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印强 发表于 2007-4-8 13:30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4-7 22: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说书法是线条艺术,,但不能把书法仅限制在线条艺术中,因为你试图一线条艺术取代书法,你说"完全脱离汉字而且具有独立美学价值的线条组合可以是书法",事实上是将书法扩展为你所认定的线条 ...
我把线条作为书法的本题构成是站在线条和线条的独立美学意义即书法线条固有的诸如力\节奏等,立场而言的.先生例举的装置,雕塑,焊接等显然缺乏线条的这些特质.

冯印强 发表于 2007-4-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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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线条作为书法的本题构成是站在线条和线条的独立美学意义即书法线条固有的诸如力\节奏等,立场而言的.先生例举的装置,雕塑,焊接等显然缺乏线条的这些特质.
我有事再联系,谢谢丁兄

冯印强 发表于 2007-4-8 21:31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4-7 22: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说书法是线条艺术,,但不能把书法仅限制在线条艺术中,因为你试图一线条艺术取代书法,你说"完全脱离汉字而且具有独立美学价值的线条组合可以是书法",事实上是将书法扩展为你所认定的线条 ...
第一、我只所以站在书法是线条的艺术这一立场构件书法的本体特质,还是出于线条在书法艺术整体构成中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至于你所说的当代艺术中的中的如装置、设计、雕塑、焊接等,在我看来还没有完全的独立美学意义。最起码和书法的线条独立美学意义不能同日而语。
第二、我也没有否认书法的空间等形式构成要素在书法中的支撑作用。这在拙文的“书法本体的范畴界定”已经有所涉及。不过,正因为书法线条是构成书法美的基本单元。所以用“书法是人和线条关系的艺术”来界定书法的本体,有助于我们从人——书法——线条——艺术这一关系来为书法构建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而且我认为,书法线条的块状表现也是线条书写,只不过在既成的线条图像中表现的是块状而已。比方说楷书的点和现在经常出现的张墨等,你想,一个张墨几乎把一个字变成墨团了,但我们还是能够感觉是线条的书写而不是墨的涂写,这就是线条的魅力。也是我构件线条艺术的理论依据,何来牵强呢?
第三、至于书法如果脱离文化属性、文字属性就是非书法本人不敢苟同。书法必然属于文化范畴,因此我才着力摆脱这些缠绕不情的附加内容,来构建相对独立的书法本体观。而这个本体,还是文化范畴。只所以分开来论述,也是出于学科建设的需要。而且,我把书法认定为人和线条关系的艺术。这个人,既不是自然的人,也不是生物的人,而是社会的人。在从社会的人的角度谈书法和人的关系,能摆脱文化吗?所以呀,这不是我的初衷。你说,我这种观点和解释人仅从人的动物性去观察的方法能一样吗?
第四,关于现代书法,我认为邵岩更多的应该属于汉字造型艺术家。汉字艺术和书法的内涵和外延肯定不一样的,拙文有所论及,还望丁先生指导,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冯印强 于 2007-4-8 21:38 编辑 ]

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07-4-8 22:38

原帖由 冯印强 于 2007-4-8 21:3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我只所以站在书法是线条的艺术这一立场构件书法的本体特质,还是出于线条在书法艺术整体构成中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至于你所说的当代艺术中的中的如装置、设计、雕塑、焊接等,在我看来还没有完全的独立 ...
但我理解先生所说的是想将书法等同于线条艺术,那么绘画是什么,它不是线条艺术吗?对于先生所言以"书法是人和线条关系的艺术"来界定书法的本体.这种说法究竟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在某中意义上讲书法当然是作为人文之人用毛笔写出的线条的艺术,但我以为这里的主体在于人而非线条,因为书法有着既定的历史界定,即在工具上是毛笔,手法上是书写,表现的是汉字.汉字可以说是由线条构成,所以可以说书法是线条艺术,而且也可以从所谓"有意味"的线条去解释书法的美学意义,但这不是唯一,这可能正是我和先生分歧所在,因为我恰恰认为先生所谓"着力摆脱这些缠绕不情的附加内容,来构建相对独立的书法本体观"这个'独立'的本体观是没有意义的.这和中华文化的特点有关,中华文化总体来讲是糅合在一起的综合判断表现,在书法审美上也是复合的审美,即面对一件书法作品你必然会首先从文字,文辞上去识读.你不可能回避这个信息.它是楷书或是行书或是草书,你也不可能回避这种传统的分类.而书法线条所表现的美学意义实际上是存在着一种人的生命意味的气息.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线条只是个手段,关键在于人,但先生强调的是线条.因为强调了线条本身的美学意义即会落入书法可以不是汉字,可以不是书写,可以不是用毛笔工具,我认为线条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就像我所责问的,如果单纯以线条来界定,西洋文字同样是线条构成,为什么没有形成独立的书写艺术呢?我的理解是主要因为西洋文字不具有象形的图式化的信息(它们是表音文字),不是用毛笔书写,表现力变化不足以表达人的丰富的生命意味.这些即说明线条与汉字的契合来承载人文信息才有可能产生艺术,
至于你所说的脱离汉字的线条艺术之所以也好象有类似书法美学意义存在,实际上那是人潜意识里有文字的信息,你看那些线条都存在着类汉字线条的一种模糊感,这实际上是人的错觉.可以说是伪汉字或类汉字才使它们具有美感,举个例子,你看白砥的非汉字艺术,实际上就是伪汉字艺术,如果它在线条上不具有"像"汉字的错觉,我可以断言它肯定不"美"了.
仔细想一下,到现在都没有出现非"汉字线条"的可以具有和书法一样美感的艺术存在.

