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书法史上,王羲之是圣人,他对书法最大的贡献,即是“增损古法”,使“旧体”变成“新体”,一方面,他总结了在他以前的楷书和行书因素,使楷书和行书得以成熟,另一方面,他将楷书的“提按”用笔渗透到章草书法,使章草模式淡化,从而使章草演变成今草。他的“一增”,为中国书法带来许多新的质素,但是他的“一损”,却遮蔽了其前的笔法。而且,由于他是“圣人”,后世咸以为法,所以这影响就更加巨大,王羲之书法产生后,在其以前的笔法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彼岸世界”。
“简化”,是中国文字发展的大势,这是“实用”的目的导致的。王羲之“增损古法”,走的也是“简化”的路子,目的在于“妍美流便”,王羲之的“简化”,主要表现在“旧体(隶书及章草模式)的淡化”和“今体(楷书、行书和今草模式)的确立”两个方面,但这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他通过“提按”用笔的“双刃剑”一下达到了这两个目的。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提按”笔法的形成、发展和成熟,在楷书形成之前,人们更多地利用了“笔毫锥面的转动性”,在用笔时采取推、拖、捻、曳的办法,使笔毫“平动”或“绞转”,后来,人们开始利用“笔毫丛体的弯曲性”,开始在行笔的过程中使用“提按”,笔画的端部受到强调和夸张,同时,书法中开始出现了“折笔”,楷书开始萌芽。当然,楷书笔法在王羲之之前就已经产生,从鸿嘉二年椟、东汉熹平元年瓮题记、魏景元四年简、南昌晋墓木简中,我们可以发现楷书因素的逐渐加强,尤其是到了钟繇,楷书已经基本成熟,但在钟繇的楷书中,还较多地残留着隶书的意味,仍然频繁地使用着绞转的笔法,正如《书谱》所云:“元常不草,而使转纵横”,而王羲之的《黄庭经》、《乐毅论》和《孝女曹娥碑》中,已经基本脱尽隶意,很少绞转笔法的存在。所有复杂的绞转,全部被简单的“提按”所代替,于是,用笔的焦点集中到笔毫的起落方面,正如沈尹默所说:“落就是将笔锋按到纸上去,起就是将笔锋提开来,这正是腕的唯一工作”(《书法论》)。至此,笔法的简化已经非常彻底,点画的边廓也越来越简单、越来越规整了。这个变化,方便了实用,但是,在两千年来“提——按——提”的书法教学中,笔法的丰富性也逐渐丧失了。
和欢路
评论于 2006-4-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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