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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书法——求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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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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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书法——求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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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对艺术的努力是和人性对隽永的追求有关,和对时光流逝的强烈感受有关。虽然那时候我才十九岁,成长和衰老的感觉却同时向我袭来。这与杜拉斯的《情人》中那句,我老了,我十五岁那年就已经老了。是契合的。村上春树笔下的直子,对过二十岁生日的恐惧,我也有着真切的共鸣。那夸张其辞的感受,如今竟消失了,对真正的皱纹和力不从心居然变得无动于衷。

成长是感受到的衰败是剧烈的,所谓为赋新词强说愁,只是因为年少不会表达,年老的对自我的忽略。

所谓对隽永的追求,大概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生命痕迹的企图。比如在长城的砖上刻上王二到此一游。那是没有感到生命是一条长流,无形的长河,任何在上面打下印记,试图无线隽永,都是徒劳的。即便是长城也不可能永远立在那儿。

但,用真草隶魏篆,去努力写好王二到此一游,却能给短暂的生命带些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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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都无法逃离地心引力,目光也不例外。我们不可能一直仰望星空,星星也有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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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更好的一种状态,是对一件事本身产生的喜爱。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经验。很小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绘画,为之痴迷过很长时间。整个青春期就是在自学绘画中度过的。青春期蛮横的欲望,人与人冰冷的面目,犹如狼吃羊般无情的社会法则,灰暗,像金属般灰暗的青春期,是绘画带来些颜色。我常想,绘画、舞蹈、歌唱乃至于雕塑,都有让人自自然然喜欢的魔力。它们都是人们模仿自然的方式,说到底是大自然的魅力。是山川,是飞鸟、游鱼,是草木,是星云的魔力。

和绘画相比,我现在喜欢中国的书法、篆刻,是极特别的。如果没有特定的文化环境,痴迷这种艺术形式的可能性很小。我是说,这种特别的艺术难以自生。

毕加索对张大千说,他若生长在中国,会成为一个书法家。如果他真生长在这儿,这话就成不了客道话,在这个环境里,书法是有这个魅力的。我猜度,以他的性格,毕加索会成为一个懂得在权势面前撒娇,混得如鱼得水的书法家,像米芾。若是梵高来了,会像徐文长。人世的道,讲起来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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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经济之类的东西,我了解的很少。所以我一直在相信教科书上说的: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非常巩固,云云。以至于,我从评书、小说、历史资料等等渠道累积的讯息,勾勒出的印象,是我以为正宗的封建主义社会。后来,我才知道,从根本上我就是徒劳的。照马克思的说法,中国的封建社会很不标准。据说,先前的奴隶社会也不标准——记载的奴婢数量最多也只是占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更别说明清两朝由顶戴商人主导的资本主义萌芽了。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种理论标签适应我们的社会形态。万能的马克思也没办法,姑且叫做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放一边了。于是我们拿别人的名字,冠以中国特色,了事。

扯这么远,我就是想说,有了这样模棱两可的基础,我们的文化也有了似是而非的特性。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他们是残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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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书法。当艺术这个帽子扣在书法头上时,有不少美学家、学者都提出了质疑。最典型的怕就是郑振铎了,他的理由非常简单。他说,“中国字有个性,难道别国的字就表现不出个性了吗?”

毕竟书法本身是不能明显表达思想的,是无法模仿生活的。这一点汉字的线条和其他文字的线条,没什么不同。

但更多的人还是认为书法艺术是成立的。因为他们或体验过书法给自己带来与艺术创作同样的乐趣。或是自觉认定那是“中国特色”的艺术。

书法到底是不是艺术的争议一直持续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在旧书摊上见到的旧书刊《书法研究》上,还有激烈的争论。那会儿,书法还没有经济利益可言,现在的书法报刊,已经很难容下这样的质疑声了。若您是槛外人,可以从王庸称书法为“艺术书法”和张旭光所言的一种“文化艺术”,觉察出端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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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曾说,书法美学是中国的美学核心。我深以为然,书法似是而非的艺术面目,恰恰映衬出中国文化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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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国外十七世纪产生的笔迹学算不算进入书法的另一种途径。我曾问过几位前辈书家,硬笔书法算不算书法艺术,得到了掩藏着鄙夷的回答,当然不算。我追问,我们的先祖若在早年发明的不是毛笔,而是西方人那样的硬笔呢?我得到了我想得到的答案——中国文字的书写成为所谓的书法艺术很偶然。可是很快,我就收起了嘴角的得意,那样的人文环境,无论如何都会衍生这类玩意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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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偶遇到一位从未说过话的书友。他端坐在一张办公桌的对面。我至今还清楚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儒家对书法影响可不小啊。这话的突兀,穿透我的耳膜,直达脑浆。我原以为我们会以酒量的多少开始聊起。大约我不解的表情,整得这位书友也没了下文,匆匆告别了。

