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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柏清:老子篇章翻译之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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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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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篇章翻译之五十七

【题解】
这一篇是老子的政治论。老子在这篇文章讲了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治理天下的方法;二,怎么样治理天下才达到目的。首先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治理天下不可以用奇诡的方法,而必须以正面方法治理天下。那是为什么呢?因为人民不可以欺骗,因此统治者不可以靠玩弄权术戏弄人民,假如是这样那就不叫政治了,叫做阴谋活动和阴谋诡计,统治国家的人就无从治理国家,愚弄人民,使人民迷惑,从而使人民迷失方向,无所适从,这样统治秩序就会大乱,统治者也得不到半点好处,而施行统治行为的轻重(向人民征收税赋、摊派徭役等),假如令老百姓不堪沉重,人民必然不堪忍耐重负,从而揭竿而起,统治行为也就不能长久了,所以统治者对于人民宣示什么政策必须明明白白,正面面对人民,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统治者向人民玩弄阴谋诡计,那么他凭什么治理天下?治理天下要得是太平而不是混乱,因此,统治人民根本上无需玩弄什么阴谋诡计。假如统治者的政令朝令夕改,政权就会处于不断的震荡之中,社会显得极不稳定,其统治行为也就变成暂时性的了。反过来说,统治者想政权极不稳定和政局动荡不安吧?“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要让人民在生产生活方面多层次发展,人民才有充足的财富,否则人民会处于贫穷之中,要让人民自由地生产、发展。人民获得生产和生活的自由权,自然会生产出很多先进的产品,但是,假如人民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这就是因为统治者对人民采取了不正当的行为了,让人民在生活中找不到幸福愉快的归宿了。基于以上的理由,“人们的技术手艺越多,奇妙的物品越蔓生不穷”,这完全是正常的,人民掌握的科学技术水平越高,产生的物质财富和先进的劳动产品品种就越多,这是不用说的,压制只有坏处,人民既要享受精神文明,也要享受物质文明,这样人民才生有其乐,死有其归。假如“法令制定的越详明,盗贼反而越多”这就是统治者的失职,没有好好地引导和教育人民,使人民向文明的轨道发展,社会缺乏文明功能,统治者的统治行为保守,没有建立文明的制度,社会落后,统治行为野蛮,这就不是统治行为符合“无为(即规律)”了,相反,这是其“有为(不遵循社会规律办事)”了。圣人说:“我没有运用手段去管理他们,但人民却自然归化;我喜欢清静寡欲,而人民的行为自然端正;我不向人民行使权利,人民却自然富足;我没有奢欲,人民也自然归向淳朴。”这是榜样的教化作用,也是他们按照社会的规律性而有所作为的结果,即令人民自化。但是,人类社会不等同于自然界,人类社会要靠法令和法制维持它的秩序性,不向社会行使法令,就无法制约人们自私贪婪的本性而因此造成野蛮的争夺行为,导致社会产生野蛮的暴力倾向,从而发展到天下大乱。统治者的政策法令不是要让人民不能不接受,而是要让人民心甘情愿地接受。靠压制手段维持统治,其结果只会导致人民的心灵和行为如火山爆发。“我喜欢清静寡欲,而人民的行为自然端正”、“ 我没有奢欲,人民也自然归向淳朴”统治者自觉地去除贪婪欲望,约束其过分的行为,的确会令社会产生淳朴的风气。“我不向人民行使权利,人民却自然富足”,统治者不向人民索求,不堵塞人民生产和生存的道路,人民生活自然富足,这是不言而昭彰的,但是统治者假如不使用法律和依靠法令来指引人民,不行使他们的权力,社会必然混乱。所以老子的治国安民观念有可取的,也有不可取的。

【原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兹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释】
① 奇:不常规,出人意料的。
② 取:治的意思。
③ 忌讳:不许说、不许做的讲究,即禁令。指统治者对人民正常经济生活的干扰。
④ 弥:越。
⑤ 滋:增益、加多。
⑥ 伎:通“技”,技巧、才能、手艺。
⑦ 奇物:奇怪的物品,即新发明创造的产品。老子认为这是乱之源,加以反对。
⑧ 彰:明显、显著。

【译文】
以正道治理邦国,以奇谋奇术用兵作战,以无为治理全天下。我从哪里知道是这样的呢?从这里:天下的禁令越多,人民就越是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术巧艺越多,奇怪的物品越蔓生不穷;法令制定的越详明,盗贼反而越多。因此,圣人说:“我无为,人民自然顺化;我喜欢清静寡欲,人民自然端正;我不向人民行使权利,人民却自然富足;我无欲,人民自然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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