于京师,两峰为作《登岱图》,因作篆(“写真不貌寻常人”印)以报之。”
3、应礼求而为之。明代文嘉致项子京札云:“兼以果饼及润笔五星,俱已登领。四扇如命写去……诗、石亦在此际完奉耳。”〔7〕大收藏家项子京请文嘉刻印、书画,也是银、礼兼施。清代郑板桥润格云:“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凡送礼、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心中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道出当时民间多有以“实物”为“润笔”换取艺术家作品的习俗。丁敬《赵氏岳均》款记“岳均世讲,精庖鼎肉,馈于老夫,作此答其敬老之诚。”(图6)周亮工评张鹤千云:“有欲得其手制者,伺其食阙,则携糗粮谋之,亦遂肯为人作。”〔8〕
4、作为“介质”金石置换。当时篆刻家或索印者已将印章视为有价值的“物品”,互相之间交换时,内心具有一定的衡量标准。丁敬《金石契》印款云:“剑夫世好以龙尾金星砚见饷,老夫作此答其敬老之诚。”一次,赵功千于市上得一汉印文曰“刘章”,丁敬十分喜爱,刻印换得,此事丁敬记在为赵所刻“贤者而后乐此”一印款中。丁敬《密盦祕赏》印款“密庵方君自扬来舍,以宋搨九成宮见示,并赠唐墨一枚,太古之色,扑人眉宇,固老夫所梦想欲得而不可得者,一旦方君得之,慨焉来赠,绸缪慰藉,吾喜可知,炙砚烧灯,辄为篆此。”以印换墨。丁敬《且随缘》印款“恒开士以龙泓小集图见赠于余,笔墨高远,颇契予怀,作此奉酬,并志一时雅事。”诸如此类在丁敬印款中举不胜举。黄易“梦华馆印”边款记:“年来懒作印,有惠以铭心绝品则欣然奏刀。梦华居士许我南田便面,可谓投其所好,挥汗作此,不自知其苦也。”一把恽南田的书画扇,方换得挥汗奏刀,黄易声名远播,交换条件自然不低。(图7)黄易曾为武亿篆刻三印,嘱其为拓河南登封一带的刻石相换。〔9〕钱松“范禾印信”款记:“稚禾以太和间《始平公造像》贻余……割爱见贻,余实深感其德。”于是刻印以报。邓石如“意与古会”印有一长款曰:“此印为南郡毕兰泉作,兰泉颇豪爽,工诗文善画竹,江南北人皆啧啧称之。去冬与余遇于邗上,见余篆石,欲之,余吝不与,乃怏怏而去。焦山突兀南郡江中,华阳真逸正书《瘗鹤铭》冠古今之杰。余游山时睇视良久,恨未获其拓本乃怏怏而返。秋初,兰泉过邗访余,余微露其意,遂以家所藏旧拓赠,余爰急作此印谢之,兰泉之喜可知,而余之喜亦可知也。向之徘徊其下摩挲而不得者,今在几案间也;向之心悦而神慕者,今绂若若而绶累累在襟袖间也。云胡不喜?向之互相怏怏,今俱欣欣,不可没也,故志之石云。”由“互相怏怏”到“俱欣欣”,此一换换出了一段佳话,也成为以印为介“金石置换”的最好诠释。(图8)
5、作为“技能”、“礼物”进行交换。其时,篆刻家们已经敏感地意识到,印章本身是一种很好的“资源”,是安身立命的“技能”。他们籍此或持印作礼、或“挟技”游于公卿商贾间,以换取衣食和名声、地位。周亮工《印人传》中记载,“谼中(汪道昆)乃索其石满百去,半以属公,半浼公落墨,而倩何主臣镌之。”何震刻完印章,汪道昆“意甚得,曰无以报,数函聊作金仆姑。”〔10〕极力介绍何震给当时的权贵友朋刻印。何震给汪道昆刻印,估计是免费的,他用自己的“技能”作礼,博得了汪的欣赏,换得竭力举荐,何震换来的是名利双收。“于是主臣尽交蒯侯,遍历诸边塞,大将军而下,皆以得一印为荣,橐金且满。”〔11〕李维桢在《集何主臣印跋》中也说:“甲申仲冬,余艤舟白下,何主臣顾余舟中,饮之酒,欢甚,为余刻私印三。”〔12〕李维桢曾任礼部尚书,为他刻印,何震恐怕不无所求吧。吴晋《宝砚斋印谱》序中记述:“今天下藏印之多,无如栋园周司农矣。当司农盛时,四方操是艺来者履常满。”〔13〕给周亮工刻印的人踏破门槛,“四方操是艺以登其门者,往往待先生一裁,别以成名。”〔14〕印人奉献印章来换取周亮工的首肯,以博得社会的承认。清徐康《前尘梦影录》记,陈鸿寿为官溧阳,因官帑缓解,被弹劾。上司胡某莅临追责时,知陈擅刻,以五色青田石嘱其刻印,见印后胡某大喜,拨资填解了欠款。陈鸿寿以一印换得“免责”,躲过一劫,实在划算!(图9)
