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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墨樵

范曾胜诉 法律败诉(图)范曾胜诉 法律败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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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范曾案 意味深长的反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3日 09: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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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邱家和

  范曾的名誉权官司引人关注。

  虽然他是不是大师还不能作结论,但他是名人则确定无疑。名人,尤其是自封大师的名人的名誉权官司,自然会引起舆论的关注。有趣的是,北京昌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又引发了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那就是艺术批评的底线何在?

  这一点从人们对判决的反应来看,显得意味深长。一审判决一出,可谓舆论哗然。不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舆论界对这个判决的反应,应该是意外多于质疑与批评。许多人对这个判决觉得纳闷。正如在判决前许多人一听说范曾打这个官司就觉得很意外,判决后许多人也因为范曾居然打赢了这个官司而觉得意外。

  判决前,许多媒体人士都预料这个官司范曾会输,但艺术圈的少数业内人士对此的预测却截然相反,断言他会赢。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文汇报》的“争鸣”文章触动了范曾背后庞大的利益集团。这些跟媒体和社会公众所关注的范曾的“流水线创作”该怎么看待、范曾的作品其艺术价值该如何判断无关,当然也跟诽谤罪的法理和证据无关,跟法律及其所代表的公平正义无关。

  奇怪的是批评界的反应:除了王林等个别批评家在个人博客上作出回应外,大多数批评家对这个涉及艺术批评底线的案件选择了沉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许是因为他们各自的学术研究和艺术活动更重要,无暇顾及这样一个大众媒体与艺术界大腕之间的名誉权官司;或许是他们不想与收藏家郭庆祥为伍,或许也愿把范曾作为艺术批评的对象。总之,在这样一个全国媒体关注的重要事件上,中国的批评家再一次集体失声。他们没有意识到,艺术批评已经到了需要法律“维权”的时候了。

  倒是法律界的专家动作很快,在判决结果出来后的一个月之内,就联合传媒界乃至艺术界的专家,在日前召集了一个论坛。正如研讨会所提示的,这场官司触及了名誉权官司的许多原则问题,比如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艺术作品的见仁见智与文艺批评的关系;艺术品的买家、收藏家参与了市场交易,可否批评艺术家的作品?他们的讨论,既关系到根本的法理,也涉及具体的技术细节,构成诽谤等名誉侵权的要素、个案以及相关问题都一一得到了梳理。

  值得注意的是,出席研讨会的各方专家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对一审判决提出了质疑,不仅从法理上,也从社会效果上指出,这样的判决无助于改善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价值失准、泥沙俱下、艺术批评缺席的困境。他们呼吁法律应该首先保护艺术批评的权利,还援引消费者保护法,呼吁保护艺术品买家从事艺术批评的权利,为郭庆祥从事艺术批评的权利说了一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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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學高為師,身正為范!藝術尊崇真善美,如果虛假,寧可餓死,也不要“飯”!{:1_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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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范曾胜诉 法律败诉8 }% U1 j8 J* u& f) e1 {
这题目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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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范曾胡闹,丧失人品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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