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0105|回复: 1

浅论赵冷月的“问题”与“文化境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3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在书法江湖网中,“当代人物批评”栏目中,曹宝麟老师因为看出了赵冷月先生作品中文字上的硬伤,便得出了“赵的问题是出在文化上”这样的结论。
6 m8 b0 N6 r2 W1 Y     猎鸟人听着颇觉刺耳。曹先生自己虽然从不写错字,从没有说错古人名字的时候,有此能力,当然亦自罕见,诚然是古今学人的典范。但猎鸟人以为以先生的名望,大可不必以己之长,但看人之短,率尔说些没头没尾的话,轻下结论,致使无知后生妄自测度,几至于乱。
0 C8 _0 Y# c5 b; U" e1 w     猎鸟人自己常有写错字并说错古人名字的时候。瘸子面前尚且不说“短”话,曹先生此举哪里是在评议赵冷月,简直是拐着弯儿说猎鸟人“没文化”,并断言猎鸟人将来会在这方面出“问题”!猎鸟人焉能不急?
9 H3 N  e( {- L9 m# e/ C4 f- o故猎鸟人此贴非是只为赵冷月先生辩白,亦是为自己护短。2 r3 h& ^4 U6 ]( O  }; B
     猎鸟人以前倒是看过赵冷月先生壮年的作品,但现在已无从检索,即使原来看过的《赵冷月八十以后作品集》手头亦无。此贴只能泛泛而论之。
* m. u* \* g6 R3 k1 {8 ]       冷月先生壮年临《祭侄稿》、《张玄墓志》已能清逸,会得传统书学平淡清雅的旨趣,可称难能。我当时便心有疑惑,觉得赵先生即使没有晚年之变,以壮年所成,足可名世,坐享时誉,赵先生晚年何必又多此一举呢?
  V, T$ d5 P! k) l* M      赵先生为博“衰年变法,勇气可嘉”之誉乎?为夺“书法大师”之位乎?急于求变,无路可走,遂至胡涂乱抹以惊世欺俗乎?6 Z; [( {2 F+ [1 e2 d9 w$ V! C
      非也!非也!猎鸟人认为,赵先生晚年的探索没有什么问题。9 x6 O7 F' u6 V. N( w' x3 T
      赵先生之所以把壮年所得,一一抛尽,乃是其所抛却者,虽已能于传统中融入自己平淡清雅之趣,但皆是古人已证之境,非是从自己心中抛肝沥胆道得,不能畅机尽意,乘性发挥,故赵先生晚年益发不满足于已得。
: a+ H& c  @9 L+ y非议赵先生晚年之变的,也多是因为其笔墨语言太过陌生,语境太过艰涩,难以让人很容易的接受理解。但艺术作品非比商品,定要人人能知。即便颜真卿《争座位》《祭侄文稿》那样的赫赫巨迹,若不是从古至今,天天有人称赞,今人又能有几人会得其中真意?即便是真喜欢,年轻时及老年后,每次看时,感触亦自不同。
/ q! G4 [+ M9 ]      世人常以“特立独行”自任,以为有性格。但若真的遇到特立独行之士,往往群起而非之,以其与己相异。譬如赏画,一般附庸风雅的文人看到白蕉先生画的兰花,也能叹其清逸绝尘。但若让他在山野中路过真兰花,未必不当作野草看。# B  @, ]& V) I8 T4 h& d( s* w
     猎鸟人尚在壮年,以自己今日所感,思及少年事,已多慨叹。冷月先生境遇坎坷,一生问艺,沉醉碑帖间,其老年心境,几人能知?赵冷月先生于书法可称是特立独行之士。$ e# h. i1 C) ^- H3 E& u% v
“文化”二字,范围极其宽泛。乡下阿公阿婆,可称文盲,猎鸟人在他们身边也可算是文化人。但以像猎鸟人这样一般的才具,置之陈寅恪、王蘧常之列,不待别人说,没什么不服,自己但可直接自认文盲看。曹先生现在以学人自居,不是在这两位先生面前,能算什么层次的文化人?* V/ @5 z- |( `! t; i
     瞎子阿炳未必便通中外音乐史,他一生卖艺街头,能知道多少音乐理论?但其所作《二泉映月》,不仅列入世界十大名曲,亦可称为整个“文化”史上的经典里程碑,这当是定论。可知阿炳并没有因为“文化”而出什么“问题”。" K* Z( c, x" s, r6 n# C3 T
      这是什么原因呢?
