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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 “创新”的困惑:是兼取了二者之长还是兼取了二者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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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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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困惑:是兼取了二者之长还是兼取了二者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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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书法的继承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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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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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健康发展,始终离不开继承和创新这个主题,这是一个老话题,但一直是一个大问题。书法方面尤其如此,伴随着如火如荼的展览文化,创新更似乎成了书法界的一个既感“新鲜时髦”又觉“腻味无聊”的空洞口号。在这种口号的推波逐浪下,很多极为糟糕的涂鸦之作也打着这样的旗号冠冕堂皇地招摇过市。非驴非马,丑怪恶札的东西横行无忌,四处兜售,以至于连最根本的审美原则和价值标准也被严重扭曲……时下书坛的一些名家大腕同时扮演着书法家、理论家和批评家的多重角色,为了立山头谋私利,不惜利用自身拥有的各种社会便利条件,争先恐后地炮制各种“主义和流派”,人为制造一些“雷人”的现象和“轰动事件”,以期招人眼目,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然细究其实,一些看似新奇的“主义和流派”,只有空洞的理论和说教,而无实际的内容,最终不过是某种供人一笑的噱头,就像是从我们耳畔吹过的一股“旋风”,转瞬之间,就不再引人注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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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历史,我们知道,书法艺术是华夏民族独一无二引为自豪的传统文化瑰宝,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即使是放在世界艺术宝库当中也是当之无愧的。书法不但具有艺术美学的共同特点,而且还具有自身独特的艺术规律和旺盛的时代生命力,世代流传,长盛不衰。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书法艺术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人以一种崭新的时代精神热爱和弘扬着书法艺术,名家辈出,流派纷呈,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国书法逐渐走出国门,在世界艺术当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使其卓立于世界艺术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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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众多的书法家为其发展倾注了无法估量的心血,薪火相传,入古出新,在历史上形成了一座又一座的书法艺术的高峰。因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继承好祖国的文化遗产,更要将它发扬光大。在数千年的书法历史长河中,每个时代都出现了只属于那个时代审美观念的艺术风格。只有既具备前人艺术特点又明显区别于前人,书法才能持续发展。到我们这一代,我们怎么办?如果我们心安理得地躺在古人的现有成就上沾沾自喜,不思进取,那么,我们这一代人就会无所建树,也是无法向我们的后代交代的。我始终坚持认为,一个时代的艺术要有所发展,必须要有深刻(注意,这里所讲的“深刻”,是指不违背艺术发展的根本规律的真正成熟的“深刻”,而不是那种自圆其说式的“故作深刻”)的艺术思想作为基础,否则便很难创作出既有历史深度又有时代高度的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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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远古,三代甲骨、吉金的自然率意,秦砖汉瓦的拙朴雄浑,魏碑的变化万端,晋代书法的飘逸萧散,唐代楷书和狂草的端庄和放达,宋代尚意书风的风度翩翩,明人尚态书风的诡异多变,清民时期的碑学复兴乃至当代展览文化的风行一时,共同形成了一条中国书法的历史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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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时代的艺术创新都是建立在既有传统基础之上的,通观整个书法史和历代书家的艺术成就即可明白这一道理。但凡是既为变法者,必定有所增损:死守古法一成不变,书道精神必然被扼杀。正如晚唐释亚栖《论书》所言:“凡书贵通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若执法不变,纵能人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这段活对于抱有死守古法的书家而言,不啻是当头棒喝。但若是未得古法,盲目求变,自我作古,涉奇猎怪,不过是“云蛇云露之流,龟鹤华英之类”,品格低俗,亦无可取之处。事实上,从古至今,有太多的书法实践者在守常和求变的两难之中,因种种原因而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了。

时下书坛,创新已经是众多书法人“曲不离口”的时髦话题。按理说,书法是需要推陈出新的,继承只是手段,创新才是目的。还有一种“非驴非马”的说法,即是说,取此帖之“马”,配彼碑(或帖)之“驴”,结果就会产生出属于自己的“骡子”来。道理固然是没错的,但细思之,又觉得其中尚有很多问题。“非驴非马”原本是一个贬义词,《汉书·西域传下》解释道:“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骡也。”意思是说,不是驴也不是马。比喻不伦不类,什么也不像。用逆向思维来理解,且用之于书法的融合和出新,应该是能够讲得通的。但平心而论,当下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却确实存在大量贬义上的“非驴非马”的东西。因为,绝不是说,只要按照自己的意思,把两种东西随意而比较生硬地结合起来,就可以创作出一种新的风格来。强行嫁接、盲目移植的结果往往就是似是而非,不伦不类。