从那以后,我脑子里就开始想这个问题。在此之前,我笃定地认为书法是一种出世的艺术,是灵的避世。若说受道家和禅宗影响比较靠谱。

人们常会忽略一些像空气一样的东西。这个比喻不确切。我想说的是,儒家思想或再加个助词——庸俗化了的儒家文化,像一种味道,久居不知其香臭的味道,弥漫在我们周围,随着每一次呼吸进入我们体内。

又怎么可能不影响这些人创造的书法呢?后来我才想通了,没有儒教的文化泥土是长不出书法这种奇葩的。

9

儒家思想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秩序,所谓礼。如下排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每种排列都会破坏自然赋予每个生命个体的尊严。而这种排列没有起码应有的生而平等的理念。这自不必说。其中夫夫妇妇是不大符合现代人的爱情观的,若恰好有一对SM,倒也惬意,不过不足为凭。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排列中有一种毫不讲理的嫁接:君君臣臣和父父子子。

前者是生存争斗中产生的妥协关系,后者是家庭伦理关系。怎好这样类比呢?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对子会这样要求吗?很明显,认可这种排列非常变态。

也因为这种排列,就不可能有平等的监督。儒家思想就提出了一个自己认为彻底的解决办法:教化。对君君而言,就是德治。

您觉得德可以依赖吗?

德只能给我们带来美好,却不能给我们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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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种密不透风的人治的秩序,成为天理的结果,就是对权利无以复加的崇拜。那么被这种文化教化的程度和用这种文化教化人的能力,就成了排名靠前或者说获得权力的最重要的考量。

文字最直接的承载了这些东西。这样就不难理解,文字的书写在这个文化环境中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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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铁桶般的统治秩序下的文人,绝大多数失去了独立思维的能力,或者有点想法也不敢表达,怕生祸端。这样可以宣泄,绝不表达的书法应运而生。

后来,我又见到了那位书友,他说的意思是儒家思想对书法起到了滋养作用。何止是滋养。书法就像儒家文化这块腐木上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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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书法艺术得益于儒教,那是一种误读。就像我们认为儒学的面目本来就沉闷无趣一样,是对孔子的误读。孔子是个很可爱的人。如果您翻一翻《论语》就知道了。我们不妨举个例子: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三句话没有递进,也不并列,看起来个是个的,却同在一个引号之内,简直莫名其妙。但是我们要倒着去看这三句话呢。“人不知”——“有朋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如此排列,其中的端倪便显现出来了。当年,不是高富帅的孔丘,受到了“人不知”的冷落,于是宽慰自己说,远方有知己、同道中人——自己不是一个人。提起朋友,心里多少有点发虚。想想自己虽然尚不能改变自己的境遇,学习本身的乐趣,总算已经让自己很享受了,又宽慰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这一定是孔子在心里憋了好久才吐出来的。

大人物也好,小人物也罢,对生活细节的感受是一样的。

想想看一个主张用礼乐之类的东西,来维系设想中的社会秩序的思想家……很浪漫的。要知道不会所有的人都喜欢音乐的,更不会都喜欢一种音乐。孔子被误会,那是注定的。

天真浪漫的悲催之处就在于往往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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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所教授的六艺中的书,大概有了书法美学的雏形,总要是要写漂亮的。和孔子不会料想到自己的思想会被滥阐一样,他也不会料想书法会发展成奇葩式的“艺术”。

我觉得孔夫子本人大概会喜欢书法——这种自恋到有趣的游戏。

一茬茬的统治者,利用儒教进行统治。可是正如他们对诗赋未有明确的态度一样,他们对书法也讳莫如深。之所以觉得很意外,是因为两者的“艺”与“不艺”都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我们读古代文学作品,一大半是公文类文字。书法应用的界限更不用说。“杨雄谓诗赋小道”,书家也常称书法为“末技”。所谓,壮夫不为。这折射出了一种官方态度,哪怕是帝王喜欢乃至于痴迷这些小道,这种隐藏在背后的认识也从没有改变过。我们参照《非草书》,从皇室后裔启功先生的书学中可窥探出一二来。

