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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书法院校友会的倡议书(附书法院历届学员分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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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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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师鼎堂主 于 2010-8-22 20:02 编辑

关于成立中国书法院校友会的

倡  议  书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自2005年招收首届书法创作研究生课程班暨高研班,迄今已有五届,共结业学员500名。这些学员结业后,念念不忘在中国书法院学习的美好时光,期待着中国书法院能够继续关心他们,也渴望与中国书法院保持联系,与校友加强交流。为顺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将中国书法院的历届学员凝聚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为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做贡献,经中国书法院教学部研究并报院领导同意,拟组建中国书法院校友会。现将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明确意义

一是加强联系,形成合力。中国书法院结业的500名学员来自全国29个省市(另有一名来自香港,两名来自韩国),都已经在书法艺术上具有一定的造诣,在当地有一定影响,拥有一定的人脉资源,但由于上下届之间互不熟悉,各省市之间缺乏联系,所以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成立校友会就形成了一张上下右左彼此相连的大网,便于加强上下届之间、省市与省市之间的联系,凝聚人心,形成合力。二是加强交流,共同提高。成立校友会,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增加交流的机会,增进校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在艺术上共同提高。三是开阔眼界,获得信息。把不同地域不同省际的同学联系起来,走动起来,可以大大开拓视野,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二、基本原则

校友会是同学们自己的组织,组织的成败,活动效果的好坏取决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中国书法院教学部是所有学员的大本营,是联系学员与学员以及学员与书法院的桥梁和纽带,总负责校友会的组建工作,并负责各省(区)分会成立后的指导、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基本构想

校友会总会设在中国书法院教学部,按省或区域设立分会。

学员多的省份单独成立校友会,学员少的省份按照就近原则,几个省合并成立一个校友会。校友会先由教学部从每届中指定一名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学员服务、艺术水平也相对较高的学员为召集人(也可自荐),负责前期的组建工作,条件成熟后举行本省(区)的校友会成立大会,由本省(区)的五届学员共同选举产生本省(区)的校友会负责人,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活动计划,经费筹集等事宜。

适当时候,中国书法院教学部将组织召开全国各省(区)校友会负责人会议、举办相关的展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术研究,开展书法培训。各分会可以集中起来请中国书法院的老师点评学员作品,开展某一专题的学术研究,也可以利用中国书法院的教学资源,组织当地的书法培训。二、组织展览,校友会可以举办综合展、单项展、个人展、省际间联展等展览活动,通过活动提高艺术水平。三、组织采风交流,到本地或外地人文景观集中的地方去参观考察,与外省的校友交流,通过考察交流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四、组织联谊会,加强校友间的感情交流。五、利用书法特长,积极开展、参与公益活动。六、开展有益的商业交流活动。七、积极参与中国书法院举办的各种活动。

总之,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是我们共同的家,每个学员都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希望同学们加强团结,充分利用中国书法院的品牌优势,师资优势和人脉资源,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参与校友会的组建工作及开展的各项活动,齐心协力,共同为中国书法事业的繁荣而努力奋斗。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教学部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师鼎堂主 于 2010-8-22 19:48 编辑

中国书法院历届学员分省名单


届别

省份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北京

77

王青州

刘红霞

刘雪音

刘金生

许飞飞

张东明

曲修诚

杨中良

侯廷峰

柴天麟

徐文彪

徐
亭

符书铭

董
玮

赖昌平

叶
文

孙
琳

周广胜

韩启超

姜玉波

李澍周

张永华

苏雪梅

申屠卫政

吴砚君

25

王忠友

刘海生

王小瓒

唐英姿

周
天

戎月文

许卫国

晏晓斐

王永江

苏自华

陈忠洲

欧阳逸川

贾宏亮

13

张海龙

孟
浩

黄润南

左学元

李俊杰

刘少白

孟
岩

白玉平

方振武

赵
琪

杨成春

陈
丹

敬图宏

孙
健

白云飞

刘
涛

16

刘万里

刘文剑

荣
杰

王
伟

魏
静

魏
涛

赵文洁

周文莉

白茹君

史林真

张臣华

孙
建

万胜华

徐卫国

14

李晓明

刘鹤翔

刘健鑫

田
辉

王立华

王世杰

王天一

吴至录

于四海

9

天津

2

李世德

李文杰

山东

89

司继慧

于国良

马建钧

方建光

王立新

吴新利

宋延伟

陈
杰

陈
浩

邹方臣

姜平林

舒
杰

潘志恺

孙光磊

巩海涛

李成军

刘继晓

17

袁善忠

王协富

王占寅

张柏龄

付小明

虞
燕

王友杰

郑元吉

韩
霖

李先新

孙元富

韩卫东

罗伟星

翟永华

万
力

张国华

李
锐

庄步金

田九亭

卜庆中

王力生

陈绪连

沈铁君

梁
静

24

陈瑞海

王泽生

张奎文

李开舜

常春辉

张怡清

张建光

李龙奇

邵
翔

丁庆林

徐东煇

闫
青

马
前

鞠志文

王仁海

15

郭
浩

侯鹏飞

侯天艺

黄泽民

米盼生

谭伟峰

唐
煜

吴建林

吴
军

邢建玲

邢忠华

于
泳

岳耀堂

张新庆

赵继明

毕红文

邓小龙

高
明

王仁海

19

陈卫青

李金阳

李学敏

刘国胜

张桂寅

张海同

张久明

赵
杰

赵
艺

王光斋

高长征

梁修熙

毛智华

(访问学者)

王由圣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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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师鼎堂主 于 2010-8-22 19:50 编辑

