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参加“全国第三届行草书作品展”,并且和书友提前一天来到合肥,想先睹为快,感受一下当前书坛“精英”的风采。走进“安徽省博物馆”(老馆),偌大个展厅分两层,参展的作品很炫目,亮点纷呈,让人目不暇接,驻足流连。
当时我最为担忧的是这几百件“佳作”要得看几天几夜,来不及细看,我就只好先拍照,待回去慢慢欣赏,尽管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因为欣赏艺术不能“蜻蜓点水”,也不能“走马观花”,即使“形式”再好,我们也要考量作品的“内涵”,包括作品内容、作者审美情感及价值取向。
“全国第三届行草书作品展”总体构思很好,值得肯定的是大部分作品体现了“尊重传统”;在作品风格的多样性,书法的传承性,作品的时代性等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位上海的作者,竟把普通的信封拆开来写作品,并且把它装裱起来,让人耳目一新。可是,有些作品让人匪夷所思,连临帖的基本功都没有;更让人看不下去的是那些“不伦不类”的作品,连外国人看了都会直摇头,观后让人很失望 。
在“全国第三届行草书作品展”上,“千人一面”,“拼接”起来的“作品”比比皆是,很多作者都按“固定的格式”去重复“机械”的书写,并且百分之九十以上用的都是“色宣”;很多作品从严格意义上讲是“集字”之作——也可以说是“临摹”的作品,简直是“抄”书,没能很好的表达作品思想内涵。古代书法美学强调“形”与“神”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即“形神兼备”,“形”是“有笔墨处”,“神”是“无笔墨处”(《游艺秘录》)。“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这几对审美范畴揭示了的艺术的基本规律,再看看这些入展的书法作品遵从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了吗?
任何科学和艺术都来不得半点“虚假'。艺术是要经过“否定之否定”这样一个曲折的“历练”过程,刚写几年字,刚经过培训,刚写几个字就获得全国书法“大奖”,这能说明什么?颁奖是小事,可它却伤害了广大书法爱好者的“自尊”及读者的热情,扭曲了“中国书法”的形象,因为这样的“全国大赛”是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其权威性,导向性有多大,可想而知。所以广大书法爱好者常年乐此不疲,为了参赛不惜任何代价;为什么每次“全国大赛”的作品数以万计,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非中国书协的会员,入展作品的作者可以成为加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人们不禁要问:我们到底是为了“艺术”?还是为了“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