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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为书法小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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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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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42 编辑

                       写在前面
    之所以用这个题目,只是不想让这些文字局限在某个框框内。

    那天清晨醒来,妻子附在我耳边说:“生日快乐!”唉,瞧这日子过的,连生日都忘记了,好在爱妻记得。揉揉惺忪的眼睛,我四十岁了?!
    人生四十,我却用了一半的时间在写字——用毛笔写字。二十年风雨无阻,把毛笔当做自己的最爱。无论恋爱、结婚、生子,几乎没有一日放下毛笔。尤其是患病五年来,不能外出,终日面对古圣先贤的书迹,不停地临啊写啊。临写之中忘却了病痛,忘却了烦恼。有时在想:如果不写字了,我还能做些什么?
    我写字的目的很单纯,教师要有一手好字,从未有过非分之想,更别说当啥书法家了。于我而言,书法家太过遥远。有人说过成为书法家必备的三个条件:幼承家学,美院教育,拜名师指授。这三样我都不具备,所以我不是书法家。说白了,我就是个写字的,拿毛笔写字的。这样定位不是故弄玄虚。我觉得一个时代有那么一两个书法家足够了,是学识、修养、悟性、勤奋、时代孕育的完美结合体,不是谁都做得到的。现在啊,书法家比比皆是,凡是拿起毛笔写过几天字的,都敢称“书法家”。“书法家”是个光环吗?尽管自己的作品也侥幸入了几次展览,巨额会费也交了,会员证也办了(至今犹在心痛那860元大洋啊,够买多少酱油的),但我依旧只是个写字的,我不是书法家,也不想当啥鸟“书法家”!
    今天所发的都是年后写的平尺小品,纯属自娱自乐,发出来,也算是对自己二十年闭门造车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吧。万一遇到知音,价格嘛好说,有句话不是说了吗:别老拿自己当回事儿!em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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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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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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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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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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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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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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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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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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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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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堂主人 于 2010-10-12 14: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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