他们侧重于“用”。够用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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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是书法笔法基本的指导思想。说来乏味,大概当初孔夫子就要求这些:清楚、效率,再扩展一点,就是要符合书写内容的气氛——其实只要求了严肃一路。所以才中锋、才调锋;所以才讲究提按、才变化结体。这些以实用为原则,形成的笔法,深深地植入了古代文人的骨髓中。日后成为书法艺术评判起码的标准。

其实,如果跳出来看,这些标准毫无道理。

既然艺术了,清楚可以不必,效率可以忽略。所以张芝的草书比正书更慢;所以讲究中锋用笔的王遽常可以把字写得一点也不清楚。就是为了拓展性情,那么还讲究那些笔法干什么呢?可不可以不讲究呢?不可以,不讲究,书法就什么也不是了。

这样至少儒家观念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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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启功先生对书法的贡献是极为特殊的,他以一个书家的身份讲出了从来就存在,却未曾显音的“大声”。

因为是末技,书法的发展过程一直没有官方的艺术性的“理论指导”。即便是皇帝级别的书家,亮出的也仅仅是个人喜好。书法除了我们能看到的发展历程,还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左右着书法的方向。这种力量是就产生书法的儒家文化,是服务于社稷的最高准则。

启功先生用书家的角度,把这种力量一以贯之,并用学者的口吻,表述出来。他的书法讲结体,甚至把黄金分割定律用于结字。我曾在他发明的“回宫格”中练了很长时间字,得到了从未研习过书法的父辈们的夸奖。启功先生的书法不光是结体讲究漂亮实用,书法线条更是光洁,挺健,想想看,若用于古时的公务,必是最为得体。

蔡邕在《九势》中说过的“笔软则奇怪生焉”,像是不起了作用,启功先生似乎不讲用笔多姿的变化。轻松化解了碑学植入书法后的繁杂,撩开了书法最初的面目,就是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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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书法观念,也只有是大学者、大书家的皇室后裔启功先生出来倡导。我们不知道,是否是先生由身份感而产生的故意,但这轻淡的书法理解,若在古代会一种压人的气势,会对书法发展有利剑般的威慑,会斩断太多文人飞扬的意淫梦。

这也是所谓高贵的另一部分。

我们再想想,颜真卿的书法是否与他用最大的力量做个忠正之人的选择有关。我的意思是端庄大气的书风,是不是一种人格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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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如其人是书法的“道”。这道是难以言说的,却是书法灵魂所在,是无数古代文人自珍自怜,彼此惺惺相惜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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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书家的出现,差不多是书法死亡的标志。最根本的原因是书法不能表达思想,无论你的思想多么深刻,仅通过书法的笔墨是表达不了的。书法仅能体现一个人的个性,抒发某种情绪,这都是非常个人的东西。说白了,如果你只会写字,没写过论著,没干过什么伟绩,又不是朋友,那你的个性情绪,关别人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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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中有许多老子和孔子的对话,我琢磨都是庄子依据他俩的思想自己杜撰的。倒是可以极好的表达自己对道的理解。

其中《天运》章节中说,孔子对老子说,他一生研究《礼经》、《春秋》等六经,自认为已从中学习到了治国之道。老子对此的看法是夫六经,先天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

老子的意思很简单:不要把前人留下的鞋印当成鞋子。

《天云》中说孔子用了三个月把老子的教诲悟懂了。其实老子的话其实并没有真正改变后来儒学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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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讲述而不作。

这也正是书法的学习方法:临帖。

赵松雪悠悠地说,昔人得古刻数行,专心学之,便可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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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让我想起了《世说新语》中王孝伯的名士论: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书家真这么容易还有多大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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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又在《天道》中讲了一另个故事,说,有一个木匠见齐桓公读先贤的书,便说,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齐桓公怒问其由。木匠便把自己的理由徐徐述来,他说自己在做车的时候,榫子大小必须合适,否则会打不进去,或松散不结实。其中的技巧用在手上,含在心里,却没法子讲。这样的分寸,是无法传授的。木匠的技艺尚且如此,何况君王的治国之道呢?木匠的意思是,人的实践经验,其精微玄妙之处,不能言传。古书所载,也只是没用的糟粕而已。

