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聆雪轩主

王镛及书法院的敢站出来一个吗?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来

em4 em4
RIMG0943.JPG
RIMG0944.JPG
RIMG0945.JPG
RIMG094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挥风牧云 于 2009-1-13 13:04 发表 6 y' @' S, e. \0 E4 |% `
刚才拜读过你的高论了,并欣赏到了你的作品。
# C% K; u) s( |( P! \* I你所谓的画为心像,这一点我不并不质疑。我所提出来的即便是心画也要以某种形态来展现,这一点与你也不矛盾吧。
6 }# y3 \  m1 S4 [) y" L: L% d! s哪么剩下的问题就是究竟以一种什么形态来展现呢? ...
' Z" v1 }: H" ~" z- }

, A: H# v, `  i6 K; Z$ l' Z0 u- \& s, w6 M# d
看看你的头像的那枚印章
9 m% w8 a" E- _; i陋俗不堪!!!!!/ X7 {( ]1 x) \( k, Y
那叫篆刻吗
& K( o8 E4 `* E. M# ?3 S
) @: @, l3 L% ~. v& h你还把它设为头像& M' e2 ?/ v6 }" y8 R! M
就知道的眼界和趣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王镛 理解不了王镛, v& P1 A0 z) i
就埋头练自己的多宝塔去( u4 Z0 X1 }5 i
别在这里浪费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本来就是一个好玩的玩意,对书法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喜欢就学,不喜欢就不学,我以为没有什么好争的.大家以为能争出一个高低吗?毛主席也教导过我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一种写法,多一种门派,我以为不是坏事!em13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封此贴
" N7 C% f+ C; g毫无意义6 U: T& t. ~6 d6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替王镛做个总结
! ]% Q1 e* e- o% e) L 1 h9 i. V$ R$ o0 [/ E

# u3 [1 x* L  B* e, Q' z- y尔曹身与名俱灭
; j% J3 ^' B0 d9 I3 S' J/ ^( X4 F6 M不废江河万古流!!!

# w5 |1 R- r* e% v8 \ & N" b/ g# N  y% i! k6 `& {: t
懂什么意思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