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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价值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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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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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作为艺术品有它的艺术价值。书法作为艺术品进入市场,有它的商品价值。
艺术价值与商品价值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目的。
前者在于欣赏,后者在于实用(需求)。两者有交集时,两种价值相近。但从来都是不等同的。所以才有了商人的运作,明眼人的囤积趋利。。。才令书法更广为人知。
两个价值的趋同是一种理想,就像市场上的价值和价格永远无法相同一样。
合理得了吗?
一个以此为生的书家就不可能把价格定高。一个有了生活保证的“玩书法”者就可以定下天价。一个书貌不“美”的书家必须靠头衔来说服买家,无论他的价格多高还是多低。而一个“美字”书家,只要把字端出来,做做宣传就够了。。。
提到卖,就要看市场。卖赵孟頫、董其昌的字,那叫卖方市场,就那么多,管不了够。卖现代活着的人的字,是买方市场。买家说了算。
所谓“当代著名书画家应相对合理制定作品润格”说白了不是和自己的价值要接近,而是要和买方的心理价值接近。
让买方理解书法美的感受,和因艺术水准而产生的价值,是时代的需要。但书法“丑”中的美就别指望大众普遍接受了。这是少数人能接受的东西,这种自认为纯艺术的人群注定要为他们的“纯洁”而付出孤独的代价的。
文化人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嘴里说着别人“买字庸俗”,又恨不得别人高价来买自己的字。
有些人热衷于写一些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艺术”,自以为独特,也确实独特。但反过来又抱怨没有人来欣赏、购买他们的“艺术”!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润例是书家本人,但解读是不同人群。

自己定得虚高,或不以此为生,或与人攀比,或以为虚荣,或钓大鱼外行。。。令懂行人恶心!或有暴利,终难长久。
自己定得略高,较比正常。国人喜爱还价,还过之后才是实价。对于还有实力潜力攀升的人来说,就不能叫高。。。发展是决定因素!
自己定得恰好,基本没有。偶尔大家认同的如果一成不变,就会变成死价,涨了没人要,不变也没人要,因为买的人希望看涨!
自己定得低,要看实力。所谓的实力,不是写得好,而是要写得非常好,好到令人觉得费自己终生都不可及,当代莫比,堪比古人,古人莫比!否则的话,一般的好,也就只能是一般的价,永远一般的涨不上去的价!

定价是一个学问,要实际、客观,还要有技巧。

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发展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藏家的需求和市场的认知。

我总相信命运,该得的当仁不让,不该得的不存非分之想。
作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完成一幅自我陶醉的艺术品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酬了,拿给别人欣赏时,还能有人与你同享。转让给别人时还能得到资金的回馈,让你能精神饱满、衣食无忧得幻想下一幅作品。
艺术家的亲属们,您们应该庆幸您家的“家”在今天的盛世中给您带来了一定的收益,而不是死后的盛名和生前的负担。

再次奉劝大家,价太高就晾着他,价合适就收拾他,价低质好就囤积他。对好的作品一定要宣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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