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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奖惩细则》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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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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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9/10 08:55pm 第 3 次编辑]

     凡有下列情形者于以奖励:
   1:能较好地管理本版,使之气氛活跃,帖子内容切题。
   2:能及时制止不良言论上版,保持良好文风。
   3:能及时转移不对口帖子,保持版面所在的帖子规范划一。
   4:发现有不在职责权限管辖之内的问题,能及时报告。
   5:有开拓思想,能挖掘潜力,开展新活动者。
   凡有下列情形者于以惩罚:
   1:无故长期不上网,又不事先请假者。(因故不能上网者,应事先通过
      在“版主议事版”发帖,或用短信向区版或总版说明)
   2:对版面缺少管理,对种种不规范情况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3:缺乏责任心与热心,对网友的提问与要求漠不关心。
   4:每月未能达到发帖最低标准者(100帖)。包括主题与回复。
   5:每月未能达到最低上网时间者(30小时)
   6:发帖不求质量,只求数量者,或在“灌水版”以外的版面大发“灌水
      帖”者。
   奖励办法:
   1:增加威望1---5。
   2:增加社元,一次以1000元为最低基数。
   3:副版提前转正。
   4:特殊奖励。
   惩处办法:
   1:减少威望1----5。
   2:减去社元,一次替1000元为最低基数。
   3:警告,1----2次。
   4:剥夺副版、版主称号。
   5:特殊惩罚。
   对以上情形的评定,由坛主会同总版共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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