很明显,庄子这样说的其实并不是他们自己说的道,是一种误会。现在看来,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解决木匠传授技艺的困扰。这只是一个非常道

现在的职业书家也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们差不多是在用科学解剖的眼光,去研究字的结体。精准地把碑帖上的字复制于自己的笔下。然后,选择一个尚不起眼的碑帖为祖宗,夸张特征,或来个杂拌,举一反三,如此便做到了独一份儿,就以为自成了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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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样科学的办法,职业书家就可以批量生产了。而书法审美中的人格象征论也就毫无用处了。我们不知道其人如何,也不用知道。

书法成了从技术开始到技术结束的玩意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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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败落一直被隐藏着。

几年前我曾撰一小文,大意是:临帖是进入书法艺术唯一途径,这就意味着具有权奴性的属性。绘画不是,临摹和写生两路,甚至只用写生也可。音乐,文学,表演皆是两条路。可双管齐下也可单行一支。欣赏这一方面也是,既可用专业学养,又可用生活经验,既可同时解读,也可分开来讲,尤其是生活经验的解读可低门槛进入欣赏。书法明显不是,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养的人才能判断,生活经验单独拿来几乎无用。也就意味着,审美的话语权完全由写字的人掌控。

郁闷的是,至今没有事实来说服自己推翻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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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反对孔子用“仁义”来干预人性。主张“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关于刻意干预人性的坏处,上世纪社会主义阵营的人民感受最为深切。无底线和无原则的奉献和牺牲,注定会把真诚变成虚伪,把善良变成邪恶。

这是“道”高明的一面。可是另一面,或许是因为眼界的问题,或许就是为了自圆其说,老庄像是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一样,用愚民的办法维系他们自认为可以把握的所谓的道。乃至于连先进一点的灌溉工具都不主张使用。

其实,他们也不正是在干预自然的人性么?就好像为了避免青春期带来的麻烦而阻止孩子发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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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书法大字典,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每个字都有多种面目,怎么样结体的都有,也都书韵十足。

你若有心,可以去小学看看那些低年级的孩子们的作业本。那些个稚气天真、面目各异的字迹。

那种稚气天真如何也不会在我们手下产生了,这是成长的悲哀。但不应该的是面目各异也都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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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启功先生的主张作为一面镜子,可以映衬出另一种看法:只要用笔正确,结体不重要。这样的书写可能与生命贴的更近。

28

在人类个体生命没有万寿无疆之前,生命的过程依然伴随着某种悲剧性——人无论如何努力总会有一个下坡的趋势。当个体的精神不断成熟时,身体却随之衰老。对于世事,老人会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书法活动的简单,它可以紧贴着人的生命曲线直至末端。所以才有人书俱老,从书法意义上把躯体的衰老变成了一个上坡线。

世上有这样功能的事情实在不多。

29

既然把书法与生命联系在了一起。我们不妨把“误会”弄大一些,用现代哲学的视角去看待一下书法行为。

说起哲学,我们自然会联想起高深晦涩的大部头。其实,人类早期哲人已经用言简意赅的话语,想再荒漠上画圈一样,把所有的哲学问题圈定了。那些大部头也只是后人在那些圈子里刨的坑。毕竟人类的生老病死,这一过程没有变化。

我们再简单些。

加谬在他的《西西弗的神话》中写道: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他这话的意思,好像对世界只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值得活,一种是不值得活,死去。很明显存在第三种态度,就是生活不值得经历也不值得自杀或说根本不去思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我去思考——这种态度时常隐藏在第一种态度中。很显然这种态度在每种文化里都存在,但由一种文化现象,用一种集体的活动,制造欣赏与这个世界不直接发生关系的美,来体现这种哲学态度的恐怕只有令人刮目的中国书法。一个人的个性不关别人的事,但一人的生活哲学对别人一定有参考价值,那么一群人呢?我看过一个书法视频,启功写字,写得是一个政治口号,想想中国文人有中国文人的幽默,用与这个世界不相干的美和现实具体的世俗搅和在一起,就好象拿了银子的文人边一笔一划给不相干的人写墓志铭边骂什么扯蛋玩意关我鸟事。

书法的姿态是在那些先哲们画的圈子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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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一种生活方式。书法活动是表达第三种生命姿态的绝妙行为。用书法行为把衰老赋予成长的意义,才是真正的书法者。

电话13213957613

王冲

发表于 2012-8-20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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