“游幕”也是明清篆刻家换取衣食生存、换取名声的主要形式之一。“予独叹承平之日,何主臣、吴午叔、朱修能诸君以此技奔走天下,士大夫皆以上宾事之。”〔15〕当时,许多官宦富商延请篆刻家到府中,以金石收藏供其研习,出具衣食或金钱,请他们刻印,并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为篆刻家举荐扬名。“幕主”们满足了自己的喜好,篆刻家们也换得了生活保障和研习资源,赢得了名声和发展机会。丁敬曾应邀为汪启淑《飞鸿堂印谱》刻《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印,款曰:“(汪启淑)不惜重聘延至家园……海内高手大半皆出其门,诚所谓广厦千间,使寒士欢颜,古今艺林中一大观也。”据查为《飞鸿堂印谱》刻印者有358人,数百篆刻家寄食汪府盛况空前。(图10)李继烈任县令时延请吴熙住在府中两年为其刻印600余方,辑为《金石红文》印谱行世。黄之隽《澄怀堂印谱》序:“(苏州叶锦)闻吾乡王子名,延而致之澄怀堂,出所蓄大小佳石,选古诗文名句,授而刻之,积一千余方。”〔16〕
篆刻家还将印章作为“礼品”赠予知己,吴让之《赵撝叔印谱》序云:“撝叔赵君,自浙中避贼闽海……见视所刻印稿二册,中有自刻姓名印,且题其侧曰:‘今日能此者,唯扬州吴熙载一人而已。’见重若此,愧无以酬知,仅刻两方呈削正。”〔17〕而赵之谦见到吴让之寄来的印稿也说:“吴氏印稿一一祗领,大扩见闻,感谢不次。属刻两印,仅刻以赠金石交。唯心高手硬为愧耳。”〔18〕则是互相交换酬答知己之举。(图11)
二、“换印”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
这种“换印”行为出现乃至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我认为至少不晚于明中期,石质印材的引进,文人介入篆刻、主宰篆刻应该是先决条件!客观分析,“换印”行为的出现既有社会因素,也有篆刻家自身的原因,更是篆刻的特殊属性所决定的,大致有以下几点:
1、篆刻市场化的初级表现形式。书画成为商品唐宋就已出现,明代,书画的商品化特征已相当明显。但是,篆刻艺术市场却晚至明代中叶才初见端倪,篆刻真正作为独立艺术门类“自立山头”,更是到清代中后期才被人接受。由于篆刻艺术市场产生晚且发展成熟的过程相对缓慢,商品化初期的这种“物物交换”的形式在一定历史阶段伴随存在,也是一种必然现象。当然,其中有文人交流形式的因素存在。这种情况到清末民初发生了明显改变,篆刻家几乎都订有“润例”,篆刻的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换印”现象逐渐式微。〔19〕
2、篆刻家的身份构成导致。明清篆刻家来自社会各阶层,其中除了职业(执业)印人,其它像官员、文人、商贾、书画家、隐士、僧道、医生、塾师、学子等等,大都不靠“鬻印”为生,所以他们的篆刻多是自娱自乐,或者用于交流交换,抑或用于自矜标榜。如:丁敬经营酒馆足以自给,所以他的“换印”记录尤为常见。而像文嘉、黄易、陈鸿寿、赵之谦等为官者,其“换印”的记录也多于常人。赵之谦一生从未卖印,且很少刻印,但却给魏稼孙刻印20多方,(图12)《魏锡曾》款云:“稼孙目予印为在丁、黄之下,此或在丁之下、黄之上。”原来是为了换取魏的称赞肯定!
