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328|回复: 1

曾柏清: 老子篇章翻译之二十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老子篇章翻译之二十五

【题解】
    这是老子的宇宙论,对于“道”作出了总结性的表达。一、表明“道”是先于天、上帝而存在,作为一个预先存在并产生一切的理念,它产生了一切,包括天地(即宇宙)、万物、上帝,而并不是天、上帝创造了“道”, 这就是所谓的“先天地生”;二、“道”无声无形无状,作为理念和规律,它的存在具有绝对性和永存性,而其它的一切属于现象界的事物是相对而言的,具有相对性,“道”是一个绝对体,绝对对待,没有对立面,独立存在,这就是所谓的“独立不改”;三、“道”作为规律永远持续地循环运动,事物依赖它而形成、存在、发展、消亡,一物的消失,即一物变为另一种物时,原来的规律仍然存在但同时转化为另一种规律,作为规律它保持着独立性,物质只是依赖它作功而已,原来的物质变了,但作为规律永远不灭,这就是所谓的“周行而不殆”,人从生到死那个短暂的时候就是这么一回事,因此规律具有不可消灭性;四、所有的事物都是以另一些物体作为存在的依据,效法它物,只有“道”根据自己的原理独立存在,独立运行。它效法的是自己,因此“道”没有相对性,这就是所谓的“道法自然”;五、对于“道”认识具有不完全性,不知其名,惟有以“道”笼统称呼,勉强曰之为“道”这个名字,表示对它的认识,它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理念、规律、法则。老子认为宇宙是一个活生生的世界,“道”这个天地万物的母体循环不息,永远地运动,不依赖任何东西而存在,不假外力而永不停息地运动着;六、 “道”产生天地万物,万物具有相对性,这就是老子说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道、地道、天道是作具体的“道”而存在的,它们仅仅在本性上与作为独立概念的“道”相通;七、但是老子为什么说道大、天大、地大、人大?“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母体,当然大;天地是一切的载体,也当然大;但是人只区区七尺之体,何谓大?人不仅是天地万物乃至“道”的精华,人具有智慧,世间万物为智慧最具力量和独尊于尘世;八、同时,老子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也是一种顺序排列,当然,这不是一种简单的顺序排列,这是一种循环性的自然排列。智慧是探索宇宙和理解“道”及利用“道”的无穷,一切的存在和发生,将被智慧所洞察,这便是人大的原因,人也会创造“道”,则规律,运用和创造规律符合地的规律要求,符合地的规律要求也就符合天的规律的要求,而符合天的规律的要求也就符合了自然的规律,所以,这是一种循环性顺序排列;九、因而,我们也可以称这是一种循环性系统,在人世间就有这么一句话:“人定胜天”。为什么呢?人有破坏力也有创造力。但是,很多人把“道”等同于天道,是一种简单和庸俗的理解。作为理念,宇宙的产生和将来的毁灭也只能依据“道”进行,因为“道”是理念、规律、法则,一切依据它产生、形成、存在。万物都受“道”制约,则受规律和法则制约,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规律起作用的结果。自然环境的形成受制于自然的“道”,但是,它又并不排除人为作用的结果,人为地滥砍滥伐森林和过于泛滥地开垦土地、开采矿藏,造成生态环境的被破坏乃是人类行为违反了“道”的要求,“道”要求一种合理的秩序性,人和环境要保持和谐,毁灭和破坏生态环境就是一种不和谐,不符合秩序性的要求。沙漠也可以种植各种作物,但是,需要解决水分问题。不解决水分问题就难以为继。我国北方的土地要退耕为林,是因为那里缺乏树林,形成不了造雨功能,没有造雨功能,也就不能耕种,勉强为之,人地俱伤。北方人必须经过一段的时间向南向东迁移,剩下一部分人裁种果树,把土地还归树林的生长,形****、树林、水分、土地利用的合理存在和循环,解决形成良好环境的最根本要素,种植一片果树林。中东地区的国家大量开取石油,所赚来的资本必须用于恢复地力,大量种植森林,使土地产生雨水,保证人类生活和存在的基本条件,还必须要从石油开采业向工业化生产转化,否则,石油一旦开采完毕,就没有其它产业支持这些地区的发展了,良性发展其它产业已成为这些地区的迫切需要。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这些地区并没有这样做,帝王国家把开采石油所带来的巨大收益用于无穷无尽的挥霍,等石油开采完了,这些地区由于缺乏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不仅生活的改善成为问题,连生存也难以经受考验,因而连自保也没有可能,必然不断接受生存的拷问。地球并不是取之不尽和用之不竭的人类家园,所以,人类没有永久的家园,我们接受拷问,也必须同时明智地作出贡献,真正爱护我们的家园,造物主让我们成为人,必定为我们准备了一切,但是这一切不是永久的,当我们不理智地毁灭造物主给我们的生存环境,人类自己本身无时无刻地面临挑战,因此,我们也必须要问,这是我们永久的家园吗?噢!我们应该为永久的家园做些什么?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① 有物混成:混,合,混成即混合,形容“道”的混合为一体。
② 寂兮寥兮:寂,无声。寥,没有形体。
③ 独立不改:独自存在不变。改,变。严复说:“不生灭,无增减,万物皆对待,而此独立,万物皆流迁,而此不改。”“道”是绝对的自身存在,万物由“道”生。
④ 周行而不殆:周行,循环往返。殆,怠也,不停息。
⑤ 大:无外为大,即无限地大。
⑥ 逝:逝去,取其动之意,即运行,周流不息。
⑦ 反:同“返”,循环往返而不息。
⑧ 道法自然:无助无借,自生自灭,为自然。形容“道”独立,不凭不靠。道法自然,即效法自己。这里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自己如此的意思。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合成为整体,在天地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它无声无响啊,又空虚无形状,它永远不依赖于任何事物而独立存在,永远不假外力而自动循环运行,永不停息,可以看作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母体。我不知道它的名称,给它一个表字,叫做“道”,勉强给它命名叫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向遥远,永恒不息地运行而永远循环往返。所以说,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人也是大的。因此,宇宙之间有四个大,而人占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己的样子。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柏清:

除"道"外,一切现象界东西都相对而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