: z" P3 u# {$ g. e, M$ ^     古今时代纵然悬隔,即是同时,亦自天高地远,尚有咫尺天涯之分。而人之内心与情感,往往有可相通者。音乐如是,书法以心画称者,亦如是。
/ L/ Z5 m7 }* y2 q. V      文化上有创造者,有继承者,各各不同。冷月先生与阿炳均属创造者之列。文化亦有学术、文学、艺术等等之别,其各有所趣,不必求其同能。若能独诣,未必不能殊途而同归。但赵先生晚年是不是真有所证呢?猎鸟人看来,有所证。* S$ z* h1 w! [( [. o( `
       何以知之呢?3 ]/ [8 j1 ]4 g1 F
      赵冷月先生所得,当在碑学。包世臣、康有为提倡碑学以来,亦可称晚近,不若帖学理论实践原已成熟,可参资者多且稳当。自清至民国以来,碑学名家辈出,对碑版之美的发掘,可说已少余地,想另辟蹊径,不仅不易,原也涉险。
. W! B9 z; t3 Y( q2 @# [9 c      书法称心画,但表人心。虽识字人皆可操笔。但若求有所创树,言之容易,实为极难。江河日下,已成定评,时代更迭,偶有振作,亦未可挽其必然之势。唐时诸家,在今人眼中看来,已可称高绝,然评者尚称其但各得右军一体,亦各有所失,未能似王逸少兼擅众美,更何况后时的操笔者呢?1 U7 a& t7 J5 G  G( x8 G
      但是赵先生不避难险,汉魏碑版繁密,冷月先生但尚简约。碑版奇肆,冷月先生只取其质直古淡,碑版雕琢,他以丰富的墨法融化刀斧痕迹,并参入颜真卿行书甚至魏晋残纸的意趣,取其变态无穷,其若天成处,不见辙轨,实有创获。冷月先生于古人碑帖终身临习,自言:“一日不捉笔,六神无主。”其所成者在碑趣,而点画间清雅淡古的意味,未必不可视作得帖学之精华。
3 I; B4 p7 M* f# H: D) P5 h# `       强说赵先生的“问题”,猎鸟人只能说是其晚年但思以自己的所证,求不愧古人之得,完全未曾理会是否能入时人眼目。“水仙孤洁梅花瘦,一样清寒不入时。”(陶博吾诗),也就是林散之所说的,求与古人争一席地位,不屑与今人较论短长。故其所至之境荒寒,知音稀少。他提出“松绑”的艺术观,要“脱去唐、宋之铅华”,达至“豪华落尽见真淳的大雅之境”。赵先生晚年所尚,只是野趣。今人之不能理解赵先生的,是今人在审美上有个误区,以为“狂纵”为有气势,能彰显个性。所以米芾王铎书风大盛,狂草风行。猎鸟人认为,在审美上,若强定高下,“野”当比“狂”为高。何以知之呢?因为艺术所尚者,本是自然,“野”虽无关庙堂气,但符合自然本真,是自然之道。“狂”则虽有名士派头,但本从矜骄而来,属心性之虚妄。怀素晚年《小草千文》便绝去《自叙》颠狂之态,归于平淡,于此可知。9 D# @- Q" m! I! H7 D
     狂若至极处,可以肯定为极俗。野若能达到极处,未必不可称大雅。
( [1 U- T- I0 p7 H/ `( }1 @5 b赵先生所作,可称逸品。有着传统文化上的支持,那就是中国道家的老庄精神和古代书法家所追求的“山林气”。赵之谦在《章安杂说》中有言:“书家有最高境界,古今二人耳。三岁稚子,能见天质;绩学大儒,必具神秀。故书以不学书不能书者为最工。”赵冷月先生所求,在见天质。而浅见者往往以其稚拙非之。" r7 [2 y, V* U8 R+ S
赵冷月不仅没有因为文化上出什么“问题”,相反,赵冷月在审美上旁若无人的审美追求,不仅可称大雅,也是在“文化”上高度的自信。. r- g- e% h3 K1 m6 v' f
      山间有隐居之野叟,采菊东篱,笑对南山,把酒忘世,有怡然自得之乐。猎鸟人观之,必欣然而羡以至于忘返。但若适逢拘谨小吏游山过其门,想必非但笑其贫,亦当讥其不知官场权变之术、笑为少闻也。
4 `2 F2 O$ B- a/ ]) B, ]       曹老师之讥于赵冷月者,有若小吏之讥野叟。曹先生之讥,不仅无损于赵先生,亦徒令猎鸟人辈苦恼人笑。
# o- c! B7 `6 }& {2 E! S2 i
发表于 2005-6-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论赵冷月的“问题”与“文化境界”

呵呵% b# W( r' D( a7 O
文化这个词汇真是有很多地层次
, X3 p9 g0 d! y1 |0 u/ _懂得点考据知识,或者肚里有几瓶洋墨水,是否就算是有了文化2 P) o# {, v# s0 w! j! T* f
在额这个荒野村夫地眼中。
  }" g7 K) O$ ?# B& v2 A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天人合一,道号金丹,佛曰圆觉。
1 i- v% L: l0 f$ Q' {( a后天返先天! ~2 R/ S( L# _  e6 d' f9 R
以出世之襟怀玩入世之事业。
* m- ^0 Z! g% _) g5 o! V% ~书法小道,盖莫能外。& d" i' k0 P9 d, i9 T
额以此观世人,以此赏书道# y( Q9 b% k2 Q3 F6 V$ H
周星星经典喜剧《唐伯虎点秋香》台词:世人笑俺太疯癫,俺笑世人看不穿
# O- H9 X; K2 Y6 N6 M1 {2 `+ 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