3、文人艺术家的禀性决定。自古文人羞于言“利”,即便“卖艺”也会遮遮掩掩。如印人张鹤千:“有欲得其手制者,伺其食阙,则携糗粮谋之,亦遂肯为人作。”〔20〕如汪宏度:“尤风流,自命得钱不为人奏刀,必散之粉黛,散尽冀复得钱,始为人作。”〔21〕反映了当时印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纠结”心态。
4、篆刻的社会地位和市场属性所决定。篆刻从产生起,就作为书画的附属。特别是市场的变现能力、市场的占有量,均大大低于书画。因此,篆刻家们不得不寻求其它方式,让自己的“产品”更多地进入社会。“换印”也就成为篆刻家劳动价值的一种变相实现方式,可看做篆刻的“隐性”市场。从“换印”现象存在的几种主要形式分析,其中,诸如:应礼求而为;作为“介质”交换;以及作为“技能”“礼品”交换等等。其中都有“商品交换”的影子在,只不过相对隐蔽一些罢了。
三、“换印”现象存在的意义
明清时期,有多少篆刻是“换印”的产物呢?我认为除去单纯的艺术创作(包括自用印)和“鬻印”所作,其余的均可划归其中,(包括赠印)所占比例应该不小!这种形式为艺术家和社会广为接受,自有其客观原因。
1、拓宽了篆刻家的交流面。篆刻家之间的交流、篆刻家与书画家之间的交流、篆刻家与官员富贾之间的交流以及篆刻家与文人学者收藏家之间的交流等等,起到了增进感情,互相借鉴研讨,提高艺术水平,乃至增加人脉关系,从而得到举荐、提高知名度和自身社会地位等一系列作用。明李维桢题《鸿栖馆印选》云:“(何震)有徒吴孟贞,受业最久,妙得其解,寓居白门兰若十有五年,鲜所交接,有知者求之,皆言大佳。”〔22〕虽然吴孟贞刻印大佳,因为“鲜所交接”,却少人知道,以至于一生贫困,被社会遗忘。
2、维护了篆刻的纯洁性、独立性。“换印”形式的存在使得篆刻家避开了“市场”的干扰、左右,保持了其艺术独立品格。市场是柄“双刃剑”,为了迎合市场,迫使篆刻家掌握多种面目,丰富了艺术语言。但是,也影响了篆刻家对“自我”风格的坚持,干扰了篆刻家主体风格的彰显。明吴正旸《印可》自序云:“余一生有印癖,自垂髫时游戏此道,辄为人所许可,然索之者众,余颇厌苦。”〔23〕试想,在“颇厌苦”的状态下岂能创作出赏心悦目之作。吴让之一生“鬻印”,刻印万方,其印多雷同少变化为后人诟病。魏稼孙曾辑吴让之印稿20方,携至京城示赵之谦,“分定内外篇,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撝叔谓:‘吾二人所定,不必当让之及后印人意,此十中之一,亦不必强合。’”〔24〕认为“此十中之一,亦不必强合”即是对吴让之应酬之作的体察。赵之谦从不卖印,绝少应酬,虽然一生篆刻不足四百,却因其随心所欲、适情而作的艺术“创造”性,而名垂印史。
3、拓宽了篆刻的流通渠道,使之更多地介入社会,并起到了“补充”篆刻艺术市场的作用。篆刻作为印屏展示产生之前,不外实用和印谱欣赏等功能,许多篆刻家有偿为制作印谱而摹、刻印,既换得了生计来源,又保全了文人面子,从而保障了创作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了篆刻的社会影响力,为篆刻艺术的普及、传承做出了巨大贡献。
4、对篆刻家而言,起到了“敲门砖”和跳板作用。何震即通过给汪道昆刻印而“腾于谼中”。汪道昆为了帮助何,曾写信给多名官员,“推销”何的作品,包括休宁知县丁元父、山东臬副徐使君、礼部尚书李维桢等,他还推荐何震到边塞鬻印,以至于“大将军而下皆以得一印为荣。”赚了个盆满钵满,赚了个名动天下。周亮工能够拥有当时几乎所有篆刻名家的1500多方印,也是因为印人们“往往待先生一裁,别以成名。”〔25〕邓石如也是换取了梁巘赞赏,通过梁氏的推荐,得识金陵梅氏兄弟,遍观梅家收藏的金石善本,眼界大开,技艺、收入大进。包世臣在《完白山人传》中记道:“山人既至,举人以巴东故,为山人尽出所藏,复为具衣食楮墨之费。”后来邓又结识了程瑶田、姚鼐、曹文埴、毕沅、王文治、刘墉、包世臣等人。与他们订交或书印来往,受益无穷。许多篆刻家以印章为媒介,换取了结识上层社会、跻身名流的机会,实现了名利双收的目标。另外,篆刻家以印章为媒,交接权贵名人,在换取生计和名声的同时,也为篆刻争得了社会地位,为篆刻和篆刻市场的发展换来更大空间。
           陈 岩   泰安市书协副主席兼篆刻委主任
(《中国书法》2011.7发表)
注释:
〔1〕引自薛永年《清代篆刻刍论》2000年《中国书法》第9期
〔2〕〔12〕〔13〕〔15〕〔16〕〔17〕〔22〕〔23〕见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
〔3〕〔6〕见王克捷等《高凤翰编年录》第20页
〔4〕引自《真微印网》资料
〔5〕《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273页
〔7〕《明清书画家尺牍》42页
〔8〕〔10〕〔11〕〔20〕〔21〕周亮工《印人传》见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
〔9〕朱琪《黄易的生平与金石学贡献》见《西泠印社重振金石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14〕〔25〕钱陆灿《印人传》序见《明清印人传》
〔18〕赵之谦《致王侣樵函》
〔19〕参见《中国书法》2010.6陈岩《近代篆刻艺术市场考略》
〔24〕魏稼孙《跋吴让之印存》见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
文中所引篆刻家印款,除注明外均引自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
发表于 2014-5-29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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