而人却是可以造出其他线条,但那不是书法.


                                      丁剑

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07-4-8 22:48

这个道理去解释为什么书法对国画是如此重要,即书法实际上是对国画起着巨大的支撑作用.书法实际上也是被符号化\图式化的生命意味,而国画则是具象化的生命意味,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来源于象形,是人的生命指向,所以两者都有所超脱,书法可以进入草书的表现意境,国画可以进入写意的表现意境,但他们的本源是一样的,这也是书画同源的道理所在.
而先生所说的线条是可以没有这个本源的.所以它不一定是书法.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4-9 01:15

阅读了双方的论辨,想说两句题外话:在理论研究中有两种倾向是不可取的,一是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二是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这两种情况,于楼主的论文里均存在.这儿就不作具体分析了.仅供思考.

冯印强 发表于 2007-4-9 22:20

原帖由 网站编辑 于 2007-4-8 22:3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分歧,都承认线条在书法构成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都承认线条在书法构成中的独立意义。只不过在线条的本体立场有所个见。我还是倾向于线条的独立美学价值在书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并由此展开线条的独立美学讨论。绘画的线条,只有在准确描摹具体的物像才有实际的意义。比方说,描摹一个猴子和一个人,可能用的线条表现是基本一样的。所以我说,在这里线条的意义并不是线条的本身,而是描摹事物的图像,所以我说,这个线条只是一个依附的美。
第二、我还是觉得线条的美存在于人和线条的关系。这并非套用一般的哲学理论。至于先生所说的主体在于人而非线条,还是没有脱离人和线条的关系,所以我自认为没有太大的分歧。至于先生所说的线条并不是唯一解释书法线条的美学意义。我认同,同时还请先生多例举和阐释,这样才能够从更多的角度理解书法提供理论视角,看来,这里我们也没有分歧
第三、我对一件书法作品必然会从文字、文辞上去解读并不认同。所以也极力回避。先生举例了楷书行书草书,怎么没有想到撰述和草书的不可释读性呢?我想一个评委在三秒中决定一件书法作品的优劣时,不会也不可能考虑作品所附载的文字和文辞意义,您认为呢?
第四、我还是强调线条的独立美学意义在书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至于落入书法可以不是汉字,可以不是书写,可以不是用毛笔工具,也只是在承认线条在书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的前提下的一个引申讨论。我在此只做稍微的引申,即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话题。就是:西洋文字虽然属于线条构成,只所以没有独立的书写艺术。我认为还是汉字丰富的造型结构丰富了书法的表现手段。这里只是丰富和不丰富的问题。从理论上讲,不丰富固然不足以表达人的丰富的生命意味。但是,我如果在一张纸上书写一百个“一”,纵然表现手法再丰富,恐怕也难以表现先生所说的丰富的生命意味。但你怎么从理论上说明它不属于书法呢?谢谢丁兄的见解。使我有深入的思考和反省!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4-9 22:47

说:"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质疑有一:
请问:书法的艺术本质是"线条"能概括了的么?抑或说是"人与线条的关系"能概括了的么?
可以不回答.然理论思维的逻辑问题是绕不过去的.

冯印强 发表于 2007-4-10 12:49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4-9 22:4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说:"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质疑有一:
请问:书法的艺术本质是"线条"能概括了的么?抑或说是"人与线条的关系"能概括了的么?
可以不回答.然理论思维的逻辑问题是绕不过去的.
我只所以把书法概括为人和线条的关系,就是着力从人——线条——书法——艺术这一关系中解读书法艺术的本质的。或者说,书法艺术的本质就是存在于人和线条的关系中的。抽离人和摆脱线条这两个基本范畴解读书法的本质都是徒劳无益的。在人和线条的关系中存在着很深的哲学和文化问题,我岂敢简单化?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4-10 13:31

原帖由 冯印强 于 2007-4-10 12:4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所以把书法概括为人和线条的关系,就是着力从人——线条——书法——艺术这一关系中解读书法艺术的本质的。或者说,书法艺术的本质就是存在于人和线条的关系中的。抽离人和摆脱线条这两个基本范畴解读书法 ...
其实,丁剑已作了一些具体的分析,我就不重复了。你所论的艺术有一个前提:"书法".那么,组成书法的要素,仅是人-线条-关系这么简单?我看是方法论(认识论)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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