这就不由得使人想起一则笑话,说得是:一个年轻漂亮的舞女向一个年老貌丑的作家求婚,她的理由是:以我的漂亮加上你的智慧,我们生出的孩子一定既有我的漂亮又有你的智慧。而作家的回答则是:这孩子完全可能既有你的愚蠢又有我的丑陋。这则笑话里面蕴含着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很多情况下,事物发展的结果并不会都朝着自己理想的方向发展。

书法的创新往往也是这样。

然而,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是,当一个书法人具备了一定的临摹功底之后,他在创作当中应该如何进行取舍并且要怎样把握这个分寸和尺度呢?我觉得,所谓创新,至少要顾及到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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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法度的底线不可随意跨越。既然是书法作品,就必须具备传统的法度特征,首先必须是汉字的书写,其次是笔法、结体、章法以及书写工具和材料,最后是书写的内容等等,这些是构成中国书法的几个最根本条件。那种远离汉字,不顾笔法、结体、章法和传统书写工具、材料的所谓书法,很难得到人们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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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心理的底线不可随意跨越。从甲骨文、大小篆、汉简、隶书到楷书(包括魏楷、晋人小楷和唐楷)、行书、草书,这种种书体,它都有一个最基本的审美标准,就是要符合当时社会的审美接受心理,要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欣赏性。除了上述这些书体之外的一些书体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大抵就是不符合实用和欣赏这两个根本标准而被历史淘汰的。现在有一些人的探索之所以不成功而流为昙花一现,原因就是过于偏离传统,肆意跨越当代人的审美接受心理的根本底线,太过于偏重自我的个性张扬,创作成为了不顾艺术规律的逞性而为,审美变成了“审丑”,使人不愿接受也无法接受。还是要尽量本着雅俗共赏的基本原则,才能够使自己的艺术之路延伸得更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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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回到前面的话题。目前书法界流行的创新之举通常都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体或是同类书体而不同碑帖的嫁接组合。从理论上来讲,通过“非驴非马”的组合,创造出自己的“骡”来,是可以讲得通的,但关键是要能够尽量做到优化组合,要兼取二者之长或是多家之长,而不是兼取二者之短和多家之短。也就是说,在进行取舍时,要充分吸取二者或是多家的优点而非习气。比方说,你以颜真卿的楷书《大唐中兴颂》和黄庭坚的行书《松风阁》为底本进行组合创作,你应该去颜真卿的雄浑宽博和黄庭坚的灵意跌宕,而不应把颜真卿的浑厚理解为肥硕,把黄庭坚的跳荡理解为颤抖,这两种习气组合到一起,就会成为恶札,就会令人不舒服。所谓“恶习互补,目不忍睹”是也。再比如,你要把汉隶和魏碑进行组合创作,按理说,你也应当去汉隶的拙朴端庄和魏碑的率真多变,而不应把端庄理解为刻板,把魏碑的金石气理解为艰涩(用那种抖动的用笔来可以模仿刀斧效果,以至于画虎不成反类犬),假如把这两种习气组合起来,结果一定会很糟糕。再比如,你学当代刘炳森的隶书,你就不能只看到他的书法端庄的一面,然后再加上模仿黄庭坚和魏碑抖动的那种习气,从而搞出一种机械刻板而又俗不可耐的样式来。其实,刘炳森的隶书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变化的,要取其端庄,再加进去一些灵动的因素可能会好一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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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作为一个真正有志于书法事业的人,要尽量多读书,读好书,要能够辩证地看待书法的问题,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能为当下那些眩人耳目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一会儿跟这个风一会儿跟那个风,一会儿“书法艺术”一会儿“艺术书法”,一会儿“文人书法”一会儿“人文书法”,一会儿“学院派”一会儿“江湖派”。其实,书法上的事,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不是太简单,但花样再怎么翻新,毕竟是花样。万变不离其宗,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创新,其实答案就在中国书法的整个发展历史当中。

一言以蔽之,我们在认真学习中国书法史的时候,通过对钟繇、二王父子、张旭怀素、颜柳欧赵等等等等的了解和研究,就应该悟出一个道理,即凡是成功的书家,都是兼取前辈和他人之长,溶冶诸家,千锤百炼,最终能够脱略蹊径,自成家数。若为当下书坛百态所惑,拾人牙慧,鹦鹉学舌,则终究徒费年月,贻误终生矣!

发表于 2010-10-1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言极有道理!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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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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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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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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