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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老壶

[贴图]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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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图]宝贝

下面引用由北京老壶2004/12/02 09:32am 发表的内容:
兄可以把钵的真面貌形容一下吗?
  钵有铁钵、瓦钵之别。持钵行乞称为“托钵”。佛家称钵为应器。是佛家法器之一。
  《四分律》卷九中提及钵之种类云:“钵者有六种,铁钵、苏摩国钵、乌伽罗国钵、优伽赊国钵、黑钵、赤钵。大要有二种,铁钵、泥述。”该书卷五十二中说,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银、琉璃、宝、杂宝所作成的钵并以此鉴别在家和外道。《五分律》卷二十六谓不使用金银七宝、牙、铜、石、木的钵,若使用金银乃至石钵,则犯突吉罗,若使用木钵,则犯偷兰遮,若如外道之使用铜钵,则犯突吉罗。仅准许使用铁钵、瓦钵、苏摩钵。所谓泥钵、瓦钵、苏摩钵,皆是同类之物,苏摩钵是就产地而命名的。
  钵的颜色,应熏为黑色或赤色,即《四分律》所说的黑钵、赤钵。《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九中说瓦钵当熏成孔雀咽色,毗陵伽鸟色,或是
鸽色。铁钵则作钵炉,以阿摩勒核、佉陀罗核、巨摩、竹根熏之。关于容量,《四分律》卷九举出大、中、小三种。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
但是根据唐代的量法,应是一斗至五升之间。
  戒律中规定比丘不得储存多钵,护持钵当如护持自己眼睛一般,应当常以澡豆洗净除去垢腻。
  在律制上,规定钵有“体”、“色”、“量”等三法。第一:钵之“体”,材质只准使用瓦、铁两物塑铸,不得使用“金、银、铜、琉璃、摩尼、白蜡、木、石……”等物制做。第二:钵之颜色,《四分律》限用黑、赤两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准薰染其他颜色。第三:钵的容量,《四分律》说:“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依个人食量而定。
  至于钵的形状:呈矮盂形,腰部凸出,钵口钵底向中心收缩,直径比腰部短。这种形状可使盛的饭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温。
我不懂佛,这是深圳弘法寺释海有法师给我的资料,我也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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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图]宝贝

当然没错的了。
可是斯里蓝卡的佛像就是和我们的不一样。
中国这么大,法器一样是不会那么的严谨的。
好比书法,颜自己也不是写的都一样的风格。
这东西是紫砂的。应该是瓦制吧。
这东西口底缩,中间鼓,形没错吧。
大小,不知道是不是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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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8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图]宝贝

老壶同志,我已问过一位宜兴的朋友了,据他说此无还在那里.不知您老是何时去那里的,我朋友说5\6年前还在的,他看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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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图]宝贝

今年7月。我没找到。以后还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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