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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我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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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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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朋友对川语电影《抓壮丁》应该不会陌生,里面诙谐的川味语言,妙趣横生的故事情节,让人难以忘却。特别是王保长那句“我有罪,我悔过!”的墙头草语言,为那个没有色彩年代的人们,带来了许多乐趣。
4 v- p9 L4 [4 W, Z$ n3 }. N  故事始终是故事,王保长虽然没有坚定的立场,但在那个白色恐怖时期,能够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并高声喝道:“我有罪,我悔过”——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道错在哪里,确实值得我们所谓的书法文人所学习。
9 \6 U9 y! a8 Z) ^) K  鄙人不才,供事于一印刷单位,印件出些错情,也本属正常。但问题的本身并不在于此,出了差错,排版说印刷的问题,印刷说装订的问题,装订又说排版的问题,总之,和工资分配时少一毛钱都争的面红耳赤形成了显明的对比。于是乎,错的继续错,争的继续争,问题继续是问题。  M, U0 n4 z4 z3 e- G% V/ {, p
  凤凰卫视总是播放两岸三地的最新时事,对于阿扁、秀莲等台湾高层的形象,总是感觉不舒服。阿扁总是一脸阴险狡诈的汉奸嘴脸,秀莲也是满面坏笑的怨妇形象。回过头来再看一下我们领导人的形象,个个满脸正气,不怒而威。相由心生——果真如此么?我看不然,许多下马官高,在台上时确实威风八面,义正言辞;而满脸奸相的阿扁却能够连任台湾所谓的“总统”,并历经坎坷而不倒,似乎说明台湾人民对于阿扁还是比较信任的——问题就出在我们的审美观念上,是的,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审美观念了。
. F/ ~7 S. g( X5 D  眼见不一定为实。于书法本体而言,有些书家的作品就属于***型的,比如石开的篆刻,唐双宁的书法;有些属于满脸正气型的,如丙森的隶书。虽然对于他们的作品都存有一定的争议,但如果草率地为他们下个定义,鄙人以为为时尚早——阿扁也一样,如果大陆和台湾能够互动性更强一些,彼此之间多沟通一些,多了解一些,也许,我们看到的阿扁将是另外一种模样。" Q: r! d2 b/ s$ _5 o
  所以,勇于否定自己的审美观,随着自己的学识、修养、素质不断提高,而不断校正自己的审美情趣,远比无谓的争吵、辩论和攻击要有意义的多。1 Y6 O9 w0 s" Z2 O1 ~
  (本文无意涉及政治,如有不当之处,请版主编辑或删除)# e! T% D- G- p' u# l$ ^
                    丙戌夏于广州逸修堂
发表于 2006-7-22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台的立论很好,但引喻失当。譬如***已毫无祖国心,权谋机关算尽,须一眼看透,立场坚决。艺术评判也应有一基本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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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2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7-22 14:45 发表
' Z- x. s0 A* q1 v, O; X% G- N兄台的立论很好,但引喻失当。譬如***已毫无祖国心,权谋机关算尽,须一眼看透,立场坚决。艺术评判也应有一基本底线的。

+ _4 R$ H& U5 {. @- e1 l2 W% X谢谢丁兄回复.
9 V; |4 K1 r3 q& B) P# j$ U在台湾人民眼里----至少相当一部分台湾人民眼里,阿扁不是我们所想象的这个样子.0 |7 \2 G" Q) C9 D
扯远了.
! T& V; }' l/ I2 M1 e其实,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立场问题.5 |* U" ~, R4 y6 S# W
曹刘之争,也是一个简单的立场问题.: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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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偏安一隅,自我升级.
; t% T: L$ ^/ ]9 p# Y5 R勇於将自已的审美观融入他人的审美观,互补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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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楼主的立场!
& I" g* u4 @1 i& a4 a" _$ t9 H( B, e! S
楼主已经声明不涉及政治,民族感情当然不能不顾,"阿扁是个坏蛋"也可以当做标语.他家里的那一堆破事儿咱们还是不管了吧!
; Q& ]8 N' ]" M4 `
: V* M6 @4 k, g4 Z我也同意文章里的一些观点!8 [" s; k5 h- \6 }8 t2 V
" v$ y# U& W0 v. E0 |& E1 v* Z, V
一、眼见不一定为实。——这是我们经常忘记的一句哲学原理。
  ^% C: D1 R2 X1 [/ H
9 c* j& }0 z! r9 n, b' I6 a二、如果草率地为他们下个定义,鄙人以为为时尚早——个人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定论”。实际上,社会的和历史的定论确实会在遥远的将来,急也没用!8 {: Q/ ?0 z5 u" F

* S  t8 g2 f2 u- V. o9 o! \(说明一下:我不喜欢这个标题,和文章的主题相背离,像新闻八卦文章的标题。说到认错,我以为是真君子定当勇于认错,前提当然是知错。不过认错的方式,大可不必学王保长,点头哈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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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23 02:08 发表
; r+ x$ [# Y+ w7 x我赞同楼主的立场!+ C( r8 b1 T. X

/ V1 e$ o5 Z+ _$ H. I4 U楼主已经声明不涉及政治,民族感情当然不能不顾,"阿扁是个坏蛋"也可以当做标语.他家里的那一堆破事儿咱们还是不管了吧!8 f1 {3 K) j1 n. u' l( V
! X/ p5 ?0 X, n5 ]! Q  x
我也同意文章里的一些观点!4 n! `. R/ Q& z3 e# `% F
2 v# S' k, G/ T0 p
一、眼见不一定为实。—— ...
( F& W; i/ y/ ?6 z" j
谢谢林荫先生的意见., O" c% J9 d0 }3 X
边想边写,有些辞不达意.
; z( ?" R# E" f- N2 `大家一笑,呵呵.....: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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