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影 发表于 2007-11-22 19:12

何豪太冤了。没能在特殊的环境里创作出得奖作品水平的作品,刷下了。
何豪太嚣张了,竞敢二次参加面试……
何豪可以上2007书坛新闻人物榜了em4 em3
这样的事件发生,中国书协是否应该反省一下呢

悟然 发表于 2007-11-22 19:14

该从这件事中吸取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1-22 19:28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7-11-22 19:0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何豪被折腾得够怆,如果确实不是他本人所写,他何以敢两次去现场测试?如果确实是他所写,他会不会成为孙向群第二?
这是今年书坛的又一个重磅炸弹!!
何豪的书作,无论真伪,都已演绎为“事件”!
看来“真伪”的鉴定,是要有法律依据的。
势必要有刑侦专家的鉴定文书,才能有最终定论?
公证还算不算数?公证的法律责任何在?
??????

龙眠山人 发表于 2007-11-22 19:37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风来花自开 发表于 2007-11-22 19:42

em1 em1 em1 em1 em1

二然斋主 发表于 2007-11-22 19:47

高!高!实在是高!!这老何真是受罪了:)

修己 发表于 2007-11-22 19:54

原帖由 龙眠山人 于 2007-11-22 19:3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em1 em1 em1

走失的猪 发表于 2007-11-22 20:00

老何胆大?老何大胆?

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7-11-22 20:27

em1 em1 em1 em1

顺风马 发表于 2007-11-22 20:31

既然已经查出是代笔.为啥还保留其入展资格.那么凡是代笔都能入展.取得中国书协会员资格囖.中书协大小官员脑子都进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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