山西

28

吕慧波

左建春

张建民

张
永

李朝阳

阴凤华

范有根

赵连平

赵生荣

郝兵兵

10

牛永生

王
华

张剑舟

邓克明

刘兴尧

赵雁鸿

赵增亮

7

程旭清

宁福兴

梁
锋

3

刘玉林

肖建伟

陈少波

3

王
飞

席安佺

赵
靖

赵社英

(访问学者)

朱
俊

5

河南

38

王育红

李振亮

李
林

尚
骥

段
炼

于兆行

张东辉

7

闻
超

吕随远

田振亚

郭贯贞

郭瑞贤

牛家湘

贾长城

郑逸群

张华翼

庞学平

10

宋吉祥

张秀强

王朝磊

张红卫

王同勤

5

李喜娥

宋供应

夏高举

杨沛沛

王好君

5

段国建

(访问学者)

胡书文

刘佛吾

鲁
洲

石晓菲

宋玉磊

孙国伟

王军杰

张
鸿

康
剑

张登强

11

河北

27

王付利

张晓秋

周会然

郭
阳

田雨萧

5

田怀义

刘国强

张明利

裴
会

4

刘东霞

周洪德

杜占存

崔向泉

霍光煜

宋忠起

6

李一恒

刘汉奇

商凤治

韦建华

张耀华

陈国政

高
杰

7

李芳庆

李
夯

刘文杰

杨光前

程
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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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师鼎堂主 于 2010-8-22 19:53 编辑

陕西

17

朱志杰

曹兴刚

廖勤俭

薛
亮

郑
杰

雷
东

董长绪

田洪宝

刘天兰

马新芽

李
佳

吴平均

肖淑媛

应海云

荣
钢

孙新强

魏浩东

安徽

19

胡太南

胡
村

胡建瑜

潘明环

龙
驹

史
铭

高
嵩

黄
震

李
明

桂华山

陈
凯

孟春晗

张
波

刘志安

施新国

徐宁皖

朱乃勇

范恒献

饶霄云

湖南

30

史向琼

郑华荣

2

杨培林

邹
靖

李小海

杨培林

邹
靖

陈
军

6

邹垠华

唐
荣

陈东旭

郭宏忠

彭育龙

王
翔

莫
华

桂俊义

孙锋华

9

李宏伟

欧阳惠

席益存

范
瑾

刘建平

5

黎君保

李沅和

(访问学者)

卢光淼

杨淞岚

(访问学者)

杨卓辉

叶
青

胡春香

彭再生

8

湖北

10

杨
勇

谢春华

窦庆勃

程
磊

万双全

王秦汉

黄发艮

刘洪之

向永龙

孙
涛

广东

29

刘
雷

李武耀

吴鸿发

廖
芸

魏志华

5

李汉文

严颂梅

2

薛裕汉

王永刚

徐毅强

黄德能

谢庆春

陈政霖

樊惠平

罗勇炜

8

彭建生

杜宗瑾

2

何应伟

余培奇

余小传

周纳新

周汉彪

(访问学者)

陈广权

(访问学者)

陈福坤

(访问学者)

许坚雄

8

广西

5

黄学激

陆平凡

温
进

吕亚江

袁建宏

甘肃

27

扬
帆

贾伟伟

2

刘
泉

王正楷

杨
楠

刘建国

杨田盛

胡
斐

卫
玮

7

张守谦

崔富川

孙蒋贤

赵春圃

郭
云

5

郭伟峰

李存林

李鉴峰

刘明明

王小宇

蔡正矶

6

龚星宇

李国平

刘
洁

芦建华

(访问学者)

田军军

王
峰

魏
鸿

7

青海

2

冶珍国

刘国军

新疆

4

赵
杰

王亚利

任建忠

陈新钢

宁夏

4

苏京凌

黄朝克

陈国鸿

关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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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师鼎堂主 于 2010-8-22 20:01 编辑

江苏

23

陈明华

李逸之

桑文才

3

苏如春

贾敬银

王
全

3

殷国栋

曹元伟

谢佳银

卢海洲

徐圭逊

蔡
宁

顾严平

许
逊

顾春阳

9

刘寿江

宋
玉

张
彦

3

马夫军

汪能江

王艾青

于
亨

(访问学者)

丁龙根

5

上海

2

吴海静

寒
丁

浙江

11

潘林军

赵健伟

俞成安

林
平

蒋慧珍

陈其增

吴继鸿

章国新

麻献明

徐
鹰

寿
洪

(访问学者)

福建

9

吴春明

庄永堂

周敬仕

吴国雄

何良勇

李平生

秦
德

蔡汉长

林敏华

江西

5

王海波

程期文

李
祥

傅万焱

李海斌

黑龙江

9

张乃书

周广峰

乔
宇

崔明星

焦宝成

张
静

陈乃宇

赵
和

朱红旭

辽宁

8

闫志远

闻勇平

韩亚珠

李家科

李
葵

陈道一

颜庆卫

刘晏君

吉林

4

杨金华

修
丹

宰令石

赫大龄

内蒙

7

白
光

梁风清

张世礼

王厚孝

耿泽峰

刘志强

高
生

四川

9

丁鲁川

刘
萧

周弋寒

袁雪凌

郭广岚

龙建新

林
多

肖继业

杨丽华

贵州

3

徐启刚

雷
青

张黎犁

云南

3

杨
敏

寸
潮

杨中文

重庆

1

李
健

韩国

2

赵康元

丁善化

注:共29个省市(另有韩国)500人,个别学员省份划分以长期工作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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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J2007_J2007_J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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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好事!向em2 筹备组的老兄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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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顶一个!!!em1em1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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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月末时,首届若干同学聚饮,也曾议过类似题目。。。
院方有此议,正中吾等意愿!
一个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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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院的“善举”
为人民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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