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记文 发表于 2007-5-25 12:37

试析:书法与中国社会


试析:书法与中国社会
      
      誉为中华民族瑰宝的书法艺术,历经数千年数百年的淘沙,积淀,成为中华民族的艺术奇葩.尽管渊源流派各异,而万法归宗,皆称备宇宙之奇,脱尘俗之气.随着改革开放的时代新步伐,疏浚久塞,深珠复明.书法世家子弟,书法爱好者之新俊,书法名家名人纷纷怀奋志之思.
      
      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中国书法学院,美术院校应运而诞,如雨后春笋.培养许多书法艺术的新秀,促进新时代书法艺术的逢勃.由於社会进入市场经济,求存,求生的心理,推动书法市场的竞争.良性竞争会对书法艺术带来勃勃生机,恶性竞争形成矛盾在某种程度的对立,加上西方艺术形式的渗透,模仿西方艺术形式的思潮,冲击着中华民族独一无二的书法艺术,并美其名曰:与世界接轨.这种幼稚的心理,误解了接轨的涵意.

       而贬低书法艺术的地位.如果说受西方艺术形式冲击首当其冲的应当是香港,澳门,台湾.但此三地的书法艺术则坚守阵地,纹风不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华人的书法都是围绕传统书法艺术而努力不缀.

       古人贤哲留下的书论,论书,因为时代不同,认知有别,甚至有盗名伪论,以致思维体系参差,而其意未曾详解,致今人理解不同.且如"屋漏痕"三字就有不同理解与体会.个人认为能理解者各适其适,不能理解也不必争论,比如同是一班学生,同一老师讲课,学生之间都有理解上的偏差."华山"两字一案,两个当事人对簿公堂,尚且面红耳赤,更何况时隔几千年几百年.

      随着网络资迅的传递,审美眼力偏向"闪光",所以当今书坛的批评,不能名正言顺地为人接受.而让受批评者服气接受的只有自已的业师.然而这些为人师表的业师,又参差不齐.其中有名副其实的业师则能名师出高徒,而滥竽充数的所谓业师则有误人子弟之虞.

      生长在当今的时代,我们面对的书法环境与书写工具的变异,更应该挑起继承书法艺术的重担,尽管不能发扬光大,但也不要辱及先贤.文化的气质,文化尊严,不应受任何的风气,习气,怪气所侵袭,但愿书法艺术的保护,继承,发扬为后人留下光辉的典范.

      尚祈各友好指教.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5-25 17:38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5-25 15:00

搂主帖子字号太小,看着眼花~em9

是否同意帮助编辑?

另:

试<<书法与中国社会>>的“试”怎么讲?少了“论”字吧?

黄记文 发表于 2007-5-25 15:34

回复 #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如果先生肯帮忙,放大些少可也,多谢.
至于少一个"论"字,皆因不敢论.只试写.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5-25 16:30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5-25 15:3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先生肯帮忙,放大些少可也,多谢.
至于少一个"论"字,皆因不敢论.只试写.
在题目中加个“析”字如何?否则就讲不通了

潇翰 发表于 2007-5-25 16:51

布衣真是网友们的好公仆。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em1 em1 em11 em11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5-25 17:35

原帖由 潇翰 于 2007-5-25 16:5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布衣真是网友们的好公仆。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em1 em1 em11 em11
谢谢~潇翰网友的支持~em13
em20 这样讲,布衣就不敢当了!
只是做了点份内事,谁叫我是副斑竹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哈~em4

黄记文 发表于 2007-5-25 18:13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5-25 16:3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在题目中加个“析”字如何?否则就讲不通了
多谢先生,本想来想去,认为不妥,幸为增一字,顺好多.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5-25 18:21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5-25 18:13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多谢先生,本想来想去,认为不妥,幸为增一字,顺好多.

不用客气,这只是技术性问题,关键看文章的内容。

将标题中的书引号去掉,恐引起误会。

黄记文 发表于 2007-5-27 03:35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5-25 18:2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客气,这只是技术性问题,关键看文章的内容。

将标题中的书引号去掉,恐引起误会。
已经在试析下面加两点,不会引起误会.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5-27 04:17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5-27 03:3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在试析下面加两点,不会引起误会.
我的意思是说,若加书引号,会造成试析别人写的文章之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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